在学术论文中,数字使用得非常普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统一的体例,数字的用法比较混乱。不仅给期刊的编辑、排版、校对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而且不利于计算机输人、检索以及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在1987年颁布了关于数字用法的国家标准。之后,结合应用中的实际问题,在广泛吸收意见的基础上,2011年又 修订出台了新的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 2011) 。这个标准比1987年的标准更简洁,更符合实际。
按照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论文中,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只要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使用起来很得体的地方,都应该使用阿拉伯数字。换句话说,在论文写作中,凡是涉及到数字的地方,原则上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但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尤其是社会科学论文。
这里,根据有关的国家标准,结合大学生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数字的用法归纳如下。
一、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地方
论文中,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形,包括:
1)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也就是说,表格中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2)物理量的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也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32.2元、72个。具有统计意义的整数也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在校生758人” 。
3)表示公历的世纪、年代、年(包括中国的民国纪年和日本的年号纪年)、月、日和时刻的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时、分、秒可以表示成14:16:36 (14时16分36秒)。公历的世纪、年代、年、月、日及年份不能用缩写,如1990年不能写作“90年”。当月和日是个位数时,应在十位.上加“0” 补位,如2012年9月30日可以写作2012-09-30。
世纪和年代,包括民国纪年,在过去用汉字数字表示。但按新标准,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20世纪80年代。
4)各种代号、代码和序号,如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这些序数词即使是多位数也不能分节表示。例如,84062部队,总3147号,国内统一刊号CN 11-1399,公式(7)。
5)引文着录、行文注释、表格、索引、年表等,使用阿拉伯数字计序。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致外,其余也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2卷208页。
6)论文叙述中十以内的数字,即使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原因共3点”。大于等于10的数字,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形
论文中有些地方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只能使用汉字的数字。
这样的情形包括: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例如,接二连三,一会儿。
2)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必须使用汉字数字。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等,不能与公历月日混用,并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如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 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年11月2日) 。
3)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应使用汉字,如“五四运动”。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如“一二八”事变(1月28日)。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 隔开,如“二三米”、“一两个小时”等。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也要使用汉字,如“几千米”、“十几天”。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也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 “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了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评奖10余次、3000多吨。
三、论文中数字的表示
1)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移行。出版物中的阿拉伯数字,应使用正体二分字身,即占半个汉字位置。计量单位符号前的数值,在使用阿拉伯数字时应与符号间空出1/4字符的空格。
2)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例如,0.85不得省去定位的“0”, 而简写作“.85”。小数点前或后有4位以上数字时,应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数字空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如0.012 345 6,4345等。原来沿用的千分撇","一律不再使用。
3)尾数有3个以上"0"的整数和小数点后面有3个以上“0”的纯小数,均可采用科学计数的写法,如3 000 000写成3x100 ,0.000 12写成1.2x10。
尾数的"0” 多于5位以上的精确数字,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单位,例如,1990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1亿3368万2501人。-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干、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作单位。但是,千克、千米、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的词头不在此限,如5 000米可以写作5千米。
4)数值的有效位数应全部写出。在自然科学中许多表示量的数值,本身都反映了一定的精确度,因此不能随便舍去小数点后面的"0"。如关于电压测量的一组数据0.50,0.75,0.6...等,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后面的"0"不能随便省略,否则就不能真实地反映测量的精确度了。
5)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使用波浪式连接号"~",如150 ~ 200千米,2 500 ~ 3 000元。如果表示范围的量值前后单位一致,前面的单位可以省略,如1.5 V~3V,可以写作1.5~ 3V。
一系列数值的计量单位相同时,可仅在最末一个数字后面写出单位符号,如12,15,17,18 mg/L。
但是,为避免误解,书写百分数的范围时,前一个参数的百分号%不可省略。例如,25% ~ 40%不应写作25~ 40%。同样,书写有相同幂次的参数的范围,前一个参数的幂次不得省略。
6)参数与其偏差数值的单位相同时,只需将单位写在偏差的后面。
参数的上、下偏差不相等时,上偏差写在参数的右上角,下偏差写在右下角,单位只写1次。参数的上、下偏差的有效位数应全部写出。
7)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的表示中,单位不能省略。
8)图、表中用符号表示数值的量和单位时,采用量和单位的比值表示数值,如L/km。
9)论文中重要的或后文要重新提及的数学式、反应式等可另占一行,并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序号加圆括号,右顶格排。在论文的文字叙述中使用分数时,可排成横式。
10)表示数字的增加或减少时,用词要准确。“增加”可用倍数或百分数表示,如“增加到原来的2倍”,意思是“原来是1,现在是2”; “增加(或增加了)2倍”,意思是“原来是1,现在是3”; "增加80%",即“原来是1,现在是1.8”; "超额80%",即“定额是100,实际是180”。表示“减少”时候不能用倍数,只能用百分数或分数表示,如“降低到原有的80%”,即“原来是100,现在是80”;“降低(或降低了) 80%”, 即“原来是100,现在是20”;“减少到原来的1/5”,即“原来是1, 现在是0.2”;“减少(或减少了) 1/5”, 即“原来是1,现在是0.8”,等等。
11)用数字作分组时,要注意避免含混不清或数值不连续。例如,“共60例患者,< 10岁者40例,> 10岁者11例,> 20岁者9例”,则“整好10岁者”无法归类,同时“> 10岁”与“>20岁”有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