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推进
在快速老龄化的背景下,社区养老服务单纯依靠政府专业管理部门己难以完成,继续维持政府包揽一切的服务模式也难见成效。所以,社区养老服务必须走社会化的道路,建立“以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很大的发展,在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政策环境、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影响,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还存在薄弱环节。笔者在分析康健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借鉴西方多元化社区养老服务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改革思路,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内涵的要求,在明确政府责任范畴、着力社会资源整合和提升社区服务能级三方面提出推进建议和措施,以实现政府职能、社会职责和社区资源三者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
第一节 确立政府责任范畴
社区为老服务社会化可以通过挖掘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把国家和政府承担的众多社会职能分离出来,使政府能够从繁重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从以前的包揽、包管转移到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管理监督、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等方面上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搞好为老服务宏观调控和协调监督上,注重于为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事业创造良性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建立内部运行机制,以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 发挥主导作用
现在的社区养老服务不是单纯的政府行为,而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行为,这一转变是时代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需要政府转变职能这并不是说政府可以放松对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的领导。政府要把发展社区养老功能列为重要民生问题,把发展社区养老功能作为造福于民的事业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把社区养老服务列入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中,从宏观规划、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上给予大力支持。在运行机制上,营造市场运行机制,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将社区养老服务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形成制度化的财力投入机制。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老年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不断加大对这一事业的投入。
二、 提供政策扶持
首先,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是一项公益性和福利性事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单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本身去运作,是不可能吸引社会各个方面资金和人力、物力的主动投入的。因此,政府应出台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兴办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事业。
其次,社会养老是一个服务需求多样化、服务主体多元化的领域,需要有一套完善的规则和严格的监督考评制度才能保障其正常运行。政府部门应从具体经办者的角色中脱离出来,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强对社会办养老服务事业的监督管理,承担起服务标准制定、服务质量监督、服务效益评估以及服务纠纷仲裁的责任,促使其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 提供资金扶持
过去,在“国家福利”制度的影响下,政府作为几乎是唯一的经办者,承担了几乎唯一出资者的责任。“社会化”口号的提出,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拓宽筹资渠道,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来支持养老事业的发展。但是,拓宽筹资渠道、动员社会资源,并不意味着政府出资责任的推卸和转移。政府在社会化养老事业中,仍应承担主要“投资者”的责任。
四、 协调部门关系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社会工作过程,仅靠民政部门一家是难以运筹的,它要解决诸多具体问题,需要各部门的支持与参与,因此,要做好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共同推进社区养老社会化。比如,协调税务部门,在税收减免上给与优惠政策;协调财政部门,给与民办福利机构的必要资助,如提供小额担保信贷等;协调卫生部门,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此外,协调一些非政府性质的经营管理部门,如水电、煤气等部门,给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给与相应的减免扶持。
社区养老工作的推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各方,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节 着力社会资源整合
社区养老,是个以福利性质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个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消费性领域,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而社会各界也因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因此,社会团体、民营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都应成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参与者,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
一、 多方资金筹措
坚持“社区服务社区办、社会办”,改变过去投资靠政府、管理靠政府的模式,鼓励和扶持辖区街道、单位、个人共同参与投资社区服务业,逐步形成以社会筹资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多层次、多途径并存的投资运作体制,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由靠政府“输血模式”向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造血型”方向发展。
采取财政拨款、社会集资、有奖募捐、各方捐助、街道居委会出资等方式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资金问题。养老资金的来源,一是财政拨款,建议在税收的再分配中适当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比例,尤其是对一些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杭州等,政府可以考虑设立专项启动资金,帮助各大型社区建立起社区养老的初步框架。二是给与一定的优惠政策,动员民营企业的力量,参与兴办社区养老事业。在总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经营模式,如租借社区现有空闲房产,有偿转让社区服务设备的经营权,让社会力量或个人投资入股社区相关附属产业等,盘活社区的现有资源,增加社区资金的存量,为社区养老事业提供充裕的资金储备。三是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引进外资发展社区养老事业。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许多国外的投资基金纷纷转向我国大陆,引进并利用这些外资不仅有助于降低社区养老的经营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而且可以借此拓宽我国的投资渠道,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国外的养老经营模式已较为健全,德、美、英等发达国家的老年照顾模式尤其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学习国外的经营理念,积累相关的工作经验,提高我国社区养老工作的实际能力。四是广泛的社会捐助。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敬老爱老的宣传教育,树立敬老爱老的先进典型,营造助人自助、尊敬老人就是尊敬自己、捐助老年事业也就是服务于自己的社会氛围,使每个公民自觉捐资扶助老年事业,开创养老工作共建、共享、共荣的良好格局。
二、 培育民间组织
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除了要继续发挥家庭和政府的既有作用,更重要的是吸纳民间组织的加人。20世纪后半叶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民间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它不仅弥补了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不足,而且克服了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所产生的问题。中国的改革开放要重塑企业和政府,前者要成为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标的现代企业,后者要成为以宏观调控为主要职责的现代政府,因此,它们原来所承担的直接提供养老服务的功能需要由民间组织来承接,否则就会出现服务真空,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不安。可见,民间组织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这一关键性的角色,是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要依托民间组织,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按照分类指导、整体实施的原则,注重区分不同社区和不同类型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认真做好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以上海为例,目前,各社区平均组建成立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达20个,有社区老年人协会、社区太极拳队、抖嗡队、乒乓球队、健身舞队、扇子舞队、民族舞蹈队、少儿旱冰轮滑队、时装模特儿队、犬友协会、书法协会、老人读书会、老党员老干部巡视团、巾帼环保绿化队、老友互助会等。二是切实做好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的规范、引导和扶持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活动载体建设,制定民间组织活动规范,同时整合和利用驻区企业和单位活动场地和设施,解决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活动行为规范缺失、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活动的资源紧张等问题。三是依托民间组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内容。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是社区老年人群多元化社会生活的需要,也是社区老龄共工作和管理的内在需求。从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来看,民间组织在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体育旅游服务等凡是涉及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大有可为。民间组织可参与多种服务类型已经在养老服务实践中得到充分证明。四是积极组织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开展活动。针对社区中老年人不断提升养老内涵的需求,依托民间组织开展一系列老年人喜欢的活动。从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社会交往出发,注重老年人的潜能开发以及风采展示,满足了老年人自我实现这一最高需求,开展老人读书会,举办老年人自己的票据、老旅游门票展等,让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成为可能。同时,引导民间养老服务组织在满足老年人社区文化生活需求的同时,能有机会、有能力、有意愿为社区建设和社会的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做出更大的贡献。
充分发挥社区民间养老服务组织这一社会力量在老年人社会生活和社区管理中的举足轻重作用,通过培育和促进民间养老组织健康发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推动社区养老的社会化发展,促进和谐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