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现状与问题诊断。
3.1 我国乡镇卫生院发展演变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3.1.1 我国乡镇卫生院发展演变。
建国初期至上世纪 80 年代初期,国家对农村卫生工作高度重视,在经济基础薄弱、国家财力不强的情况下,还是给予了公社卫生院比较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在那三十年左右的时间中,乡镇卫生院得到了不断地发展,在解决农村居民“看得上、看得起、看得好”病的问题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改革开放后,因财政“分灶”吃饭等政策原因,乡镇卫生院陆续下放给乡镇政府管理。由于地方财力所限,乡镇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投入可以用杯水车薪来形容,乡镇卫生院被迫“自谋生路”了。很多乡镇卫生院也因此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医院经营理念,以各种虽合法但不合理的收费行为来增加诊疗收入,导致群众支付的医疗费用越来越高,可享受到的医疗服务水平却与之不相称。农村居民对乡镇卫生院越来越不满意,于是选择了用脚投票,以致农村地区逐渐形成了“小病上村诊所,大病上县医院”的就医习惯,乡镇卫生院的角色和地位都处于尴尬境地[23].
上世纪 90 年代初、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后,国家重新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举步维艰的乡镇卫生院,制定发展政策,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乡镇卫生院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然而,由于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底子薄弱,乡镇卫生院尚未形成稳定可持续的补偿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与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乡镇卫生院要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尚任重道远。
3.1.2 我国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2012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截至 2012 年底,我国拥有乡镇卫生院37097 家,床位总数 109.9 万张,年诊疗 96757.8 万人次;拥有卫生人员 120.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101.7 万人,其他技术人员 5.3 万人,管理人员 4.3 万人,工勤人员 9.3 万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助理)42.3 万人,注册护士 24.7 万人[22].虽然近年来我国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但是由于涉及体制、机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再加上人才培养是一项“周期长、见效慢”的工程,目前,我国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并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人员总量不足,地域分布不均。
2012 年底,全国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人员 6.73 人、卫生技术人员 4.94 人,但每千乡村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数和卫生技术人员数仅为 1.88 和1.58.东、中、西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分布也是不均衡的。在我国东部地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为 1.61,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数为 1.24,作为我国卫生人力资源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上海市农村地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更是达到了 4.32,注册护士也达 2.18.中部地区,这两个数据分别为 1.29 和 0.99,而西部地区则分别为 1.30 和 1.04,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尚不及上海市的三分之一多。城多乡少、东多西少,分布极不均衡。
(2)专业结构不合理,医护比例不达标。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总岗位的 90%.而在我国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只占总人数的 84.4%,低于这一规定。执业(助理)医师为占卫生技术人员的41.6%,注册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的24.3%,医护结构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建议的农村“1∶ 1”的比例相距甚远。
(3)学历较低,职称不高。
我国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普遍偏低,仅中专学历的就过半、占总人数的 52.2%,本科学历为 5.6%,大专学历为 33.9%,高中及以下为 8.3%.
在职称构成上,乡镇卫生院高级职称仅为 0.9%、正高人员几乎没有,中级职称占 14.0%,而初级职称比例则高达 74.3%,另有 10.8%的人员没有任何职称。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专业素质较低,水平亟待提高。
3.2 江西省乡镇卫生院概况。
江西省位于长江中下游交接处的南岸, 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内陆省份,传统的农业大省。全省东南西三面群山环绕,地势以丘陵、山地为主,国土面积166933平方公里。全省共设 11 个设区市,11 个县级市,70 个县,19 个市辖区,以及142 个街道、1398 个乡镇、16961 个行政村。截至 2012 年底,全省总人口为 4503.9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 2139.82 万人、乡村人口为 2364.11 万人,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 52.5%;农业人口 3522.22 万人、占总人口的 78.2%,非农业人口1281.31 万人。全年地区生产总值 12948.5 亿元、全国排 19 位,地方财政收入1372 亿元、全国排 20 位,农民人均纯收入 7828 元、全国排 14 位。
3.2.1 机构数。
《2012 年江西省卫生统计提要》显示,截至 2012 年底,江西省共有 1398个乡镇,乡镇卫生院 1581 个[24].全省平均每个乡镇拥有卫生院 1.13 个,完全达到国家要求的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乡镇卫生院的标准,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8 个。详见表 3.1.
3.2.2 人员数。
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总数为 44409 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有 38258 人。每个乡镇卫生院平均拥有卫生人员 28.09 人、卫生技术人员 24.20 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每千乡村人口拥有卫生人员数为 1.88 人、卫生技术人员为 1.62 人,总体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详见表 3.2.
3.2.3 床位数。
全省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数 39336 张,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 24.88张、每千乡村人口拥有床位数为 1.66 张,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床位使用率为76.3%、高于全国 62.1%的平均水平。详见表 3.3.
3.2.4 医疗服务。
全省乡镇卫生院全年诊疗 26231747 人次,其中门、急诊 24606647 人次,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年诊疗 16592 人次,低于全国 26082 人次的平均水平。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 7.1 人次,住院 1.9 床日,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患者平均住院 4.3 日,低于全国 5.7 天的平均水平;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 41.8 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 809.0 元,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具体情况见表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