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江西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是农村卫生事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江西省乡村人口众多,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卫生人才缺乏,医疗服务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
培养一支“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是当前提高我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水平、满足农村群众健康需求的重中之重。
解决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问题,有赖于各级政府强有力地领导、推动和支持,有赖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有赖于乡镇卫生院的自省、自强和自力。目前,江西省就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订了一系列的积极政策,做了大量的、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效。然而,任何制度的实施都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又不断解决去问题的过程。由于基层工作的复杂性等种种原因,一些政策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偏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笔者在认真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和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人力资源学、行政管理学和管理心理学等理论知识,并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和体会,就完善江西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出台决策提供参考。
5.1 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地位。
农村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其发展从总体上看是政府行为。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乡镇卫生院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乡镇卫生事业发展的核心又是卫生人才,由于存在地区差异、“经济人”等特点,仅靠市场自行调剂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种种矛盾。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发展原则。因此,各级政府要对乡镇卫生院在我国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着清醒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在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配置中的主体地位[37].
5.1.1 明确功能定位,促使有序发展。
乡镇卫生院是我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它上承县级医院、下连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出台,对乡镇卫生院的功能进行了明确: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38].国家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但到了乡镇这一级,所有职能都集中在乡镇卫生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乡镇卫生院就是乡镇政府的卫生局、疾控中心和保健院。
近年来,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为契机,江西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也出现了重医轻防、贪大求多、盲目发展等问题。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将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发展的重心,反而忽视了本应加强的公共卫生职能;一些乡镇卫生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盲目扩张发展,而忽视了其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本身职能定位。访谈中发现,全省竟有数家乡镇卫生院的年业务收入超过了千万元,规模几近县级医院。违背职能定位,盲目扩张发展,使很多乡镇卫生院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对卫生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也因此减弱,并最终影响了人才队伍的建设。
准确定位是乡镇卫生院健康快速发展的前提,也是医务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更好为农民患者服务的基础。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作用,提升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各级政府要引导乡镇卫生院坚持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并重,坚持内涵建设、避免盲目扩张,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同时更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5.1.2 加大财政投入,回归公益本性。
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支持力度。这虽然是老调重弹,但在当前的行政体制下,各级政府的重视仍是农村乡镇卫生院能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39].城乡差距大,乡镇条件差,是导致基层卫生人员“下不来、留不住”的重要原因。其他方面做再大的改进,如果在财政资金方面不愿投、不舍投、没钱投的话,建设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公益性等等,终将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目前,我省已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进行了全额保障,解决了“吃饭”问题。虽说这已跨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但离真正实现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确保其职能履行到位还有不小的差距。《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对乡镇卫生院而言,既是一次跨越发展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严峻的挑战。要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就要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地方财政的投入力度,尽快改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设施设备等硬件配置,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筑巢引凤”.“筑巢”的目的在于“引凤”,要改变目前我省农村卫生事业投入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树立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大在工资待遇、业务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同时,要认识到卫生与教育在国民生活中的地位是同等重要的,政府应将对卫生特别是基层卫生领域的关注程度、投入力度提高到教育事业同等地位。
5.1.3 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近年来,全国、全省都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制订了不少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人才培养、招录引进、在职培训、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方方面面,涉及政府、组织、人社、编制、发改、财政、教育、农业等多个部门,因此,决不能认为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只是卫生部门一家的事。而现实中,较之上述其他部门的“强势”而言,卫生部门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弱势部门,仅靠一己之力是很难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这就需要政府出面牵头,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地区农村卫生人才发展规划、配套保障政策、具体实施操作等方面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合力。
5.2 突出卫生行政部门的主导职责。
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关键靠人才。只有注重引进人才、合理培养人才、科学使用人才、有效管理人才,充分发挥卫生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乡镇卫生事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主管部门,各级卫生行政单位担负着对其进行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职责,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同级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卫生人才发展各项工作。
5.2.1 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开发工作力度。
5.2.1.1 构建适应农村卫生人才开发的医学教育体系。
我省有 52.5%的人口生活在乡镇,年人均收入水平比较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现状、群众看病习惯、地方疾病谱等与城市都有着较大区别,医学教育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都要紧密结合这一省情。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医学院校的密切合作关系,建立联系协调机制,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医学教育资源状况,结合区域卫生规划,确定医学生培养规模和层次,改革教育培养模式,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增强农村卫生专业适应性。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江西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的学历构成为:研究生占 0.04%,本科占总的 6.8%,大专占 40.30%,中专占总 46.44%,高中及以下占 6.42%.相对而言,培养具有基本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操作技能水平、能“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医学大专生,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同时,也要鼓励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参加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等方式获取更高一级的学历,以提高现在人员的学历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