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黑龙江省水稻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机遇
5.3.1 我国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得到持续解决
1974 年 11 月,为应对由于粮食减产而产生的全球粮食危机,联合国粮农组织在第一次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上,通过了《世界粮食安全国际约定》,并提出了“粮食安全”这一概念:“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物”.笔者认为,这一概念中的“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与“可持续发展”概念中的“当代人与后代”在内涵上有相通之处。1996 年在罗马召开的第二次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上,粮农组织则重新阐述和丰富了这一概念的内容。作为参会国的中国,也在那一年通过《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白皮书向世界宣布:中国有足够的能力,在立足国内资源的基础上,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粮食基本自给。
通过努力,我国从 2004 年至 2013 年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作为全国三个粮食剩余区之一的黑龙江省,其粮食生产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 2004 年,温家宝总理对黑龙江提出了 “全国大粮仓,拜托黑龙江”的殷切嘱托,足以看出黑龙江在我国粮食安全这一战略问题中的重要性。
但是,《财经》杂志记者焦建(2013)在其《中国粮食安全报告》中指出:由于我国粮食需求量的增加,2010年全国粮食缺口达到了352.3万t,并且至2012年我国的粮食自给率不足 86%,并没有达到在农业部“十二五”规划中,关于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所制定的“粮食自给率达到 95%以上”的目标(焦建,2013)。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状况,一方面是由于人口数量增加导致的粮食需求量增加和土地条件恶化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农业生产资金投入数量不足和农业科研资金投入偏向,导致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和科技进步来增加粮食产量的目标不能及时实现。也就是说,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是世界上的粮食消费大国,全国有 60%的人口以大米为主食,所以要实现我国的粮食安全,首先要大力发展水稻的生产。韩俊(2012)在其《14 亿人的粮食安全战略》一书中也指出:“作为人口大国的中国要实现粮食自给,首先要在足够制度的支持下保证谷物自给”.而要实现粮食安全,则首先需要通过保护农业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才能够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获得足够、安全和富有营养的粮食”. 这为黑龙江发挥农业大省的优势条件而大力发展农业经济带来了机遇,也为黑龙江省通过保证全国粮食安全而实现全省水稻的可持续生产带来了机遇。
5.3.2 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黑龙江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发展在我国是重中之重,中央政府也为此从 1982 年开始陆续发布了 16个“一号文件”.其中 1982 -1986 年的 5 个“一号文件”主要是以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 2004-2014 年 11 个“中央一号”文件制定的则是以加强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型农民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为指导思想的“三农”政策,并借此解决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其中 2005 年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7年提出“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2011 年则首次对水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四部文件的提出,为 2014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关于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的政策实施奠定了坚实理论的基础。
随着黑龙江省粮食产量连续十年的稳步增长,黑龙江省在保障全国粮食安全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目前来说已无可代替。但在为国家大量地贡献粮食的同时,随着连年的农业生产以及无序开垦,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化肥农药的面源污染等不利因素也开始影响着黑龙江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014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采取多种方式来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以及对土壤污染进行治理和修复,则为黑龙江省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黑龙江省水稻是直接关系到全国“口粮安全”的粮食作物,中央除对粮食作物生产给予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政策,以及为了解决东北粮食外运成本高而制定的稻谷和稻米的外运补贴等一系列惠农增粮政策的支持外,针对水稻生产最早实行了保护价收购政策。在 2009 年由农业部发布的《水稻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 年)》中,对黑龙江省的资源禀赋、技术条件、市场区位、生产规模、产业基础以及连片种植能力等方面的要素正进行综合考虑,将黑龙江省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的稻区划为水稻优势发展区域,并做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并给予了黑龙江省“利用生态优势,发展绿色、有机稻米,扶强、扶壮龙头企业,创世界稻米名优品牌,促进稻米出口”政策指导。
在 2009 年由国务院批准的《黑龙江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建设规划》,以及 2012 年在黑龙江省政府提出的《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以发展黑龙江省现代化农业为主导思想,为加强黑龙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加强科技合作、集约化生产、大型农机使用等方面做出指导,以加大黑龙江省的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对黑龙江省水稻的可持续生产也给予了政策扶持和指导,其中包括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水稻育秧大棚建设、水稻病虫草害的生态防治、秸秆还田等土壤保护措施以及有机生态大米的生产标准等。而由国务院在 2013 年 4 月正式批准的《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则对黑龙江省先行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作出最新部署,这个方案通过对黑龙江省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村金融服务、水利建设与管理、城乡一体化发展、土地管理、农产品流通、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等制定出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指导,并从 2013-2015产量达 1111.2 万 t.绿色大米认证加工企业为 183 家。拥有五常、宁安响水、方正和黑龙江垦区建三江为代表的、具有地域特色的四大优质稻米产区,其生产的绿色大米和有机大米由于米质优良、口感好、营养丰富,享誉海内外。
黑龙江优质粳米以及有机大米销量的增加,除带动了稻谷专业加工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黑龙江省稻谷加工的产业链的延伸,其中黑龙江省已建有 20个稻米加工园区。在园区内,除有年处理 30 万 t 以上传统稻谷加工企业外,还配套有将稻谷加工副产品进行米粉、米糠油、稻壳碳、药品的深加工以及稻壳发电、秸秆造纸的循环利用的工厂,与全省各地区其他数百个进行单一项目的稻谷深加工企业,一起在为黑龙江稻谷循环经济的发展作出努力。
绿色农业的发展,一方面增加了黑龙江省以此为主的特色产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在绿色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对于水资源、土壤以及周边的生态环境都有极大的改善,对于黑龙江的包括水稻在农业可持续生产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