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新余市政府完善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资源枯竭与环境污染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这不仅制约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影响到整个社会发展的健康、和谐。为此,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科学、绿色发展已经成为顺应这个时代的必然选择。其中,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再生资源产业是循环经济的重要部分,其发展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准公共物品性及双重外部性等特点,这就表明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并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它需要作为公众利益代表的政府参与、管制及引导。因此,在再生资源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持、法律的完善、技术的保障、公众的参与等都非常重要。
5.1 顺应市场调整产业规划。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央政府对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在《中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提升到战略产业地位,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部分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而刚刚过去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这些举措体现了中央政府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重视。
在中央政府的带动下江西省政府为促进江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也把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开发“城市矿产”资源作为江西省经济实施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列入了《江西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得到国家正式批复后,江西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发挥政府整体性治理优势促成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部门组成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推进实施方案的落实。新余市政府也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省发展规划和新余发展现状,将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纳入新余市 “十二五”规划,把基地纳入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固定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中,并成立由市长亲自挂帅的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和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通过政府来整合、协调各种公共资源来推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顺利发展,.
但是,经过两年的建设,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宏观经济及国际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总趋势影响,尤其是近两年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市场低迷,企业投资意愿和投资需求发生变化。为反应市场发展需求,确保顺利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基地建设实际情况对原方案进行修订,重点对原方案中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将不断拓展废钢来源渠道、在传统废钢铁资源回收的基础上加强废铁屑的回收利用,同时加强生产性钢铁边角料的回收,通过技术创新生产机械用刀板等钢铁产品。到 2016 年,新增投资15.19 亿元,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 270.7 万吨,加工量达到 258.5 万吨,重点培育以废钢铁资源回收利用为特色、多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5.2 完善政策健全法律法规。
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良好发展带来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远远大于其经济效益,因此政府应该利用社会性管制的手段和公共政策理论从全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为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制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
这其中包括完善和稳定再生资源税收返还政策,减免再生资源产业各个环节的税费以及金融政策、财政补助等。而发达国家政府奖励再生资源产业的奖励政策、税收政策和收费政策等同样值得我们借鉴。例如,美国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英国的 Jer-wood- Salters 环境奖,日本的资源回收奖,都在不同程度上为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府扶持与奖励。
近年来江西省政府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扶持。面对市场经济不景气所带来的企业后劲不足的问题,新余市政府通过一些社会性管制手段来刺激产业发展,弥补市场经济在再生资源产业中的不足。为此,新余市政府专门针对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的建设出台了《江西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关于对投资生产性项目的落户要求和优惠奖励办法》,基地管委会制定了《江西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管理制度》。
此外,新余市政府还在税收、投资、收费、资金支持等方面都为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例如,在税收方面,在现有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减免税幅度,建议对从事城市矿产的企业增值税即征即返,新建从事城市矿产的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在投资方面,投资者投资再生资源产业相关的建设项目时,可以免交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自来水增容费,并减免在权限范围内的其它各种规费;在收费方面,规模型回收企业运营时享受优惠电价;资金支持方面,设立基地可持续发展基金,采用贷款、补贴、奖励、贴息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资助。
而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中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已中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提升到关系人民福祉、民族大计、社会稳定的战略产业地位,再生资源产业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部分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新余市政府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发挥自身的社会性管制作用,制定一系列规范、标准的地方性规定来引导再生资源产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行为,逐步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纳入到一个规范、合法、有序的管理轨道中来,为本市再生资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合法的依据、支持与保障。
5.3 及时调整园区实施范围。
在项目引进过程中,高新区由于发展较早、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钢铁企业相对比较集中,其自身较分宜工业园更具备项目吸引优势。因此,新余市政府发挥自身整体性整理优势,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响应企业发展的诉求,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建设任务,决定及时调整基地实施范围。
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和“城市矿产”相关企业发展诉求,调整后的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仍然分两个区域建设,分别位于新余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分宜工业园,近期以高新区钢铁产业园为主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实现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带动分宜工业园“城市矿产”类项目的建设,调整后基地总占地面积 6688.3 亩,其中高新区基地占地面积 5583.3 亩,分宜工业园基地占地面积 1400 亩。
新余高新技术开发区专门成立新余高新区钢铁产业园作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实施园区,将高新区内原有“城市矿产”相关企业均集中在这一区域内建设运营,实行“圈区化”管理,新余高新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总占地面积 5583.3亩,边界从东兴北路至纵五路,南源路以南、以北、浙赣线以北范围(见附图)。分宜工业园将“城市矿产”相关项目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区域总占地面积 1400 亩。
5.4 完善政府管理监管体制。
《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自得到批复以来,为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新余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亲自挂帅的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利用整体治理手段,全面整合、协调各种政治、经济、社会等资源优势,弥补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政出多门、管理脱机等问题。使各项资源优势在政府整合利用下共同服务于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公共利益价值的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这也促使在项目集中化建设、基地圈区化管理方面新余市政府取得显着进展,回收体系和基地公共平台的建设稳步推进,加工处理能力建设项目进展迅速。
此外,在政府监管服务方面,新余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及省政府对再生资源产业的财政补贴,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到位,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新余市政府加强自身的调控力度,努力搭建好自身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等之间协调与整合来推动再生资源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进而加强循环经济的的整体性治理。
5.5 以技术保障推动产业园区化。
“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是以对再生资源充分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目的,集中对再生资源进行拆解、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的固定场所。”①再生资源产业园将集了流通贸易、初加工、深加工于一体,充分发挥自身的集约生产优势,大大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己成为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其中,发达国家的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大多就采用了产业园区和生态工业园的空间发展模式,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事实证明,产业园区是政府整合市场与自身优势,发展再生资源行业的必然选择,是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发展的重要载体,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是园区化发展的成功模式,它使区域内空间布局分散的企业逐步向园区集中,提升了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发展质量和规模层次,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聚集经济效应,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2011 年 9 月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得到两部委批复,新余市政府着力将其打造为中国中部地区以废旧钢铁为主的“城市矿产”集散地和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新余市为此规划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分宜工业园作为新余市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基地总占地面积 6688.3 亩,其中高新区基地占地面积 5583.3 亩,分宜工业园基地占地面积 1400 亩。近期以高新区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园为主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实现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带动分宜工业园“城市矿产”类项目的建设。其中,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重点项目有 22 个,项目建设总投资 151940.4 万元,新余市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拥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5 个,投资 16726万元;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2 个,投资 14785 万元,建成后资源回收量增加140 万吨;新增加工处理能力项目 15 个,投资 120429.4 万元,建成后新增资源加工能力 180.5 万吨。
再生资源产业作为一门新兴产业形态和新经济环境下新型战略产业,其产业形态应该代表着更先进、更环保、更高效的资源生产力,其回收、加工与利用环节发展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和先进的设备支撑。在此方面,新余市政府利用自身优势将高校资源整合到产业发展中来,推动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与中南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构建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设立技术研发平台,进行废钢回收利用、废旧汽车拆解利用等技术研发,促进示范基地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拉长产业链条,产出终端产品、高端产品,实现“一条龙”产业经营,提高附加值,提高产业整体效益。此外,新余市积极从国外引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促成已有科研成果积极向生产力转化,将企业培育成为技术应用与推广的主体。
5.6 整合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教育。
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是循环经济的重要部分,是实现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方式,是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对于缓解我国当前资源短缺、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经济发展瓶颈、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政府必须通过协调、整合自身掌握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杂志等现代化的媒介手段进行舆论的宣传与引导,加强对企业及社会公众绿色环保意识的引导与树立,通过公共媒体资源的宣传教育促使企业及民众转变传统的发展思维与模式,树立绿色、环保的价值观、消费观和发展观,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循环经济的发展中去。
在营造有利于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上,新余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整合利用了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对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的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深入宣传,引导本市公众和相关企业提高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再生资源产业的认识,增强市民对资源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最终带动公众积极参与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践中去,努力营造重视、支持和参与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