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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政府发展临港经济的职能优化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3-24 共6931字

  第 6 章 泉州政府发展临港经济的职能优化对策

  综合本文前述分析,临港经济的发展需港口条件、腹地经济、市场环境、政策支持与政府管理等几个要素完备。由于港口的公共资源特性、临港经济的外部性等特点,政府在发展临港经济过程中,要了解经济环境和市场走势,综合考虑港口定位、发展方向与城市功能,加强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纠正市场失灵、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主。目前,泉州临港经济发展处于平稳增长、积累发展的阶段,在泉州“二次创业”这一关键时期,政府的引导支持极为重要。政府应根据泉州所处的内外部环境、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自身特点和发展状况出发,借鉴先进港口城市的治理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临港经济发展。

  6.1 加强规划引导,宏观把握港口发展方向

  6.1.1 加强领导,统领发展进一步强化港口建设发展委员会作为指导港口发展核心机构的职能,市委书记、市长牵头,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委、经贸委、港口局、口岸办等重要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港口所在县市领导为成员。从泉州港古代史可以看出官员在港口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地方主要领导重视才能有效组织各方力量,统领全市港口发展工作,减少或避免某些不作为和乱作为,指导协调港口开发、建设,解决港口经营中的问题,实现资源共享、互利互惠、整体发展。

  6.1.2 科学规划,注重落实规划是发展的先导,港口规划影响着港口资源的有效利用,关系港城协调发展,是政府发挥经济宏观调控职能的具体体现。临港经济不是独立、自成一体的,它与整个城市和区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要统筹考虑规划与空间布局,使产业与港口、城市协调发展。要科学定位各港口功能,防止和避免功能重复和破坏生态的无序开发建设。要把临港经济发展纳入泉州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确保港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规划重在落实,要通过港口的核心领导机构逐项抓落实,对于违反、偏离或拒不执行的要有处罚措施。

  6.2 提供公共产品,构筑临港经济发展平台

  6.2.1 保障土地岸线供给,加快硬件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硬件,是优化投资环境的前提和基础,要与地方经济相适应,这是政府的一个主要职能。发展临港经济需要发达的腹地经济以及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作为支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港口相关设施等要素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

  一是土地、岸线及配套设施。政府应当优先保障港口项目用地、保证临港工业区土地供应,加强临港物流园区建设,并完善水电、交通等配套设施,使之具备承载临港大型重化工项目的基本条件,拓展临港产业的发展空间。要合理规划,给港区内外的口岸部门预留足够的办公和查验场地,以免占用码头和堆场的生产用地。尽快在石湖、围头、秀涂等重点港区后方陆域内,规划与港口吞吐量相配套的场地,建设港口运输车辆停放、维修场地和后勤服务基地等。

  二是码头与航道。要不断提高航道、码头等级,为钢铁、石化等临港重工业的进驻提供基础条件。要拓展港区的集装箱功能,加快大型深水集装箱泊位特别是石湖、秀涂、肖厝作业区 10-15 万吨级泊位的建设步伐,尽早投入使用,促进泉州港集装箱运输的规模化发展。加速建设泉州湾、湄洲湾和围头湾三大主航道,切实解决公共航道制约因素,降低船舶候潮进出港口的成本。

  三是集疏运立体交通网络。发达的交通网络是临港经济甚至是港口城市发展的动脉,要加快完善集疏运网络建设,以港口为中心,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为主要框架,建立起水、陆、空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的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提供与临港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便捷高效的运输网络。完善绕城高速及跨海大桥交通体系,以适应泉州湾集装箱运输发展需求,保证主要港区交通方便快捷,缩短泉州港口与邻近货源腹地的陆路运输时间。

  四是建立公共信息平台。构建一流的公共信息平台,提升港航物流信息技术水平,平台应汇集口岸、航运和贸易等多方面的信息与资源,整合城市信息系统以及政务、商务、服务等信息,建立包含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电子物流三方信息一体的共享平台,实现港口、工业、服务、行政同平台信息化。
  
  6.2.2 支持与优化投融资,保障建设发展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关键是拓宽投融资渠道,保证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政府应建立和完善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及开放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资本市场体系,促进资金落实到港口建设中来,实现快速发展。我国允许外商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来建设港口,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港口的建设和经营,出现了很多中外合资建设和经营码头的项目。

  一是财政专项扶持。政府设立港口发展专项资金,将资金规模由现有的每年 2500 万元提高至 1 亿元,专门用于通港道路、航道、锚地、公共码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在财政上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方法支持港口相关企业。督促有港口的县(市、区)设立港口发展专项资金,专门补助港口建设和生产经营,分担港区内口岸部门的办公场所和查验用地等设施的建设费用。对新建设码头需巨额投资的给予直接经济奖励,对于购买大型设备向银行贷款的实行贴息或免息。

  二是税收和规费优惠。对于大型建设项目,自投入经营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开始,其企业所得税第 1 年至第 3 年免征,第 4 年至第 6 年减半征收。如中远合资集装箱公司享有的“五免五减半”政策,同样给予市属港务集团或新引进的参与建设泉州大型码头的其它企业。

  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政府应健全金融体系,引导更多的银行进驻。加大金融机构对港口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港口开发建设、航运企业规模化发展、临港工业园区建设和相关企业转型升级等,在融资信贷上要给予适当倾斜。为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的贷款、质押、抵押等业务提供方便,鼓励金融企业创新适应物流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重点支持港口建设投入。

  四是拓宽融资渠道。企业自主筹集建设资金难度较大,政府要引导、协调运用多种渠道进行融资,对参与港口项目建设的民间资本进行鼓励或奖励。支持有条件和实力的重点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募集资金,或通过项目融资、进入产权交易市场等方式筹措资金。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大力支持港口发展。

  6.3 提升公共服务,健全口岸高效管理体系

  6.3.1 建立协调机制,促港城互动发展
  
  通过港口建设发展委员会建立长效的港口发展协调机制,对内协调配合、对外加强合作、对上争取政策。提高对临港经济发展的认识,明确港口在产业、城市发展中的作用,总结港口发展落后于城市经济发展的原因,优先支持港口发展。政府职能的最重要体现是要本着前瞻的目光看待发展,泉州要加强服装节、鞋博会、石博会等大型活动与海运研讨会、港口发展会议的协调联系,在大型活动中宣传港口,以活动的国际化标准促进港口管理的国际化。制定统一的政策措施,为港口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港航企业有机联合,推进海关等口岸部门与货主等市场主体的多方协作,形成港口共同体,发挥泉州经济强市的优势,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的港口协作体系。积极争取中央及省、部委的优惠政策,把泉州纳入扶持范围,在用地、资金、税收和经营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上缩小与厦门港、福州港的差距。

  6.3.2 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口岸环境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要不断改进方式、创新手段、提高效率,为临港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通关条件,优化口岸环境,健全港口管理机制,依法行政,构建统一高效的港口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在《港口法》的框架下,结合泉州港口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修订和完善与港口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培育开放的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各经营主体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创造公平开放的港口发展软环境。

  二是提高行政效率,优化通关环境。在宏观调控原则下,规范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加强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切实为临港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行政环境。针对泉州一港多政、服务意识不强、审批效率低下等特殊情况,促成海关、国检、边检、港口和海事等职能部门高效监管审批,建立“一次录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口岸“三个一”通关模式。争取单独设置直属中央管理的关区,增强体制活力。联合透明办公,减少企业时间成本、物流成本和人力成本,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优化发展软环境,使本地货物真正在本港通关进出。

  三是更好发挥港口局的作用。自 1998 年港口政企分开以来,作为泉州市的港口行政管理专职机构,港口局作用发挥有限。应借鉴国内一些城市的成功经验,扩大港口局的职能与责任,理顺海洋、林业、土地、规划和建设等职能关系,实现港口对海岸线和水陆域的统一管理。港口局除了管理职能外还应承担起服务港口发展的职责,向服务型机构发展,上承政府规划、政策与法规职能,下为港口、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多交流学习,多宣传策划,带领企业走出去,扮演好泉州临港经济发展中的双重角色。

  四是进一步扩充完善市政府口岸协调机构的职能。在临港经济发展中,海关、国检、海事、边检、边防、交通、港口等多个中央直属部门实施口岸监督与管理,容易造成交叉监管、效率低下和服务缺漏。泉州并非知名大港,服务透明度和公开度有待加强。口岸办要扮好协调角色,扩充其监督与综合服务职能。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服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强化各部门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政府要建立口岸服务问责机制,搭建服务质量网络公开平台,聘请专业人士对行政行为作出评价,完善监督机制,杜绝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切实让广大群众真正起到监督作用。进而避免政府相关监管和服务单位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避免相关部门借安全监管、治安管理、检查评比等理由人为制造障碍,保证口岸行政机构和人员真正服务于企业、市场和社会发展。

  6.4 尊重市场机制,推动整体科学协调发展

  6.4.1 做优资源整合,在竞争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资源整合应防止政府失灵,要有纠正机制,保证港口良性快速发展。港口发展委员会应深入调研并进行系统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就港口定位与长远目标、发展措施与城市发展相适应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港口资源的优化配置等重大问题应慎重做出政策选择,确保港口发展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既促进港口发展,又带动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

  一是尽早理清湄洲湾港口行政管辖整合的关系。主动向省里提供更全面合理的方案,积极争取有利条件。整合是政府及有关市场主体统一协调,共同努力冲破障碍,相互支持以形成合力,不是单一的机构合并,辖区扩大。要合就必须既沿袭泉州千年古港的历史文化品牌,又利用莆田湄洲岛的旅游品牌优势。重视发挥湄洲湾深水岸线资源优势,加强同莆田港的分工与合作,与福州港实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不合就及早恢复原有状态,要看重实际发展效果,不能因政绩观而人为割裂港口的有机成分,不能因体制阻碍港口发展。要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吸引省级层面集合财力投入肖厝、斗尾港区深水泊位和湄洲湾航道工程建设,提高港口生产能力和航道通航能力。

  二是有效解决集装箱码头整合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中远集团的承诺,令其限期兑现投资、建设并开辟远洋航线,否则,必须根据合同的违约条件撤销其在泉州港的经营项目,革除整合带来的弊端。大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泉州港务集团经营集装箱,减少内贸集装箱货源进一步分流至周边港口,重点发展台湾和香港航线。协调“玖龙纸业”公司的原料与产品进出后渚码头,不但能满足该公司的贸易需求,还能为其节省物流成本。尽快推进秀涂港区建设,抓紧完成立项、报批等前期工作,保证建设资金到位。

  三是在竞争中寻找合作机会,错位发展。主动与厦门市沟通、交流,寻找与厦门港的分工与合作机会,协商解决港口互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通过政府协作、企业参与,主动作为厦门东南航运中心的补充,将泉州强大的产业优势与厦门的港口政策、功能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近期重点发展内支线或近洋航线运输,争取本市的进出口货源在泉州港口进出。合作既有利于厦门港充分发挥保税中转等功能,也有利泉州发挥经济和产业优势,加快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6.4.2 侧重扶持奖励,提升临港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发展临港经济,要做大做强港口,不仅仅是码头建设与经营,还需要口岸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与港口相关行业的配套发展与成熟。发展临港经济要不断完善港口功能,使其既适应货物进出口的需要,又适应发展临港产业的需要。

  一是落实并提高政府对企业的奖励标准。借鉴厦门对内贸集装箱船公司的奖励措施,政府制定标准,地方财政对船公司、货代、物流企业及码头运营企业实施公开奖励,对集装箱或吞吐量增长的给予明确的现金回补,以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缓解企业的成本压力,共同为泉州港口发展出谋出力。

  二是培育港口龙头企业。泉州港务集团是市属国有企业,能很好地贯彻本地发展政策,使企业运营与城市发展步调一致。要勇于改革进行机制创新,发挥集团的龙头作用,充分释放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应有活力,以控股参股、合作合资等方式谋发展,拓展业务范围,完善集团的产业链,力争 3 年左右时间实现上市融资,加快港务集团规模发展。建议收回太平洋部分股权,大型、中心码头由港务集团控股,或者借鉴厦门港整合全港集装箱业务,纠正资源整合不理想而导致的决策缺陷,真正实现整体协调发展。

  三是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及关联服务业。地方政府应从本地的优势出发,发展具有竞争力的本地特色产业,培育大型临港工业,提升产业竞争优势,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目前中化重油项目、福炼炼化项目、泉州修造船厂、鸿山热电厂、石狮 PTA 项目、惠安小岞火电厂等一大批临港产业相继建成投产。

  要继续采取有效手段,加大招商力度,在石狮、台商投资区、泉港等港口周边积极引进规模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重大项目,为港口带来充足的货源。

  制定优惠政策,发展配套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培育以重大产业项目为龙头的临港支柱产业,形成产业链。同时,要根据泉州港的实际情况,发展与港口直接、共生、依存产业相关的金融、保险、贸易、通讯等产业,以及饮食、商业、房地产、旅游、娱乐等服务产业,推动临港商贸信息产业发展,形成完整的港口市场体系。

  6.4.3 深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与行业的协同作用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针对政府还有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泉州应努力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重点是国企改革以及国有和民营经济的关系,提高企业的经营决策自主权。逐步推进港口的市场化发展,放开港口服务市场,包括港口的经营管理、保险代理等,引进世界大型港航集团进入泉州港口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形成港口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发展的良性机制;完善企业制度,保证港口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地位。

  行业组织可以为企业提供服务、反映其诉求并规范他们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与纽带,要使其发挥积极作用,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和企业的良性发展。行业协会熟悉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清楚许多应对措施。要强化行业管理,发挥协会作用,制止企业恶性竞争、无序竞争,通过行业自律机制进行约束,保护合法经营,纠正业内违规行为。泉州目前有港口协会、船东协会、集装箱协会、物流商会等多种行业组织,发展不健全,发挥作用的效果不明显,政府要积极培育、引导或整合,助其发展、规范、壮大。
  
  6.5 结论

  临港经济发展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才能不断发展壮大。但临港经济涉及港口、产业及配套服务等诸多方面和不同行业,政府的有效介入才能形成整体合力,统筹协调推进,避免资源浪费。本文在对有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以政府职能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地方政府在临港经济发展中的职能,深入探讨泉州港口管理体制以及发展要求与发展方向,借鉴先进港口的成功经验,提出泉州政府发展临港经济的政策建议。泉州是发展中的沿海港口城市,国内不少其它港口城市在发展临港经济中,许多政策条件、市场因素和发展途径与泉州类似,本文的研究和建议具有一定的适用价值和参考意义。

  泉州市工业基础雄厚,但港口市场体系不完善,临港经济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政府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以加快推动临港经济的发展。在发展中要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要求,加快职能转变,突破传统理念,强化宏观调控,科学规划和引导。要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良性竞争,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并发挥其作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吸引更多主体参与港口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临港产业,拓展港口功能。在“以港兴市”战略指导下,集中力量建设海峡西岸大港,服务地方经济,把泉州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独具魅力、强大竞争力的新“海滨邹鲁”,发展成为现代化、国际性、生态型的“东亚文化之都”。

  本文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实际性和可操作性,但在写作中遇到了数据搜集不够齐全完整、缺乏对港口实际运作的宏观把握等困难。所以,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对一些市场问题和政府职能的研究不够充分和深入,文章理论与学术性略显薄弱,个案研究应与全文更系统地融合,这些缺点与问题都有待今后进一步克服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将更加深入调研、学习有关港口的机制、管理、机构和实际运作情况,从细节处探寻泉州临港经济发展的需求、问题和不足,理论联系实际,寻求更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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