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蠡县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措施现状及问题
4.1 蠡县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措施现状
4.1.1 引导中小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注重资金支出的方向和效率,加快财政资金的拨付进度,使专项资金及时落实到企业,2014 年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总额为 366.4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4%,重点支持养殖业和新兴产业。同时加强了对传统行业创新和技术升级改造的支持和奖励,通过示范引导作用,促使中小企业通过走科技创新,提升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科技力量,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向科技型、技术型企业转变,提升了皮毛皮革、纺织、橡胶三大产业的竞争力。
4.1.2 加强政府投资和补贴,大力招商引资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建设。财政出资,对园区内的电力、水利、道路等进行高标准建设,目前,在工业园区内,日处理能力 3 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联通全县的公路已建成,交通便捷,电力专线供应,在硬件上提高招商引资的吸引力。软环境上,主要采取以下做法:一是以政府补贴的形式,通过采取“四零一补”、“五卡一护”等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招商引资,成功的迎来了英利新能源、凌爵光电、富丽革基布等大型企业的入驻。二是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提升了全县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氛围。
4.1.3 税务机关落实税收减免,降低企业负担
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对中小企业的各项税收政策,认真执行各项减免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和退税工作,截止到 2014 年 10 月 1 日,共认定微型企业 105 户,办理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退库 89.6 万元,进一步扩大了优惠面。二是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 6%(工业)和 4%(商业)统一降至 3%,认真执行并宣传到位。三是认真落实对农业项目的减免、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会、小额贷款公司等营业税减按 3%征收(财税[2011]101 号)以及对出口企业的退税工作,截止到 2014 年 10 月,蠡县累计落实出口退税资金 1300 万元。四是税务机关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了纳税人办理减免认定的积极性。
4.1.4 税务机关强化税收征管,提升服务水平
蠡县税务机关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以《河北省税收业务工作规程》为指导,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实际征收中以查账征收为主,定额或定率征收为辅,在对企业收入和利润进行行业调查和测算的基础上,分行业出台了预警值,为公平税赋提供了参考。服务方式上,在日常服务、税法宣传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推行网上报税、办税提醒等业务,提高了服务纳税人的水平。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时,以强化对高收入行业、人群的税收检查为重点,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重拳出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纳税环境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4.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措施存在的问题
4.2.1 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偏重
税费负担重是当前影响蠡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中小企业不仅仅要按照法律依法纳税,还要承担税外费用。
1. 税收任务连年增长由于县政府确定的税收任务指标逐年增大,出现了企业整体效益下降,税收任务却逐年上升的征纳矛盾。以 2010-2014 年地税任务增长情况来分析:【1】
2010-2014 年,县核任务从 8785 万元增长至 19239 万元,4 年增长 10454 万元,增幅达到 119%,年均增长 2538.5 万元。
从企业户数上来分析,截止到 2014 年 7 月 31 日,蠡县地税局登记单位纳税人 1210户,与 2010 年比增加了 550 户,增幅为 83%.从税收计划增幅与税源增幅来看,虽然两者都在增长但增长幅度大不相同,税收任务计划增幅达 119%,而税源增长在 83%.税收任务高于税源户数的增长幅度。
从全县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来看,蠡县 2010 年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102.89 亿,2013年营业收入总额 178.6 亿,2014 年预计实现收入 192 亿元。2014 年比 2010 年增长 89.11亿元,增幅为 86.6%.税收计划增幅高于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增幅。
税务机关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组织者,为了保证全县任务的完成,主要采用对查帐征收的企业加强检查和对核定征收的企业提高征收率的增收措施。大部分中小企业由于账目记载不规范而作为核定征收的主体,由于税收任务的逐年增加,同时税收增长幅度高于税源增长幅度,必然导致对核定征收企业(主要是小微企业)征收率的逐年增长,税收负担逐年加重。
2. 各项费用负担大企业负担的行政收费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蠡县主要包括排污费、环境影响咨询费、中介服务费、各种评比、报刊征订、行政许可费、强制性的中介服务费等各种各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环保方面的支出是最高的,也是对中小企业造成负担最重的。
由于蠡县的两大支柱产业(皮毛皮革、纺织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涉污企业占比例较高,尤其是制革、硝染、染整等行业,为污染治理重点企业。为了达到国家的环保标准,符合生产条件,企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及支付排污费等项目,极大地加大了企业的负担,也造成了部分企业因多次整改造,造成资金链断裂而倒闭。
4.2.2 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不到位
一是未能帮助解决在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的困难,未形成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体制的原因、财务管理不规范、抵押担保机构少、信用缺失等问题,致使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难度大。近年来,银行对蠡县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基本呈冻结状态,其他融资渠道也较少。自从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原因在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各银行发放贷款更为谨慎,同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经营更为困难,信用风险更大,银行为了减轻自身的风险,进一步严格贷款手续,缩减放贷额度。内忧外患的压力使中小企业经营更为困难,造成大量企业因资金短缺而停产停业。
二是财政支持资金的支出结构不合理。多年以来,蠡县的财政支持资金偏向于大型企业,这也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与大企业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另外,对中小企业的扶持重点也不突出,在政策导向上侧重点不明显,存在着一些效益低,重复建设的项目,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换代。
4.2.3 税务机关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蠡县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比较高,其中微型企业占中小企业 75%以上,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税源分布广,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甚至企业都没有会计,成本核算混乱。同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主动纳税意识低,甚至采取无会计、老板出门等理由逃避纳税义务,税源管理和征收的难度比较大。另外,由于县级任务逐年增长,为完成税收任务指标,税务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到相对较大的税源企业上,存在“重大轻小”的理念。在日常征收管理中,由于小微企业的上述原因,税务机关往往把管理服务的重点放到相对较大、相对规范的企业。对部分小微企业的管理方式相对简单,一般将其征收方式辅导为核定征收,采用定应税所得率或定额的征收方式,容易造成企业税负的偏高或偏低。对未按期申报的小微企业,采取的对策中,处罚型的对策多,服务型的对策少。
4.2.4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1. 各项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客观存在的税收任务压力,部分税务人员在对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侧重点主要是从组织收入角度考虑,对企业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只注重企业的纳税多少,对企业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很少提及。在每年的税法宣传中,涉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内容也较少,造成部分企业对自身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从而无法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
2. 纳税纳税人自身原因导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困难为支持企业发展,国家最新出台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 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认定标准由原来的应纳所得额从 6 万元提高至 10 万元,并将减免税范围扩大到核定征收的企业。
但实际管理中,中小微企业认证的条件和标准却存在以下困难。首先,从业人数难以界定。对于经常存在季节性经营、临时性经营或按合同、计划生产的小型企业,其从业人数是经常发生变化的。其次,一些中小企业为了享受低税率的优惠政策,想方设法调整企业规模,采取拆分资产、新增法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等方式,给税务机关准确认证小微企业带来难度。再次,不少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混乱,账簿设置不规范,白条入账情况严重,虚列支出,隐瞒收入等情况时有发生,甚至设立帐外帐,核算随意性大。最后,部分业主对税收优惠政策认知程度差,未及时备案或审批,也是造成减免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以上问题,给中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认定、管理和优惠政策的落实造成了困难和影响。
4.2.5 财政支持资金规模小,实际效果不明显
近年来,由于蠡县的经济发展持续低迷,县级财政收入紧张,受财力所限,除中央下达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基金外,在促进中小企业方面,没有在预算中列支县级财政补贴和支持资金。以 2012-2014 年可支配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数据来看,2012年资金总额 21.59 万元、2013 年资金总额 293 万元,2014 年资金总额 366.42 万元,虽然支持资金逐年增加,但由于金额较少,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原因,需要政府给予支持的企业多,有限的财政支持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同时,财政资金支持计划不明确,未将财政支持资金列入预算,支出政策不透明,对县财政的支持资金情况和方向,大部企业不了解,因此也就无法提出申请或准备相关资料。在财政支持资金管理部门,个别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也缺乏对财政支持资金必要的监督体系,难以保证支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上多种原因,降低了财政资金对提高中小企业创新和竞争能力的效果。
4.2.6 转移支付和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不突出
转移性支出不但可以保障社会公共产品建设的资金投入,而且可以优化产业结构。
通过对经营出现困难的产业和单独的经济体给予资金支持,帮助其克服经营中的不利因素,渡过难关。近几年来,蠡县政府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侧重于大中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内新办企业,在行业持续不景气、融资环境不畅的大背景下,广大中小企业出现了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部分企业老板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融资方面,到外地找关系或是向民间资本高利息贷款,企业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
政府投资相对于企业和个人投资,在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投资起着重要的资源配置和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的作用。在蠡县,环境工作是势在必行的一项工作,政府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资,是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压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必然举措。
以蠡县为例,蠡县的主导行业皮毛皮革、纺织业均为污染高风险企业,曾经为蠡县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由于企业经营理念只顾短期发展,没有加强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随着经济下行的压力增大和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加强,企业要生产必须要求环保达标。但是环保资金的大量支出对本就低迷的行业更是雪上加霜,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就需要通过财政手段加以支持引导,但就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支持远未达到预期效果。
4.2.7 纳税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从蠡县经济成分来看,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是私有制企业,企业的变化和波动性较强,生产经营不够规范,依法纳税意识比较淡薄,中小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小,缺乏规范的财务核算能力,大部分中小企业在财务人员选用上任人唯亲,相信“自家人”,许多都是由自己的亲属担任会计、出纳,这些人多数是半路出家或由老会计带出来的,没有会计专业知识,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有的虽持有会计证,但会计核算逻辑性差、财务管理水平低,缺乏税法政策知识,更甚者不能正确核算进、销项税额,直接影响到申报质量。
调查发现,受经济利益驱动影响,中小企业无视税法,采取帐外经营、虚列成本费用等违法手段偷、逃、骗税的现象比较普遍。目前在部分中小企业中形成了一种企业常年连续亏损,但企业照样经营,股东个人消费档次越来越高、产业越来越大,实现的税款却越来越少的不正常现象。税负不均,使诚信纳税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