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星级待遇标准。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星级农村党支部书记,其经济待遇在原基础职务补贴的基础上,可享受星级津贴和星级奖励。基础职务补贴:年度考评获称职以上档次的,每人每月领取基础职务补贴 600 元。由县、乡镇选派到村任党支部书记职务的干部职工,可享受此项待遇(挂职的除外)。星级津贴:星级津贴和星级差额标准由各乡镇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标准,每月每人不低于 10 元,最高不超过 50 元,由乡镇负责落实。星级奖励:主要针对新上工业项目村为村集体增加收入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实行奖励,而且只奖励对新上工业项目有功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奖励金额不超过村集体工业专项收入年增长额的 10%,年底经乡镇党委审核后,从村集体收入中列支。
3.星级制度奖惩办法。每年“七一”评选表彰 20 名县级明星村党支部书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同时推荐 10 名市级明星村党支部书记参加衡水市委的评选表彰。对被评为市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或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农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奖励星级。即连续三年被衡水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晋升一个星级,被省委表彰一次的晋升一个星级,被中央表彰一次的晋升两个星级。
对同时奖励的情况,按最高级别,不重复奖励。四星级以上的农村党支部书记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参加乡镇公务员考试、优先录取;特别优秀的可优先推荐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可优先确定为县管拔尖人才。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相应降级处理;党支部书记因涉嫌犯罪被执法机关立案侦察的,停发星级津贴和星级奖励;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取消星级资格待遇;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的,自判决之日起,取消星级资格待遇。
在市里制定的管理措施指导下,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各自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法:
景县针对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争先创优上目标不明、内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实行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星级化管理模式,有效激发了农村党组织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了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按照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党支部“五个好”的要求,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目标划定为十大项,每大项细分为 5 至 10 条标准和 1 至 2 项否决条件,共计 70 条细分标准和 16 项否决条件。以目标责任千分制量化考核为手段,进行五星级评定。以评定结果为依据,实行星级奖励制度,给予村支部相应星级奖励,多星多奖,无星不奖。一至五星级每年分别奖励 200 元、500 元、900 元、1400 元、2000 元。设立“星级创建特别奖”,对连续两年星级创建达到四星级、五星级的村党支部在“三干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 1000 元、1500 元的特别奖金,优先提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枣强县通过实施工资结构化、管理星级化、责权统一化,提高了支部书记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全面提升农村党支部特别是支部书记的整体水平,彻底改变了一些村的长期落后局面。打破地域、身分、年龄等界限,按照择优、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面向全县党员进行好中选优,通过联村建总支和交流任职等创新举措,充实壮大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将农村各项工作划分为五个星级等次,对不同等次之间的界定力求科学合理,未被评为星级支部书记的,其所在村列为次年重点整顿对象。实行 “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工作量工资+星级工资” 结构工资制。每年以县委名义评选十名“明星”农村党支部书记,当选一次的发放奖金 1000 元;连续两年当选的,基础工资上浮30%;连续三年当选或达到五星级党支部书记标准的,经组织考察符合条件的,可安排享受副乡级政治经济待遇,不占编制、职数,工资列入县财政发放。
阜城县探索实施了以农村党支部书记星级评定为内容的规范化管理,有效解决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年初各乡镇党委采取“因村制宜、一村一策”的方法,对不同类型、不同基础的村科学设置工作目标。年底,按照“双述双评”的方式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对考核等次评定星级,并给予每月 100-500 元的补贴,县委在“三干会”上对评定为“明星级”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对未评为星级党支部书记的,除不享受“星级补贴”外,乡镇还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进行工作帮带,推动工作目标尽快完成。
农村党支部书记星级化管理,是农村基层干部管理体制的一个创新,受到了党员干部的普遍欢迎,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1.找到了管理基层党组织和干部、党员的有力抓手。星级化管理成为全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科学的管理体系,农村干部工作好坏、党员作用发挥如何一目了然,彻底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
2.保证了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稳定性,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星级化管理的实施,通过提高农村干部的政治地位,改善他们的经济待遇,增强了农村干部的岗位吸引力,使“村官”再度成为广大农村人人羡慕的职业。
3.扩大了基层民主、密切了干群关系,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在星级化管理中引入群众评议机制,群众有了评判权,为党员干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提供了平台。群众也感到有了主心骨,遇事愿意找党支部商量,寻求支持和帮助。
4.激发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星级化管理的实施,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实现了农村工作的常态化,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腾出更多精力抓发展。
5.3.2 农村干部星级化管理的启示。
启示一:创新是动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贵在创新,只有善于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出新思路、定新举措、建新机制,才能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常抓不懈中做到常抓常新。星级化管理办法丰富了选拔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激发了广大村支部书记的工作热情,化解了基层矛盾,完善了农村工作体制,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启示二:支书是关键。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支书强,一强百强。一个村庄的发展关键在一个好班子,特别是一个好支部书记。有了好支书,就容易有个好班子,就能带出好队伍,就能确保人心齐、风气正、经济快速发展。
启示三:制度是保障。必须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实行星级化管理的过程中,健全完善目标管理、选拔培养、激励奖惩、待遇保障、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等机制,建立落实目标承诺、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村务公开等制度,形成了农村干部党员管理的长效机制,使村级班子和农村干部党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启示四:发展是根本。必须“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实施星级化管理,促使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起“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把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激发出的工作热情及时引导到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