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
1.1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教育是民族的基石,中小学校是普及全民素质教育的基础平台,中小学教师也因此成为提高国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最有生力量。教师人员群体职业修养、师德、素质的优劣,不仅影响着万千青少年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还关系到整个国家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寄托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基于此点,人们往往只是把关注重点放在了教师职业素养高低对学生造成的影响,而对教师人员群体所应当拥有的合法权益保护关注不够。
近年来随着中小学教育的全民普及和公民法律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校园伤害事件所引发的师生纠纷日益增多,然而当越来越多的学生和家长更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社会舆论也更多地偏向学生时,往往有很多学校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面对家长和社会舆论的质问,一味迁怒于教师,扩大教师责任,甚至不惜以牺牲学校或教师合法利益为代价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侵害教师权益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而且通过笔者初步调查,教师群体对自身享有哪些权利、如何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普遍存在盲区,表面光鲜的职业群体实则已沦为特殊的“弱势群体”.教师合法权益被侵害已逐渐成为校园侵权事件中值得关注的新类型侵权行为。
教师是学生增长科学文化知识和追求思想进步的导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着名作家冰心曾说过,教师的现在就是学生的将来。可以说,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并对其进行大力普及权益维护意识在新时期“以人为本”的条件下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侵害教师权益的校园侵权行为进行关注并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唯有如此,才能切实维护我国教师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当前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另外,这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时代意义。笔者希望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中小学教师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合理构建中小学教师权益保护体系,对“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2研究现状综述
从教师权益保护的法律角度来看,很多学者都曾从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等角度探讨教师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刘军?认为1993年的《教师法》将教师权益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在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问题在于该法在内容上缺乏细节支持,对违法侵权行为的制裁上缺乏有力的措施,没有行之有效的救济渠道来保护教师的权益,这些缺陷打击了依法维权教师的积极性,他强调要尽快修缮《教师法》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使该法能够真正直接而有力地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在对教师法进行仔细研究、深入剖析之后,朱应平通过立法比较分析指出,虽然《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义务、资格任用、培训考核、待遇奖励以及法律责任等多项内容的规定已经很完善了,但是就相关的权益救济手段或者渠道的规定却相当受限,成为教师权益救济的难以突破的瓶颈,很难有效的对教师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客观上削弱了教师对其工作的积极性,减缓了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髙,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也阻碍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朱应平由此指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调整教师权益救济手段、完善权益救济渠道,他建议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范围进行扩充,将教师权益救济也一并纳入进去。除此之外,关于现阶段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保护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也有一些针对性的研究,多角度探讨了保护教师群体权益的路径渠道问题,代表作有如徐勇、楼世洲的《民办学校教师权益的保障》、陈新民、尹晓敏的《构建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等文章,系统地探讨了关于如何构建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的措施。
1.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釆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理论分析法,通过研究、归纳文献资料和阅读相关专着来分析我国在教师权益保障方面的制度法律和学术论点,在结合对中小学教师群体进行个别深度访谈和集中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探讨我国中小学教师权益保障的问题现状,并挖掘总结存在问题的原因,针对问题研究构建中小学教师权益保障体系涉及的多方主体和相关举措。
本文的访谈对象为中小学不同年龄、教龄的男女教师,涉及农村和城镇地区。
问卷的填答釆取集中讲解、集中填答、当场回访的方式进行。
1.4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创新之处
1.4.1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教师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救济制度逐渐受到关注,但是实际效果仍不容乐观。中小学教师的权益保障问题不仅关系到教师自身的生存压力问题,更关系到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本文的研究重点是通过分析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权益保护的现状,并就其中的原因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挖掘,从而探讨提出相应对策以建立完善的教师权益保障体系。
本课题要讨论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中小学教师权益保障体系的构建,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分析出教师权益受侵的惯常表现,其实质为教师的民主管理权、休息休假权、公平获取报酬权、学习进修权、公平享受学校福利、晋升权等合法权利被漠视,并进一步总结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共性原因,一是对校长权力限制存在空白地带,现有的工会并未发挥最大作用,二是教育法规立法不够完善,三是社会舆论环境的误导偏颇,四是教师自身权益意识淡薄,教师权益救济渠道狭窄。最后针对教师权利缺失背后的实质原因提出构建和完善多方位一体化的教师权益保障体系。
1.4.2本文的创新之处
本文的创新之处是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日常互动交流等方式,走进教师群体真实的生活,观察、感受、收集整理资料,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研究,总结鲜活真实的个例背后共性的现象和问题,了解在现实生活中教师对自身所涉及到的权益侵害等各种问题的感受、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效果如何,从而力争使收集的资料和数据更具真实性和科学性、直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