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菏泽市农村扶贫工作现状分析
本章对菏泽市农村扶贫工作现状进行了阐述,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农业整体情况进行了概述,对菏泽市农村扶贫工作历程和扶贫效果以及工作方法进行了总结,通过对整体情况的概述、分析,为扶贫工作的建议分析打下基础。
3.1 菏泽市基本情况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处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北依黄河,南靠黄河故道,是山东省与中原经济区衔接联系的前沿。菏泽市辖八县一区、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一个高新区,面积 12238.62 平方公里,人口 957.46 万人,全市 5755 个村委会、306 个社区,14017个自然村,乡村人口 776.5 万人、耕地 1247.8 万亩[24].
3.1.1 菏泽市经济基本情况
最近几年,菏泽市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从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入手,强化了经济运行调度,推进了新型工业化,实施了“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强化规划修编、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综合开发,有力推进了新型城镇化,以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为抓手,大力繁荣发展服务业,围绕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加大“三农”工作力度,推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从 2007 年到 2012 年,菏泽市 GDP 由 694.4 亿元增加到 1787.4 亿元,增长 1.6 倍,按不变价年均增长 14.2%;地方财政收入由 42.1 亿元增加到 140.3 亿元,增长 2.3 倍,年均增长 27.2%,总量由全省第 15 位提高到第 12 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9715 元增加到 19140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 4023 元增加到达 8187 元,均翻了一番左右,年均增长约 15%.
3.1.2 菏泽市农业基本情况
菏泽市农业基础资源丰富,有很大的资源开发潜力。菏泽地处黄河冲击平原,土壤肥沃,耕地面积 1247 万亩,占山东省 1/10,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林木、果蔬、畜牧商品生产基地,粮食、肉类、棉花产量和林木蓄积量分别占全省的 1/8、1/7、1/6 和 1/5,牛羊存栏量分别稳居全省第三位和第一位,是全国重要的优质粮棉林畜产品生产基地。牡丹栽培面积达 46 万余亩,在种植、研发、产业化方面有了一定的基础。
3.2 菏泽市农村扶贫工作概述
3.2.1 菏泽市农村扶贫工作历程
菏泽市农村扶贫过程大体上是和国家同步的,根据国家扶贫过程,对菏泽市 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的扶贫过程进行了总结。
(1)“十二五”以前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国家开始开展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农村扶贫开发,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 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等规划,有力推动了扶贫工作的进程。1986-1998 年全省有 10 个国家和 5 个省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菏泽市单县、鄄城、梁山(1990 年划归济宁)是省重点扶持贫困县。1995年 1 月,《山东省四五扶贫攻坚计划(1994-1998 年)》明确提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利用 5 年时间,解决全省 400 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999 年全省有28 个扶贫巩固县,菏泽市有 6 个:鄄城、郓城、东明、单县、成武、巨野。2003 年将曹县侯集回族镇(少数民族)纳入扶持范围。此前主要是扶持到村、帮扶到户救济式扶贫,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
1986 年,菏泽市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工作。菏泽市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在扶贫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成立专门扶贫工作机构,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并对传统的救济式扶贫进行改革。
2001-2010 年,菏泽市按照省确定的“村为基础,整乡推进,区域规划,产业开发”的方针,积极推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从 2002 年开始分三期开展了扶贫开发,三年一期,第一期(2002-2004 年)扶持 22 个乡镇、第二期(2005-2007 年)扶持 19 个乡镇,第三期(2008-2010 年)扶持 19 个乡镇,共扶持 58 个乡镇,其中有一个少数民族乡镇(曹县侯集回族镇从 2003-2010 年都在扶持范围)。项目由乡镇负责具体实施,省以上财政扶贫资金每年投放到菏泽市在 1200 万元左右,每个县约 200 万元。三期共实施扶贫开发项目58 个,项目总投资 78729.57 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 10415 万元,自筹 68314.57 万元。
(2)“十二五”以来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2011 年起,我国扶贫开发工作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十二五”初期,菏泽市有 45 个省重点扶贫乡镇,占全省的 22.5%,有 668 个重点贫困村,占全省的 22%.菏泽市根据实地情况又确定了市重点扶贫乡镇 6 个,重点贫困村 50个。2010 年底,根据 2500 元的扶贫标准,菏泽市有 152.45 万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 18.5%,占全市乡村人口的 20%.
2011-2013 年专项扶贫共涉及 8 县 1 区 345 个贫困村,项目总投资 27174.23 万元。其中,11430 万元为山东省下达菏泽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580 万元为群众筹资投劳资金。
(3)菏泽市扶贫开发评述。大体上看,菏泽市扶贫历程和全国扶贫同步,都是在国家、省统一部署下开展的。“十二五”前的扶贫开发,前期以生活救济方式为主,后期转向以产业开发为主。在扶持资源方面,由单项资金扶持转向资金、物质、技术、人才、信息、文化综合扶持;在扶持对象上,由“整村推进”向“整乡推进”转变。
3.2.2 菏泽市农村扶贫工作效果
自《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 年)》实施以来,菏泽市按照省确定的“村为基础,整乡推进,区域规划,产业开发”扶贫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市农民收入一直保持着稳定增长趋势,农村贫困状况得到了缓解。
2001-2010 年,通过十年的扶贫开发,项目区群众收入明显增加,贫困乡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显着改善。地方财政收入由 2000 年的 9.86 亿元增加到 84.6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 2000 年的 2067 元增加到 2010 年 5812 元;贫困人口由 2001 年初省定温饱线 1000 元以下的 128.3 万人,减少到 54.09 万人,减少贫困人口 74.21 万人。
2011-2013 年,菏泽市大力推进了开发式扶贫,经过产业开发、“雨露计划”、互助资金、扶贫贴息贷款等多种方式,部分贫困村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群众收入稳步提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贫困人口由 152.45 万人(2010年底)减少至 80万人(2013年底),减少了 47.5%.2012 年, 174 个被扶持的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 4564 元,2013年增加到了 7973 元,增长了 20.4%,增长幅度比全市平均高 4 个百分点[25].
3.2.3 菏泽市农村扶贫工作的主要做法
通过总结看出,自 2001 年以来,菏泽市大体是按照在扶贫中开发,在开发中扶贫的思路,通过政府主导,以项目扶贫等形式进行了扶贫开发。
(1)产业扶贫,拓宽收入渠道。通过因地制宜摸索脱贫的路子,发展特色产业,开展专项扶贫。一是集中力量发展家庭养殖业,一方面利用猪、牛、羊、鸡、兔等家畜家禽来增加收入,一方面又把闲置的饲草、秸秆等资源利用起来,达到一举双得的目的。二是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对种菜、种瓜、养蘑菇等有基础、有自然、交通条件的贫困村,鼓励发展了蔬菜生产和其它多种经营项目。三是对城郊、交通方便的贫困家庭,大力发展个体运输业或进城务工,其他贫困村,组织外出劳务输出。四是对部分有条件的贫困村安排小型加工项目,带动村集体收入的增加。2011-2013 年,菏泽市共投资 1.21 亿元,把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当作酵母引子,按照平均每个贫困村 30 万元财政投资标准,重点发展特色家庭养殖种植产业,扶持贫困村养殖家畜、家禽,发展高效经济作物种植。
(2)能力扶贫,提高致富能力。针对贫困村群众思想懒惰、保守,文化教育落后的实际,菏泽市在帮扶中推行“雨露计划”,开展就业扶贫,注重了文化和科技培训,市、县、乡三级多次举办了各类培训班,2001-2010 年,为项目区群众培训农业实用技术近12 万人次。针对黄河滩区贫困人口集中,致富能力低的特点,在东明县、鄄城县和郓城县菏泽市设立了 3 处省级“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基地,开展专业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化工、缝纫、电子、家电维修、计算机应用等培训。2011-2013 年, 3137 个农村贫困劳动力得到了转移培训,绝大部分都成功进行了就业率。
(3)资金扶贫,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菏泽市扶贫、财政等有部门关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完善了各项监管机制,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保证了扶贫资金的投向准确,项目实施到位。一是每年年初对扶贫项目资金做一个大致预算,然后由县分解到乡镇项目区。根据农时,提前实施,使项目不因专项资金不到位而贻误农时;二是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效率;三是各县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四是联合纠风、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当年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报账程序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开展互助资金项目,进行了项目的试点工作。一共在 8 个县 36 个乡镇中的 148 个贫困村中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已注册未运行 108 个,已运行 21 个,未注册 19 个。截至 2013年底,互助资金总量达到 3318.8 万元,财政资金占 3116 万元,群众自筹占 202.8 万元,试点村贫困户数达到 8810 户,入会贫困户 3777 户,借款贫困农户 850 户[26].
(4)发挥部门职能,开展行业扶贫。山东省有关部门和市所有部门都有帮扶任务,止 2013 年底,承担“五通十有”任务的行业部门、单位向 718 个省、市重点贫困村共投入资金 103054.3 万元。其中交通方面投入 23200 万元,水利方面投入 10440 万元,电力方面投入 20000 万元。省、市、县对全市 718 个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定点帮扶脱贫。帮助所包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帮助贫困村增收致富。三年来,共启动基础建设项目 1809 个,完成投资 7.1 亿元,包括道路、电网升级改造、灌溉设施升级等。
(5)发动结对帮扶,开展行业、社会扶贫。2011-2013 年,菏泽市人大组织开展了“万户群众脱贫致富帮扶”活动,菏泽市工商联组织了企业实施帮扶项目带动富余劳动力就业,市慈善总会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寒门学子等困难群众进行了救助,菏泽市红十字会通过发放救济款物进行了帮扶。仅人大开展的活动,全市共结对帮扶 7576 户,协调帮扶资金 5619 万元,惠及贫困群众 3 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