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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运输的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3-24 共3044字

  第四章云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运输的现状

  云南省地处于我国的西南边睡,是一个多山的省份,按地形看,山地占84%,高原、丘陵约占10%,琐子(盆地、河谷)仅占6%,故云南的物流运输主要靠公路运输,随着高等级公路的陆续建成,汽车行业及物流业的高速发展,使得云南省的公路货物运输业得到了有效的发展,但由于运输的货物多为矿产资源和绿色农副产品,长距离货物运输多为低值原料,为了既能保证盈利又能追求利润最大化,公路货运业户多釆取超限运输,随着超限车辆的增多,对公路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

  在实施“桥头堡战略”中云南省作为我国面向西南的重要门户,是外接东南亚、南亚,内连西南及东中部腹地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同时,云南省作为西部地区重要的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依托面向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建设,将成为我国重要的出口加工贸易基地、清洁能源基地、新兴石油化工基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生物产业基地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因此,如何解决车辆超限运输造成的运输市场低水平无序竞争和车辆超限运输可能对公路造成损坏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阻碍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问题,成为了云南省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4.1云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运输基本现状

  4.1.1云南省超限运输治理概括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云南省一直由交通部门所属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对车辆超限运输进行治理,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超限运输形成原因的特殊性,使得超限运输的治理效果不明显。

  按照2004年6月20日,在全国开展货运机动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云南省对车辆超限进行了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2010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面简称“意见”)明确了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经济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群众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的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方向。根据意见的要求,云南省对非法超限超载的公路货运车辆进行了严厉打击,严格禁止车货总重超出55吨的公路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对车货总重超出55吨的超载运输车辆,一律要求对超出部分进行卸载并处以经济处罚。对车货总长超过18米、总宽超过2.5米、总高超过4米(集装箱车辆4.2米)的超限运输车辆,要求其自行对超限部分进行卸除并处以经济处罚。对不可解体的大件运输,要求其在所行驶路段的路政管理部门办理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后,方能上路行驶。

  4.1.2云南省超限运输治理取得的成果

  云南省遵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路政管理部门通过开展了为期六年的集中整治,截止2010年9月,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集中整治期间,云南省路政管理总队共计出动执法车辆2万余辆次,执法人员13万余人次,对159万余辆货运车辆进行了超限检测,其中对42万余辆违法车辆进行了处罚,卸载货物60万余吨。通过治理,路政总队辖区内的超限率下降到了 10%以下,55吨以上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得到了有效遏制,降低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缓解了公路和桥梁的压力,较好的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通过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治超工作的认识,提升了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关注程度,使群众参与到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督和治理当中。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9月,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车辆1000余辆次,发放和粘贴宣传资料共15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00余幅,开展咨询活动200余次,与相关单位座谈100余次[18]。有效的完成了广泛宣传的工作目标。

  3.公路设施得到保护,干线公路优良率稳步上升。2012年,云南省干线公路优良路率为63.5%,比2011年的60.99%上升了 2.51个百分点,比2010年的53.07%上升了 10.43个百分点[19]。

  4.货运价格开始回升,公路运输的能力加强。2009、2010、2011、2012年,全省公路运输完成货物周转量为4961416万吨公里、5485273万吨公里、6172662万吨公里、7025120万吨公里[29][21]。

  4.2云南省超限运输治理存在的问题

  云南省通过与治超参与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治超工作整体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形成超限运输的根源尚未能消除,加之复杂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治超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社会对治超的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尽管路政管理部门在治超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个社会对非法超限运输的认知度仍然不高。部分企业、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公路保护的概念仍然淡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仍然对非法超限运输的危害置之不理,造成了非法超限运输治理难,易反弹。

  2.治超法制建设亟待进一步推进

  虽然2010年5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面简称“意见”)对全省治超工作作了统一安排,明确了治超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并就经费保障、考核奖励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相应的配套政策尚未出台,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自由裁量权宽泛和行政处莉手段不足、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等问题。

  3.执法力度不够

  按照意见的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运政管理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要联合上路执法,以“控”(控制源头装载)、“拆”(对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强行恢复、拆解和销毁)、“卸”(卸载超限超载货物)、“罚"(处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记”(对违法驾驶人员给予违纪记分)、“赔”(收取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拘"(拘留违法行为当事人)等综合措施,全面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但是从治超工作实际来看,治超工作基本上都是由路政管理部门来进行。由于法律赋予路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较为单一,目前路政管理部门只有依照《公路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罚款的权力,只要出现驾驶员、货主不配合的情况,或者发生冲突的情况,路政管理部门没有有效的防范和强制手段。例如:云南省曲靖市的治超站点就发生过暴力抗法导致路政执法人员重伤的情况,超限运输驾驶员在云南省昆明西收费站驾车撞击云南省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超限运输检测点,导致一名路政协管人员当场死亡多名路政执法人员受伤的惨剧。另外,对违法装载的车辆驾驶员无法进行处理,对“大吨小标”车辆不能进行倒查,由于这些情况的出现,导致了超限超载运输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反弹。

  4.治理存在盲区

  截止至2012年底,云南省公路通车里程已达219052公里[19],公路交通网络四通八达,一些超限超载车辆绕开治超站点,躲避检测,而流动检测需要更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保障,治超工作难以幵展。因此治超工作不能做到"路路监管”,存在盲区。

 论文摘要

  5.公路货运市场存在运力饱和、运量不足,货运市场秩序混乱

  根据对2000至2012年间云南省公路营运性货车数量、公路货运量的统计分析发现,云南省公路货运市场存在市场运力饱和,运量不足的状况,如表4-1。

  通过计算可以发现,2000年车辆的年平均货运量为5.7万吨/辆,2005年车辆的年平均运量为0.17万吨/辆,2008年车辆的年平均运量为0.15万吨/辆,2009年车辆的年平均运量为0.13万吨/辆,2010年车辆的年平均运量为0.11万吨/辆,2011年车辆的年平均运量为0.11万吨/辆,2012年车辆的年平均运量为0.12万吨/辆。随着营运性货车数量的增加,货主开始压低运价,一些运输业户为争取货源,千方百计降低单车运输成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顾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拼命超限运输,形成恶性循环,致使公路货运运输价格严重失调,货运市场秩序混乱。通过对公路货运超限运输的治理,情况虽有所缓解,但根本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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