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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论文2000字范文(3)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12-26 共20607字
  就当时使船上人的心情来看,在海上行驶了将近一周的 “使船”,看到琉球的门户久米岛,则意味着他们即将到达目的地。但是,他所记下的 “乃属琉球者”这一句对我们后人来说至关重要。它意味着明朝的官员清楚中琉之间虽然存在诸多无人岛 ( 不是无主地) ,但琉球的边界是明确的。根据陈侃的叙述,我们还知道随船而来的琉球领航者更是清楚这一点,因为他们看到久米岛后,“鼓舞于舟,喜达于家”③。即,久米岛才是他们的家。

  这里的重要信息是,陈侃的文字至少包含了 “使船”在看见久米岛之前所经过的平嘉山、钓鱼屿、黄毛屿、赤屿,即现在称作彭佳屿、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的岛链不属于琉球的意思,还暗含了钓鱼岛中离琉球最近的赤尾屿与琉球的门户久米岛之间的海域是分界的意思。陈侃虽未写明赤尾屿的所属,却明确指出了久米岛属于琉球,这就明显意味着久米岛以西,即钓鱼诸岛不属于琉球。这便是 “古米山属琉球”一句的重要意义。

  日本学者指出,陈侃的记录只能说明久米岛属于琉球,不能说明赤尾屿、钓鱼屿属于中国。但是,他们忽视了钓鱼岛归属史料是一个证据链,册封使的记录是证据链条中的一环。陈侃根据自己亲身经历所提到的事实固然具有界定琉球国界的意义,而没有界定中琉边界的意义,但是陈侃之后的使节则把久米岛以西的岛屿所属说得越来越清楚。日本学者却有意忽视了这个证据链条,究其一点不及其余,试图以陈侃的记录为例下结论 “发现不意味着领有”,所以,中国的史料无证明价值云云。

  如果说陈侃还没有涉及久米岛西侧岛屿的所属问题的话,那么,之后的使节关于 “界”字的使用便具有划界意义了。首先使用 “界”这个词的是陈侃的后任郭汝霖,由于他使用了这个词,不仅更进一步明确了古米山属于琉球,而且明确了古米山是琉球的边界和琉球的门户。郭汝霖关于 “界琉球地方山也”的记载明确了中琉界限,表述比陈侃更确切。他是明朝第 12 次出使琉球的册封使,是继陈侃之后第二个留下出使琉球记录的册封使,他于 1562年根据亲身经历写成 《重编使琉球录》。

  郭汝霖于 1560 年 ( 嘉靖三十九年) 5 月 19 日到达福建长乐,27 日到广石,28 日祭海登舟,29 日正式出发。根据他的叙述可以了解,他更加明确地证实了琉球的边界在面对中国一侧的门户是久米岛,与久米岛相对峙的赤尾屿及其西南的钓鱼诸岛不属于琉球。郭汝霖写道,当时 “幸值西南风大旺,瞬目千里,长史梁炫舟在后,不能及,过东涌、小琉球”。“三十日,过黄茅。

  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古米山矣。”①奥原认为中国的判断是武断的,然而,郭汝霖明明着笔强调了 “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他与陈侃相呼应从赤尾屿的角度表述界限,这样就明确指出了赤尾屿与久米岛之间是中琉界限的事实,不仅进一步明确了钓鱼诸岛不属于琉球的事实,而且还以 “赤屿”角度说是 “界”琉球地方山,这已经说明 “界”是中琉之界。

  以上这些 16 世纪的史料证明了中国人不仅早就发现了钓鱼岛,而且还认为它在中琉界限的中国一方。按照当时欧洲的国际法理论,“仅仅发现为之领土就是主张领土主权的足够之法定权利”①,也就是在荒无人烟的土地上一般不要求统治的痕迹,特别是对人口稀少或者无人定居地区的主权要求的情况尤其如此。《奥本海国际法》认为: “占有和行政管理是现在使占领 ( 现在通常译作先占———笔者注) 有效的两个条件,但在从前,这两个条件并不被认为是由占领而取得领土所必要的。……在后来,真正的实行占有被认为是必要的。到 18 世纪,国际法作者始规定有效占领是必要条件; 19 世纪时,各国实例始和这种规定相符合。”②主张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的日本学者井上清也认为: 历史地看,明、清政府不可能在如此小的岛屿上设立行政机关和警察、法庭,但中国人在日本人 “发现”这些岛之前已经对它们的位置进行了确认,并为它们命名,指示了到达这些岛屿的航路,井上说 “这些已经足够了”。③日方无视中国明清时期的丰富历史资料,更无视与当时的时代相对应的 16、17 世纪国际法原则背景下,钓鱼岛作为中国领土原始取得的国际法意义,而为了错误地适用 19 世纪国际法的先占原则,故意否认中国明清时期史料的国际法价值,硬把钓鱼岛认定为 “无主地”,才是违反历史,也是违反国际法的。

  三、“中外之界”: “黑水沟”的意义

  如果以上的记录还不够的话,那么册封使关于 “黑水沟”的记载则进一步支撑了上述资料的证明力,证明了中琉之间是有分界的。关于这一点,明朝第四位留下记录的册封使,也是中国第 14 位册封使夏子阳有重要的记录,他的这些记录基本上可以回答日本外务省和学者关于中琉之间界限模糊的问题。

  夏子阳奉旨于1600 年 ( 万历二十八年) 5 月20 日出发,出使琉球。他在《使琉球录》中说: “是夜,风急浪狂,舵牙连折。连日所过水皆深黑色,宛如浊沟积水,或又如靛色; 忆前 《使录补遗》称: ‘去由沧水入黑水’。”还特别提到,使船返程时再过冲绳海沟, “隐隐望见一船; 众喜,谓 ‘有船,则去中国不远; 且水离黑入沧,必是中国之界’”。

  夏子阳记录的 “离黑入沧”指的是冲绳海沟,这是本文所要强调的关键所在。他指出了冲绳海沟是中国与琉球之间的分界线。很显然,“入沧”后位于 “沧水”的钓鱼岛必是中国的了,如果日方不承认上述关于 “界”的记录,那么,“黑水沟”的记录证明中国至少在 1600 年就已经认为钓鱼诸岛在中国的领域之中,意味着在 17 世纪初钓鱼诸岛就不是无主地了。1606 年夏子阳的 《使琉球录》是否定钓鱼岛为 “无主地”的关键证据。

  夏子阳对 “黑水沟”划界意义的记录,使上述陈侃所说的 “久米山属琉球”,以及郭汝霖所说的赤屿为 “界琉球地方山”等关于中琉界限的叙述更加清晰起来,中琉之间已经不可能被认为有第三国或者无主地了。因为久米岛和赤尾屿分别在黑水沟的东西两边,“去由沧水入黑水”,特别是 “水离黑入沧,必是中国之界”的记录,隐含之义就是说,钓鱼诸岛不属于琉球,那就必然属于中国,其中没有第三国,也没有无主地。

  继夏子阳之后,更进一步提出 “中外之界”的是清朝的册封使张学礼。他提出了冲绳海沟是 “界中外者”的明确表述,佐证了夏子阳的记录。张学礼是清朝首位出使琉球的册封使。明朝灭亡以后,清朝首先派遣谢必振作为诏谕使于1652 年 ( 顺治九年) 出使琉球,要求琉球继续向中国新王朝朝贡。其实,谢必振还代表清朝皇帝册封了琉球分裂状态中的第二尚氏王统的国王,所以他也履行了册封职责。之后的册封使张学礼于1663 年 ( 康熙二年) 出使琉球。

  张学礼着有 《使琉球记》 ( 未列入 《白皮书》) ,内有关于使船过冲绳海沟的记载: “浪急风猛,水飞如立,舟中人颠覆呕逆,呻吟不绝,水色有异,深青如蓝。”显然,这是指使船到了冲绳海沟。据张学礼记载,在过海沟时,琉球领航人说: 这是 “过分水洋矣,此天之所以界中外者”②。因此,张学礼在其出使报告中记录了琉球人也认为冲绳海沟是中国与琉球之间的自然分界的内容。也就是说,冲绳海沟不仅是气候恶劣的地方,而且是 “天之所以界中外”的地方,这一点连琉球人也知道。可见,这是当时中琉两国之间的常识。特别是受琉球政府派遣迎接册封使的领航人,他们经常出入中琉国境,告诉册封使冲绳海沟是 “天之所以界中外者”,绝不是随口而说。

  留下关于冲绳海沟是 “中外之界”的记录的,还有清朝第二位出使琉球的册封使———1683 年 ( 康熙二十二年) 出发的汪辑。汪辑写有 《使琉球杂录》和 《中山沿革志》。在 《使琉球杂录》中,除了照例提到航路上必经的彭家山、钓鱼屿、赤屿等之外,汪辑也提到使船经过冲绳海沟的事情,说当时 “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粥,焚纸船”以祭海神。《使琉球杂录》写道,当时有人问 “沟”是什么意思,回答的人说是 “中外之界也”①。

  这又一次明确地证实了当时中琉界限确实是冲绳海沟。日方对大量关于 “黑水沟”是 “中外之界”的记载都是无视的,他们只想找出破绽,然后否定整个史料证据链的价值。奥原敏雄就发现了汪辑岀使琉球时,台湾还未与大陆统一,所以认为史料有矛盾。其实,奥原在这里犯了一个历史错误,因为钓鱼岛在当时是否归属台湾的问题,并不是事物的本质方面,这些史料也没有说钓鱼岛属于台湾,而是都指向一个方向,即 “中外之界”,而不是与台湾之界。当时的史料所揭示的实质是钓鱼岛在 “中外之界”的中国一边,钓鱼岛是中国闽海的一部分,这与钓鱼岛何时被认为是台湾的一部分没有关系。

  到目前为止,关于明清时期钓鱼岛属于台湾管辖的某些资料学术上有不同见解,但该问题不是本文的论述重点,也不影响钓鱼岛在 “中外之界”的中国一边这个大命题,故笔者将留待其他机会另文分析,此处不做赘述。②本文要指出的是明清资料中 “中外之界”的含义为中琉之界,具体指琉球与福建海域的界限,不包括钓鱼岛是否属于台湾的问题。

  清朝第三位册封使是海宝,副使为徐葆光。徐葆光着有 《中山传信录》,该书对中国与琉球之间的分界线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记述。《中山传信录》是徐葆光的传世之作,也是 18 世纪关于琉球的重要史料,因为它是徐葆光 1719年 ( 康熙五十八年) 出使琉球并逗留八个月期间,遍游海山,观风问俗,对琉球地理、文化以及航路进行的全面叙述。中、琉、日三方学者都极为重视该书,日本于明治维新以后还出版了该书,日本学者林子平所绘 《三国通览图说》也参考过该书。日本明治政府在霸占钓鱼岛之前派人去调查时,具体执行者大城永保等人都参考过 《中山传信录》,并从中知道了 “钓鱼台”、“黄尾屿”和 “赤尾屿”等名称。日本明治政府因为这份史料的存在,犹豫过是否将钓鱼诸岛 “编入”冲绳县,最后,他们推迟到甲午战争爆发之后的1895 年秘密决定霸占钓鱼诸岛。

  《中山传信录》中的 “福建通往琉球”之路部分提到钓鱼岛。书中记载,福建通往琉球的航路上有鸡笼头、花瓶屿、彭家山、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姑米山。这里首次出现 “钓鱼台”和 “赤尾屿”的说法,特别在 “姑米山”处加括弧说明它是 “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①。意思是,久米岛是琉球西南方向边界上的主山,强调琉球王国的版图西南方向以久米岛为界。徐葆光在其所着《海泊三集》中也提到 “过沟祭海神”的情形,说黑水沟是 “内外洋分界”②。

  清朝第四次册封使是全魁,副使是周煌。他们于 1756 年 ( 乾隆二十一年) 出发。完成册封任务之后,周煌着有 《琉球国志略》,书中除照例提到这条航路上必经的 “钓鱼台”之外,还提到 “过沟祭海”,说福建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③琉球 “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 “舟过黑水沟,投牲以祭,相传中外分界处”。④周煌的从客王文治在 《渡海吟》中写有“黑水之沟深似墨”,“方知中外有分疆”,“设险惟天界殊域”等关于过冲绳海沟的内容。⑤周煌也提到 “姑米人登山举火为号,舟中以火应之”。琉球王太子派人 “连拨国中海舶迎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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