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改善河南省焦作市特岗体育教师队伍的相关对策。
3.5.1 地方政府应保障特岗体育教师工资及时发放,提高社会福利待遇水平。
及时准确的发放特岗体育教师的工资有利于增强特岗体育教师对岗位的归属感,使特岗教师能安下心来耐心从教。国家特批的专项资金是特岗体育教师的工资的主要来源,工资的发放要经过一级一级上报和审批有着严格的程序,这对于刚上岗的特岗体育教师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意味着他们至少上班前半年不能拿到第一份工资。在这方面,地方政府和国家可对特岗体育教师实行工资卡发放制度,比如国家相关部门可提前两三个月根据拟录取的特岗教师的人数将工资划到各省各县,带特岗教师上岗后再次核实确定特岗教师人数,然后将名单和人数再次核实上报到国家相关部门,保证特岗教师的工资每月按时发放[1],使工资发放步入正常轨道。长期下去,特岗体育教师的工资发放将进入了良性循环,缩短了特岗体育教师前两个月工资发放时间,解决了特岗体育教师上岗后半年领不到工资的窘况。政府部门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并从实际意义上解除了特岗教师对生活的顾虑。
特岗教师的工资不能只依赖于国家划拨的专用资金,当地政府也应通过多种途径应募集资金努力提高当地特岗体育教师的待遇。当地各部门应保障并提高特岗体育教师的其他福利待遇,增强该地区农村特设岗位的吸引力,争取特岗体育教师也能早日享受与普通教师一样的"五险一金"及各种节假日补助[2],保障特岗体育教师享受失业险解决他们对能否入编问题的忧虑,使特岗教师的工作稳定化。
此外,相关部门可以以每县为单位,成立特岗体育教师专项保障资金管理委员会,督促特岗教师工资的足额、顺利发放,另一方面,当地政府可用募集的资金改善特岗体育教师的食宿条件和医疗条件。除此之外,设岗学校也可通过用募集的资金,为每位上岗的特岗体育教师办好饭卡、医保卡等,给他们最需要的关怀,使他们吃住放心,病有所医,在根本上解决特岗体育教师的生活问题。
3.5.2 设岗学校加强对特岗体育教师的人文关怀。
农村学校的生活和教学条件与城镇相比差距较远,大学生们刚走入特岗体育教师岗位,现实与理想的巨大落差会让刚入职的特岗体育教师对工作和生活产生诸多不适应。因此,地方政府及设岗学校等部门应该加强对特岗体育教师情感与心理变化,以及特岗教师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关注,并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相关措施解决他们任职期间的各种问题使他们能够安心从教,从而保证农村体育教育的质量。解决特岗教师支教期间的后顾之忧。
另一方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应逐步加大设岗学校各个部分设施的资金投入保证特岗体育教师基本生活设施,以便更好的把特岗体育教师留得住、用得好,为他们的教学环境和课余生活营造良好的氛围。其次,相关部门还要加强乡村校园文化建设,真正落实文体活动器材与场所等基础设施,为特岗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教学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更好的施展特岗体育教师的专业和才华。
最后,为帮助特岗体育教师扩大其社交范围创造择偶的机会和条件,设岗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应通过举办教职工文体活动(例如周末聚餐、爬山、趣味运动会)等多种途径帮助特岗体育教师们扩大社交范围,为建立教师之间良好的交流和沟通营造和谐气氛,促进同事友谊提供有利的帮助[1].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和相互之间的交流来缓解特岗教师从教期间的后顾之忧。
3.5.3 高校与相关部门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转变高校毕业生思想观念。
随着就业压力的逐年增加,高校毕业生选择特岗体育教师岗位的动机有所变化且各种各样:有的人是喜欢教师职业热爱教育的;有的人是因为教师职业相对稳定并且有带薪假期,贪图享受的;还有一部分人因为就业压力,把特岗体育教师岗位作为暂时立脚之地的。无可厚非,后两者在选择特岗体育教师的动机上违背了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应该具备的思想政治观念,违背了特岗教师计划"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创新农村教师机制,提高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发展农村体育事业"的意愿。长期下去将不利于农村体育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特岗体育教师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高校及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部门应联合起来共同加强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选择职业岗位时,应该以长久发展的眼光择业,就业。大学毕业生们应在确定职业方向时树立正确的自我评价,对就业的选择应有长远的认识和判断能力。确定职业方向,规划职业生涯,克服盲目求高斤斤计较的利益心理争取做一个有思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四有新人".
3.5.4 设岗学校应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岗位、课程及工作量,保证特岗教师计划政策的高效实施。
特岗体育教师是特岗计划政策下的新生群体,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关措施保证特岗计划政策有效执行。"定县、定校、定岗"即三定原则是特岗教师计划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的。特岗体育教师岗位的设定是由相关部门安排的县,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的教学岗位。如果有特岗体育教师是来自招聘县的,可根据特岗教师意愿及个人情况尽量安排离家近的学校上岗,以方便他们住宿、生活有利于特岗教师的长期留用,有效避免了特岗教师因距离或者其他原因流失。另外,设岗学校应优先考虑特岗体育教师的专业特长及所报岗位,尽量按特岗体育教师意愿来安排工作岗位。如果所缺岗位无法满足教学的设岗学校应进行合理的调配,尽量满足特岗体育教师的兴趣爱好安排其参与学校行政工作,为其从事特岗教师的自身成长提供发展平台,尽量在有利于特岗体育教师在专业和热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以实现自身的价值。
特岗体育教师科学合理的工作量分配对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学校任课教师数量充足的情况下,为保证每位教师都能从事适宜的工作量,设岗学校应合理安排课时数和工作量以保证特岗体育教师有充足地学习休息时间,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保证特岗教师的教学质量。
设岗学校工作岗位的安排,课程工作量的安排等等直接关系到特岗体育教师今后的专业发展和个人价值的实现以及特岗体育教师上课的积极性。因此,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保证特岗体育教师顺利上岗,顺心工作,从而保证特岗体育教师扎根农村,为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的顺利开展服务。
3.5.5 设置科学合理的特岗体育教师职称评定和考核制度。
1986 年建立了教师的职称评定制度,职称评定的建立给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发展上提供了努力的目标和方向体现了国家对人才的尊重。有效的促进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同时特岗体育教师的职称评定对其未来的发展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合理科学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也是特岗体育教师的期待,特岗体育教师希望教育行政部门弄给与同等的待遇和发展空间。同时,教师职称又与社会福利保障等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教师职称的提升意味着相应待遇的提高,特岗体育教师的基本工资与非特岗教师及当地公务员相比不算高,加之远离亲人和朋友在条件较艰苦的农村地区任教。每位特岗教师进入农村中小学学校都想有所发展有所进步的,这不仅表现在个人成就的取得上,更是对学校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定和考核的考量。合理科学的考核评定制度将激发特岗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扎根农村学校为农村教育事业奋斗的决心。因此,教师职称评定这一关乎特岗体育教师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应当引起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3.5.6 加大对特岗体育教师专业发展及教育的重视。
专业发展是教师成长的重要基础与教师个人成长密切相关,享受继续教育是每位特岗体育教师的权利。尤其对于求知欲望强烈的青年教师们,他们希望在工作单位有所成长、有所发展。因此,各级行政部门应制定合理科学的教师培训制度条例,密切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1].特岗体育教师们大都是有知识、有文化、对网络信息比较敏感的一类教师群体。然而农村工作的艰苦的生活环境,网络信息比较闭塞等为特岗教师在教学中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要努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做好远程教育学习等教师培训工作,给予他们尽可能多的机会接触网络确保他们及时了解体育教学的最新发展动态,便于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等等。另外,设岗学校应鼓励特岗体育教师们继续学习进修,鼓励积极报考农村硕士研究生进而促进农村体育教育更好的发展。总之,相关部门要制定并落实继续教育政策,支持特岗体育教师更好的发展,争取用行动留住特岗教体育师们继续留任,为农村体育教育长期更好的服务。
3.5.7 明细特岗体育教师再就业政策。
三年的服务期是特岗政策的年限执行标准。三年服务期满后特岗教师们的再就业质量和数量关系着特岗计划真正落实的成效。然而当地教育部门和设岗学校在解决特岗教师编制方案的问题上不够明确和具体,建议当地教育部门根据本县每年所接受的新入编人数制定合理的特岗体育教师服务期满后的留任方案,建议国家应保证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任教期间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愿意继续留任的全部给予纳入当地政府正式编制。其次相关部门应做好特岗体育教师任职期间工作上有关工资、保险、职称、相关人文关怀等问题为编制问题扫除障碍。最后,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相关部门争取解决有编特岗体育教师的个人住房问题。尽可能将夫妻双方或者男女朋友在一个学校任教的尽量安排在一起,提供单独的住房,促使他们稳定下来,确保特岗体育教师们顺利留任。对于设岗学校无编制的,服务期已满愿意留任的特岗体育教师,地方教育局应安排其他有职位空缺的学校要优先录取。对服务期满后愿意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招考的特岗体育教师,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可以按要求给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适当加分,并允许将特岗教师服务期间的教学成绩和职称带入相关聘用单位。
3.5.8 建立专门的特岗计划实施监督机构,保障特岗体育教师利益。
良好教育政策的实施在于政策提出的可行性和实施的效果,而实施效果的保证在于监督机制是否到位。特岗体育教师是特岗计划实施下的新生教师群体,身份特殊,他们的到来为农村中小学体育的发展带来了春天。保障特岗体育教师长期稳定的服务于农村教育的发展对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专门的"特岗计划"实施监督机构的成立为岗教师计划的落提供了重要保障。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设置网络论坛、热线电话、匿名信等开展工作,为举报人保密,方便工作人员针对特岗计划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比如:对未按国家规定政策发放工资、克扣工资、延迟发放工资以及没有发放相应福利待遇的问题[2],相关负责人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特岗教师的基本利益,进而保障特岗教师政策得到良好的贯彻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