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上海会展场馆的主要经营模式
对于国外会展来言,场馆的经营方式呈现多元化状态,市场化运作成分较高。像国外一些有名的展馆如德国的法兰克福和克隆,它们虽然由政府投资,但产权归政府所有。作为股东的政府可以委托或者授权直属机构或者商业机构进行经营,并且,经营者有明确责任范围,物业项目由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而像荷兰,都是私有的。在瑞典,大部分是社区管理。不过,随着会展场馆投资的多元化,会展场馆的投资业融入了社会资本和私人资本。在我国,会展场馆的投资方和经营方大部分是以政府为主。根据官方数据统计,所有场馆中大概有 75%为国有,三资企业占 9%,9%为私营企业,股份制及其他类型企业为 7 .政府不仅投资建场馆,而且对场馆的经营有一定的管理和经营权。
我国会展场馆简单可以分为两类经营模式。自建自营和自建他营模式。在自建自营有民建民营,国建国营。在上海,会展场馆大部分属于国有,也就是大部分是政府投资创建的。经营方要么是直属的国有企业来管理,要么授权于专业商业机构。为了能对上海场馆模式有个清晰的认识,选取上海前十个场馆进行归纳总结。
根据以上表格分析,上海场馆的基本经营模式分为国有国营、合资外营。从具体运营角度去剖析,上海主要的经营模式是政府直接投资--委托或者授权经营模式和政府与私人共同投资--成立合资或者合作公司经营模式两种主要经营模式。针对每种经营模式,对相对应的场馆进行剖析,从中得到某些相关性。
4.1 政府直接投资--委托或者授权经营模式。
上海乃至全国的会展场馆基本上是国家直接投资投资的,其产权归政府所有。同时,会展场馆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其目的为当地经济服务的。其经营权会委托或者授权其商业机构或直属机构来经营,来实现会展场馆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像上海展览中心是国有独资,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即上海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来经营的。其优点是政府对会展场馆有很强的控制力,整合当地各种资源为场馆服务。但其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首先会限制会展场馆市场化运作的发挥,会展内部管理难以导入激励机制,容易滋生官商作风。
4.1.1 政府直接投资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经营管理。
目前,我国各地的许多场馆都是按照这种经营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如中国国际会展中心,其经营管理权属于中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由于会展场馆的公共性,政府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国有性。政府对此场馆会有很多的政策的扶持,并且能有效得把当地的资源整合为场馆所用,有一定的垄断性。但是有了政府直接帮助的缺点就是,有可能限制会展场馆市场的发挥, 滋生"等靠要"的风气。如果在这过程中经营不当就会在成场馆经营效率低下的后果。
上海展览中心是由政府投资的,且由上海展览有限公司设立专门的展览公司,对会展场馆进行经营管理。上海展览中心建造比较早,在上海有二十年的历史了。建筑面积为 8 万平方米,可使用的面积为 36000 平方米左右。由于建造比较早,其场馆的结构和设施不如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先进,所以上海展览中心更多的经营国内外的短期展览和一些展销会。
上海展览中心主要经营生活展为主,比如装潢展、婚博会、房地产交易会和家具展等。这些与当地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上海展览中心也是经过市场分析,找出与其他场馆经营不同之处,定位为生活展和小型的展销会。在这里的中国婚博会和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所举办的中国婚博会就属于同行竞争。
这就需要上海展览公司的经营者定位好中国地婚博会是全上海的呢还是面对全国。第二,要明白针对场馆所提供的服务与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区别所在。如果说没有定好位就会导致市场上恶性竞争的出现。展销会虽满足当地市民的生活需要,可展销会更容易出现假冒产品或不合格产品。这需要主办方和场馆的负责人对参展商的严格审核,然后再批准。严厉打击倒买倒卖的情况发生,让每一次的展销能够健康有序地举办。
从举办的时间来看,有 1 天的展览时间,有 2 天的展览时间,有 3 天的展览时间,甚至还有 10 天左右的时间,像楼盘展示的周期比较长。从展览时间判断,上海展览中心多以小而短期的展览为主。展览的种类比较丰富,遍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这种不足之处就是容易出现一些黑户的参与展会,管理比较混乱。因为不仅参展商的层次层次不齐,而且专业观众的素质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管理上和会展服务方面有一定难度。如果对专业观众、参展商、举办方有一定的规范要求的话,对经营会展场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从室内展览面积来看,每种展览会或者展销会占地的面积都不大。所以同期展会有不同展览种类在同时进行。如果没有其他种类的参与,说明上海展览场馆有一大部分在闲置。从每一次展览所占的面积来看,参展商和专业观众并不是很多。这说明经营者在展览组织和营销策划方面没有做充分的准备。其次,场馆的经营者对出租方的要求不严格,只要有企业或个人来租,就直接租出去,这样不便管理和经营。
从整体分析和实地考察,上海展览中心的经营与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存在一定的差距。
4.1.2 政府投资并委托专业的管理机构经营。
这种经营模式是场馆所有权属于政府,其场馆的经营权是专业的管理机构。政府与经营方通过委托经营方式建立一种合作关系。会对场馆经营的权限或者管理职责等做出某种约定,目的是使会展场馆效益最大。其优势在于降低政府经营会展场馆的风险。同时,加强了市场化的运作,提高对会展场馆经营的服务意识和危机意识。此外,委托给专业的管理机构经营,可以引入丰富的管理经验,降低了经营成本,但这种经营模式的不足之处就是管理合同较复杂,在沟通方面,如果存在目标不一致的话就会影响场馆的长远发展。
2014 年 1 月进入试运营的国家会展中心就是由国家商务部和上海市政府合作共建,由上海博览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并运营。目前是全世界面积最大的会展场馆,有"四叶草"的美誉。场馆的运营模式跟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一样,让国企性质的展览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经营。由于刚刚经营,许多配套设施还不完善。根据实地考察,服务质量并不是太高。但随时各种软硬件设施的完善,国家会展中心的经营效果会再次创造新高。
2014 年年底,国家会展中心的办公区和商业楼基本上会竣工,整个 2014 年是个试运营阶段。在 2014 年,国国际汽车商品交易会首次在国家会展中心中举办,展览面积达到将近 11 万平方米,人流量达到 13 万人次,国内外知名参展商达到 1500 余家。在 9 月份的时尚生活消费展,就吸引着周边 19 万观众参观。据目前发展的趋势,专家预测在 2015 年,国家会展场馆签约面积可高达 300 万平方米,像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和上海国际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等超大型的展会在这里举办。同时,在2015 年会迎来将近 34 场大型展览会。国家会展场馆的虹吸效应,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汇聚,这给上海整个会展场馆的经营方向做一次从新的洗牌。
4.1.3 政府牵头成立企业集团,股份制经营。
这种经营模式相对于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机制灵活了许多,市场化的作用又强了许多。像光大会展中心,是政府牵头成立的企业集团即中国光大集团,属于政府所有,来进行股份制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政企分开,产权趋于多元化。
为了减轻负债压力,政府通过股权稀释的方法来进行资本运作。集团股东的组合可以融合更多经验丰富的会展管理者、展览公司等。唯一的弊端在于股东意见、利益难以协调。
光大会展中心和上海展览中心都是政府投资。唯一的差异就是经营者不同,一个是光大集团,一个是上海展览有限公司。两者的经济效益也是有所差异的。
从可展览面积来看基本差不多。上海展览中心是 36743 平方米,而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是 32500 平方米。从表 4-3 可以看出,上海展览中心的出租率低于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14 左右。先从整体来看,一年的会展数量,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展览数量几乎是上海展览中心地 2 倍,展会的频率比较快。可上海展览中心举办的国际展相对较多。
在以后的办展中,可以往国际会展方向去拓展业务,以此来提升会展场馆的使用率,从而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这俩个场馆的经营模式基本相同,之所以产生那么大的差距,一方面跟具体经营方的管理能力、市场策划能力、营销能力等有密切关切。
另一方面是场馆的设施、地理位置、品牌效应等客观原因有密切的关系。由于两个的场馆的展览面积基本差不多,那么经营的效果的差异与一些因素有着一定的关系。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和上海展览中心的展览面积差不多,造成经济产值有差距的原因很多。比如说,地理位置、周边的资源、场馆的内部结构、场馆经营者的能力和经验和场馆的服务水平等。对于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它周边有锦江乐园、南方商城和上海龙华旅游城等社会资源。在交通方面,光大会展场馆距离机场是非常近的,而且交通公路很多经过那里。从年限来看,上海展览中心建造的时间比较长,硬件设备不如上海光大集团先进和完善。上海展览中心在静安区,周边建设和交通比较拥挤,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上海展览中心的发展。
4.2 中外合资--成立合资或者合作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模式。
这种经营模式是采用的是政府立项,然后先由政府投资一部分,并且在某些政策上给予相应地支持,如在用地、贷款和税收等方面。采取这种模式的原因在于,不需要政府自身承担资金压力。同时,可以分担风险,共享利润成果。
这种经营模式一般采用股份制方式,这种和政府成立股份制得企业集团是有区别的。好处在于一起承担风险与收益,可以引进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人才等资源。针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是政府与德国知名展览公司合资建设,管理权属于德方。上海国际展览中心是政府部门与英国的投资方合资经营。像上海世贸商城原先是几个华人建造的,后来由政府和香港的出资人收购并一起负责经营。这种模式的弊端就是产权关系难以理清,管理合同会相对的复杂,双方的沟通就是影响会展场馆经营效果的因素之一。
4.2.1 中德合资,德国经营。
中国和德国有名的展览公司以一种股份制的合作方式进行经营。如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是由德国展览公司和上海浦东土地发展(控股)公司投资创办的。德国展览公司有汉诺威、杜塞多夫和慕尼黑。汉诺威、慕尼黑和杜塞多夫都是国际上有名的展览公司,其丰富的管理经验给上海会展场馆的经营带来优异的业绩。场馆的负责人董汉友曾说过,场馆每年基本可以举办 80 以上的知名展会,吸引海内外的参展商约 300万。
从展览名称来看,基本上是国内外知名的展览会。尤其标注第几届的展会基本上是在新国际博览中心同期举行。从时间的档期来看,现场展览是 3 天或者 4 天,加上前期布展 3 到 5 天,最后 1 到 2 天的撤展时间,按照平均来看的话,一般一场展会的周期是 7 到 8 天。展馆面积大的好处是能满足展览的需要,尤其可以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参展商和专业观众。不足之处也在于,组织一场展览工项目的工程量比较大,而且不是每一期都可以充分使用展览各厅的。
从每次展会所使用的展厅来看,每次展出面积并不能达到 80 以上,这就说明同期展览会中会有一些场馆闲置,这就意味着资源的浪费。像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17 个展厅,总展览面积为 22.65 万平方米。每一次的展览会基本上是使用部分展厅,企业闲置的展厅基本处于放置状态,有时候可能作为仓储作用。相对于上海其他会展场馆而言,新国际博览中心的使用率在近两年都可以达到 60 以上,其经营水平可达到世界水平,但不是会展业发展的最佳状态,还有待提升。
从主办方来看,每期展会有的只有一个主办方,有的展览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主办方来组织,其中一部分展览会还有承办方的加入。组织办展的有新国际博览中自己专属的展览公司如慕尼黑、法兰克福等。还有政府主办如上海商务委员会,还有上海各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的如上海水产行业协会、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国际半导体设备及材料协会等。有国有专业的展览公司如上海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其隶属于上海世博集团。还有一些资质比较好的民营展览公司如上海东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罗伯特展览有限公司等,最后还有中外合资的展览公司是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场馆的经营权在德方,经营者对场馆的权利有自办展、出租展览面积,场馆设施维护和检查。尤其对于大型展馆而言,出租展览面积会增加场馆的使用率。这种大型展馆的弊端在于复杂性,即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不明确。当问题出现,找不到相应地责任方,彼此互相推诿。会展场馆经营模式的好与坏与模式的本身有一定关系,如国有国营的会展场馆有很多局限性,不能按照市场化去运作。
但绝对不是决定因为。只有知道影响经营模式的因素,才能更好地发挥经营模式的优势,提高会展场馆的使用率,更有效地提升本身的经济效益和周边的经济效益。
在上海的展馆中比较成熟的经营模式,如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其每一年的展会的质量也是相对较高的。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展览数量,整体趋势是上升的。2010-2012年的增长幅度比较大,而之后处于下滑趋势。这是场馆经营的调整期。虽展览的数量下降了,但每次展览会得使用面积增加了,经济效益产值增加了,随着近几年的发展,此场馆的经营慢慢趋于成熟化。
由于会展业发展还不成熟,有许多方面都是不规范的,收集的数据虽是部分资料,但对主题的分析没有太大的影响。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会议、宾馆、停车场、餐厅等配套设施有的自己经营,有的承办出去。具体怎么分配,资料不详。
4.2.3 中英合资,共同经营。
中国与英国的知名展览公司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上海国际展览中心是我国国有企业与英国合资成立的。可展览面积仅有 12000 平方米,几乎是新国际博览中可展览面积的二十分之一。所以不适合大型展会的举办,只适合小型且可频繁展出的展会。
此展览的位置属于市区,周围建筑用地比较多,难以加以扩建。再加上场馆的高级人才的缺失,相对于其他场馆,缺乏一定竞争性。
上海国际展览中心一部分是自己办展,一部分是以出租地形式去经营。像上海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当承接的展览项目规模不大时,就在自己的场馆进行举办,如果策划的项目比较大时,会在其他场馆进行举办。如在新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隧道与地下工程技术展,其主办方就是国际展览场馆的投资方和经营方。从展览会得名称来判断,这些展览会应该是小型且杂乱的。如招聘、宴会等。国际性的展览会比较少,基本上国内展览,来参展的参展商基本上来自上海,少数来自周边城市。
对于专业观众,主要来自上海。
从主办方企业名称看,小型民营展览公司占大多数。占有少数的就是自办展、人力保障局和知识产权局等企业。像比较有名的中外合资展览公司几乎没有。像上海博华国际展览公司,实力强,一般主办大型展览会。这些小型场馆是大多数民营展览公司生存的载体。从表中得出,在 2012 年有本地民营展览公司 53 个,总展览面积可与国有展览公司相媲美,即位 166.1 万平方米。但许多民营展览公司并不合格,由于经验的缺乏,经营不规范。这些民营企业与场馆的签约,许多是不规范的。场馆的经营者为了提升场馆的利用率,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核,就同意合作。有些民营展览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对参展商进行审核,只要付展位的费用,就允许进入参展。参展的门栏很低,这样容易滋生一些不合格的参展商进来参展,不仅影响以后的办展效果,更影响会展场馆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