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股权激励在国内外的发展及现状
3.1 股权激励在国外的发展与现状
尽管股权激励的思想萌芽产生的很早,大约是在 20 世纪 20 年代的美国,但没有理论支持和法律保障,并没有能够形成规模。
但直到 20 世纪六十、七十年代,随着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成熟,美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在第二十世纪八十年,股权激励已经在美国得到了普及性的发展成长。
截止 1998 年,90%以上的上市公司和排名世界 500 强的大企业均施行了股权激励计划。
2001 年底开始,如:安然、世通会计丑闻的爆发,不但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也是公众和学者产生了质疑,主要集中在关于股权激励产生的效力,同时引起了学术界的大讨论,以财务数据和股票价格为基础的奖金和股权激励计划客观上确实起到了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斗志和开拓精神,但同时也发生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财务造假的行为,为了追求个人私利。尤其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企业业绩下滑,中小股东遭受损失的情况下,高级管理人员依然高薪的情况,备受公众和媒体的诟病。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各国政府纷纷出台“高管限薪令”的反应,就是对这一现象的回应措施。
即使是这样,一些大公司依然相信股权激励的积极作用。例如雅虎公司在 2003年给首席执行官 Terry Semel 总值高达 3050 万美元的股票期权,以对他卓有成效的管理施行奖励。还有 Sun 公司的 CEO 斯科特.麦克尼利,他也是同样获取到价值 150万美元的股票期权。
3.2 股权激励在国内的发展与现状
3.2.1 股权激励在国内的发展
我国股权激励萌芽最早兴起于 19 世纪 20 年代的山西票号。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并践行的 “身股”制度,就是行之有效的代理人激励制度,是非常具有现代意义的真正现代意义的股权激励开始的时间较晚,20 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了承包制。承包制的法律基础奠定于 1988 年。承包制在短期激发了代理人的主管积极性,但由于机制设计时双方对承包内容的信息不对称,承包人往往从短期经济效益视角出发考虑问题和约束机制不强等因素,并没有达到原本预期的目的。
九十年代,我国在个别国有企业进行职工持股计划试行试点。由于制度设计不完善,造成激励偏差,将激励效应转化为福利效应,与股权激励的初衷相左,1998 年证监会命令禁止了这样的行为。
1999 年 9 月,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上,进一步明确指出了进行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决定。标志着股权及政策上的解绑,为股权激励在中国进一步的开展扫开了障碍。
2000 年 10 月财政部批准首批股票期权试点单位,其中 8 家高科技上市公司成为目标。
然而关于股权激励中股票的来源问题一直没有法律层面的指导,直到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通过了公司法修订案。对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做出了有利的修改。奠定了股权激励的基础。
2006 年 1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对进行股权激励而言,不仅具备了法律层面的基础,而且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但由于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时间还不长,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各个公司企业治理还不完善,股权激励方式方法还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但从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角度看,股权激励势必会成为推动企业发展和经济整体发展的重要方法。
3.2.2 股权激励在国内的现状(中小板上市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国深圳证券交易市场中小板上市公司共有719家,此中有 208 家施行了股权激励计划。占总中小板上市公司的 29%;涉及了二十二个行业。
其中可以看出,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多为高科技类和生物医药类11企业,占总体上市公司比例的35.1(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7.3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2.0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77%)和13.9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9. 62%;医药制造业4. 33%)。也可以看出实施股权激励的行业分布较为普遍,是中小板上市公司行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激励政策。
实施股权激励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占总体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比例如下:
有上述表格可以看出,中国的中小板上市公司目前有授予期权进行股权激励的偏好,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是行权股股票来源。占激励方式的 63.46%;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占 94.71%。因为从西方股权机理研究和实践的经验看,股票期权激励是较理想的选择。在既能对激励对象产生激励效应的同时,又有利于上市公司进行资金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