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存在的问题
股权激励尽管仍然是成为上市公司广泛采取选择的激励方法,但所产生的成效有些其实不尽如人意。如海南海药、上海梅林和用友软件等,随着股权激励的实施,更多的表现出“福利效应”,经营者更加关注短期效益,而“激励效应”,就是经营者关注长期效益的情况,不显著相关。有些高级管理人员为短期内实现考核标准,造成的短视效应,没有起到股权激励的长效激励预期。
5.1 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受国际限制。伴随着我们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仅次于美国的,在人材国际化流动加速的背景下,中国的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境外人士不能在我国 A 股开户,这必将导致我们 A 股上市公司不能运用股权激励政策激励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激励对象仅限于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扩展到公司的骨干和外部重要的人员和客户等。
5.2 股权激励制度
行权价的设置应适中,有些上公司在设计股权激励的时候,行权价的设置过低,不但将对公司业绩的激励作用有限,还会影响投资者信心。譬喻:上海梅林(600073.SH)在上海国资新一轮改革方案的公布前夕,公布股权激励草案。2013年 12 月 16 日恢复交易,上海梅林股票就出现了放量跌停的情况28。
5.3 绩效考核
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不但应该包含财务指标,还应该包含非财务金融指标。在财务目标的设计上要高于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时的财务指标水平,但又不能过高,使激励对象丧失信心,失去激励效应。加入非财务指标,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要过于注重短期指标,而忽略公司长期发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