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中粮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2.4.1中粮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问题分析思路
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中粮集团内部的金融组织,其内部管理中最重要、最不可分割的的关键性环节就是风险管理,直接关系到财务公司的战略发展高度。
同时,风险管理作为财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公司决策层所重视,作为财务公司管理中重要一环。
如果集团企业财务公司没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则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无法保障,更难以确保其稳健运营和发展,达到公司的战略目标。分析集团企业财务公司的管理问题,无法脱离对其风险管理的研究。
故本章将以风险管理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研究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的运作管理问题,分析维度涵盖经营管理战略、业务模式、组织机构和信息化支撑等各个层面。
上文已分析过中粮集团财务公司
2.4.2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经营管理战略思路
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战略不仅是依托中粮集团发展战略,产融结合,做强做大,更要严格监控风险、防范风险,使得财务公司的业务能够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由于财务公司在我国属于起步较晚,相较西方发达国家财务公司的约束性和对集团的依赖性更大的金融机构,目前的主要成立目的还限制于为集团及其成员单位进行金融服务的非银行机构,因此,财务公司的发展战略势必紧紧依托于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受集团公司所处的行业背景及行业经营模式很大影响。
在整个发展与成长过程中,中粮集团的战略经历了从以贸易为主到全产业链的艰难转型历程。中粮集团进入新世纪后,内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促使中粮集团实现了由单纯的贸易型企业向全产业链模式的转变,以规模经济、协同效应和产业地位实现价值最大化。
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的成立与发展,正处于中粮集团从传统型贸易性企业向全产业链模式的战略转变阶段,为配合集团的全产业链模式转变,成就规模经济与高回报、高风险投资业务的顺利开展,财务公司的经营战略要以金融促进产业发展,结合集团产业背景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作为思考重点。
其具体表现为:
(1)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的年度计划需要集中围绕集团的战略计划来制定,根据集团公司年度的投融资计划,或在行业内进行的大型举措,做好相应的财务公司经济准备工作,并形成初步成熟的应对方案,列入财务公司的年度计划中;
(2)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的年度计划需要具备不断更新及可延续性的特点,其前瞻性应走在管理层提出意见之前,根据集团业务的行业走向,提前进行投融资业务的方案准备、资金计划方案设计等;
(3)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的年度计划需要陈列所有可能的风险预估及经营注意事项,使得集团企业能够提前防范风险,健康发展业务。例如,根据历年的行业走势、资本市场走势预估、信用风险的提前防范等,针对重大事项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及可能的应对方案设计等。
风险不只是防范与应对的方案,应该提高到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和研究,为财务公司的做大做强保驾护航,为高速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2.4.3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分析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粮财务公司可以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业务;
(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业务;
(5)有价证券投资;
(6)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业务;
(7)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
(8)从事同业拆借;(9)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0)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其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
(11)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2)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服务;
(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而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经营的金融业务,大体可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三大类【12].
2.4.3.1负债业务
财务公司的负债业务是指财务公司除自有运营资金以外,通过吸收集团成员公司或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资金借入来筹集资金的一种业务模式。负债业务是财务公司进行业务经营的基础和根本,也是增加其盈利、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先决条件。
目前,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为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主要负债业务包括:
1.存款业务
其中,财务公司主要为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目前中粮集团财务公司管理着集团全球数百家公司近1500个账户,基本实现了集团资金一个帐户进,一个账户出,集团资金通过财务公司的运作平台实现了循环增值作用。其存款业务主要实现过程为:
(1)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在平等自由的原则下,共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拟定将成员单位部分流动资金存入财务公司开设的账户;
(2)双方共同约定,每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中粮财务公司提供给成员单位的贷款授信额度,并约定存款期限,财务公司则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给予利息支付;
(3)通过集团董事会决议约定,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为签约成员单位办理的金融服务业务范围,可包括:财务、融资、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之间交易款项收付;保险代理、担保业务;成员单位间委托贷款及投资业务;成员单位间办理票据承兑贴现;成员单位间办理内部转账结算业务及清算方案设计;存款、贷款、融资租赁业务;同业拆借、发售承销债券;股权、有价证券投资等;
(4)通过集团董事会决议表决,承认成员单位在中粮集团财务公司内的存款悉属中粮集团同一法人公司控制下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可进行双方约定的金融服务事项;
(5)通过专业、指定的会师所和成员单位内部对中粮财务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出具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成员单位自身需做好相应的金融业务设计方案评估以及对应的应急或规避风险的措施报告。
(6)确定成员单位与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合规合法性,董事会及监督机构的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后,进行公告,并准备好备查文件。
2.借款业务
借款业务是指财务公司在自有资本与吸收存款等不能满足资金运作需求时,从其他渠道借入资金的业务。目前,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主要通过同业拆借方式发展此项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0) 194号文件关于《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表明,符合文件内申请标准的财务公司待向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后,允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2004年中粮集团财务公司以最高拆入、拆出资金分别为4.65亿元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目前,中粮集团财务公司需要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同业拆借,根据《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规定:
(1)财务公司拆入拆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100%;(2)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7天,拆出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且期后不得展期,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