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A银行厦门分行信用卡风险管理模式选择和制度设计
前文笔者分别分析了国内发卡银行总体及A银行厦门分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A银行厦门分行的不足其实是国内发卡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一个缩影。当前中国信用卡产业外部环境的不规范对各发卡行的信用卡风险管理必然存在影响,需要政府的重视与协调、监管机构的组织与监督、发卡银行的配合与敦促、持卡人与商户的认知与自律,来共同完善。健全信用卡法制、优化征信系统、加快芯片卡受理环境改造、加强信用卡安全用卡教育等,无论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还是考察我国国情来说,都是改善信用卡风险管理外部环境的很有实际意义的举措。本文希望从发卡银行分行层级的角度,针对营管合一的信用卡部门存在风险管理的问题提出一些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的建议,外部环境的改善建议前文多有提及,此处不予赘述。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A银行厦门分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参考对策:
第一节构建信用卡风险垂直管理模式
一、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垂直管理架构
目前A银行厦门分行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作为一种中后台业务,是在分行的信用卡部门集中维护和管理的,这已经具备信用卡中心建立事业部制管理的雏形。在发展到人事、财务、经营权完全独立的真正集约化管理的信用卡中心模式之前,风险管理线条先行推行垂直管理不失为过渡期的一种选择。由上级行派驻风险主管,直接隶属上级行对风险主席负责,不受当地行限制,绩效考核不与当地指标挂钩。这种模式有助于将风险管理与市场营销前后台分离,提高总行风险管理策略的执行力,发挥风险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减少跨部门协调的内耗,同时分行信用卡部门能够保持与其他零售、公司业务的黏合,共享客户资源。
二、明确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的职能定位
有效的风险管理部门是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的保障,在信用卡业务链条中应占据重要的地位。A银行厦门分行风险管理团队的职能不够清晰,与风险能擦边的基本属于风险部门的事务,难以从琐碎任务的完成中脱身来进行主要风险的控制。作为直属分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核心目标一是要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对风险发生防患于未然,二是要有效组织和实施不良透支的清收化解工作,提升信用卡贷款质量。A银行厦门分行应当围绕这两个核心目标,对风险管理团队和人员制定明确、完整、有效的岗位职责,配备足够的人力与资源,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运用科技力量优化信息管理系统
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大大简化信用卡业务的操作程序和步骤,减轻繁重的操作压力,同时还可以有效降低人工办理业务时违规或失误操作的概率,它对信用卡风险的预防和监控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A银行总行十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在国内银行已属前列。A银行厦门分行作为信用卡政策的执行者,无需自己进行主要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但充分调动本行的科技力量,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开发一些业务处理和风险管理工具,进一步优化信息管理系统,对提高管理效率,抓住实质风险因素是十分必要的。
一个是建立本行的风险管理数据库,加强数据挖掘和分析,对信用卡申请人的主要个人信息和审批结果进行记载和分类后,借助专业的数据分析工具,定期有针对性分析持卡人的交易特征和风险情况,归纳总结出本行信用卡风险的特点和趋势,以指导市场营销拓展方向及审批策略的调整。一个是建立开发各种数据共享平台和处理工具,使总行较为分离的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一定的联动,顺畅交易流程,弥补总行系统在某些具体操作环节的缺失,提高分行风险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风险处理水平,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
第二节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设计
总行对信用卡业务操作流程制定了较为详细的操作规程,并整合为“作业流程图”供执行者参照,它清晰明了地体现了整个业务体系中不同岗位操作的基本要求,各个流程环环相扣,是A银行信用卡业务从业人员重要的工作准则。
根据总行规定的信用卡业务的操作流程,结合A银行厦门分行的主要风险点,下面对信用卡贷前、贷中、贷后风险管理提以下三点完善措施:
一、贷前防范风险
(一)前台营销。严格把握和客户直接接触的第一关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首先要根据对风险的分析和市场的预判来科学选择目标客户,优质企事业的团体办卡、星级推荐办卡是现在许多发卡银行有效拓展市场的重要途径;其次要提高营销受理人员对客户资信水平和办卡意图的识别能力;第三要严格落实亲签亲访和核对原件的基本要求,把欺诈办卡的风险降到最低。
(二)信用审查。信用审查是风险管理的最重要关卡,衔接市场与后台,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最主要手段。据统计,这一环节的管理如严格落实,将能控制80%的信用风险。操作时首先要确保申请人各项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通过电话、网络、征信系统等渠道甄别申请人提供信息和材料证明的真实性,然后全面分析与研究持卡人的资信水平,通过信用评估系统的测算,严格按照相应的政策规定来谨慎核定信用额度。
二、贷中监控风险
(一)风险实时监控。A银行总行建立的信用卡实时监控系统主要是基于已知的高风险的可疑交易规则,对海量数据进行判断分析得出风险预警。得到风险预警后,风险管理人员应及时根据持卡人动态的用卡信息对资信水平和用卡意图进行重新评估,调整持卡人的信用额度,必要时提醒持卡人相关异常交易情况,提高持卡人对风险的灵敏度。同样,这种监控手段同样适用于高风险商户及大额授信透支户,A银行厦门分行需加大科技力量投入致力于监控模型的开发,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二)客户服务。还款提醒服务对降低信用卡非恶意的违约率也能起到一定作用。在信用卡还款日之前,信用卡客户服务人员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客户应还本息金额、以及未按时偿还将产生的滞纳金、信用不良记录的后果,可以促使多数客户提前做好还款资金的安排。
三、贷后处理风险
(一)内部催收。逾期透支的催收追讨是信用卡风险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提高催收回款率、压降不良资产和不良率是这一环节的主要目标。一要确定发卡银行可以承受的不良率,这需要综合整体的发展战略、市场状况、透支规模、利润水平等来制定。二要针对不同风险程度的客户采取差异性的催收策略,逾期程度越高,催收力度越大。A银行厦门分行特别对金额大逾期长的客户应争取做到“一户一策”,采取可行有效的催收手段。
(二)司法催收。2012年末,福建省公安经侦部门以幵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为主线,对各类经济犯罪开展额集中的有力的打击。A银行厦门分行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及时报送了一批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对一些恶意拖欠的不良分子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立竿见影地推动了催收工作进展。
釆取司法手段追索欠款,在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持卡人仍不归还欠款时,可先聘请专业律师向持卡人阐明其行为的利害关系,督促其尽快还款,在律师劝诫仍然无果的情况下,发卡银行应视客户拖欠性质选择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采取强制措施,追究持卡人的法律责任。当然,采取司法催收应考虑信用卡不良资产损失与收回可能性大小,律师费、诉讼费等均需花费较高成本。
(三)委外催收。与银行其他信贷业务不同,信用卡不良资产催收工作金额小、频度高、数量大、范围广,催收压力相对较大。在当前风险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催收外包方式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一方式的催缴费用远低于司法催收,且外部催收公司的催收效率相对较高,使发卡银行的风险管理人员可以从较为繁琐和难度较高的催收工作中解脱出来,减少了内部资源的占用。
在委外催收过程中,要注意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以及加强对催收公司的专业培训,避免造成发卡银行的声誉风险。
(四)坏账核销。对经过长时间多手段的催收,确系无法收回的不良资产,发卡银行通过提取准备金进行核销无疑是对风险进行补偿的一种最佳方式。但这种方法影响发卡银行的当年利润,应秉着慎重严谨的态度进行处理,首先在发卡银行盈利水平稳定的情况下,对坏账准备金的提取应保证充足;其次加强对核销工作的安排部署与核销材料的审核,避免基层银行核销不力或者随意核销;最后对已核销资产保留永久追索权力,专岗专人负责账销案存的管理工作,继续对核销资产进行尽职追讨,尽可能挽回银行损失。
第三节完善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
一、建立业务督査内控机制
“全面、适度、审慎、独立、有效”是信用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要遵循的五项原则。所谓“全面”即内控制度应覆盖信用卡业务流程的所有操作环节、所有部门和岗位,每位员工的每项操作都能有据可依。这需要发卡银行制定详细规范的制度文件,然后定期监测制度文件的执行情况,根据操作人员的反馈和操作实际效果来调整补充不完善的地方。
有了全面的内控制度,还需要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专门的业务检查督导小组,对辖属机构的信用卡业务进不定期的行培训、业务辅导和检查等。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彻底整改,对屡查屡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落实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
二、建立信用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风险管理的体制建设最终的落脚点还是依靠人的执行,“有奖有惩”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参与风险管理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主动思考能力与创造力,促进信用卡风险管理政策的有力推动。绩效考核是一种有效的管理行为,它的激励对员工的观念和行为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对发卡银行来说,风险文化要从培养一线员工的风险意识做起,对一线人员的的绩效考核中不仅考核营销数量和规模,还要考核营销质量,这样的绩效考核改革可以促使员工去考虑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和违约风险。考核机制的设计应该符合可操作性、可靠性、人性化的原则,考核范围应覆盖信用卡风险管理操作的重要环节,找出与风险管理成效关系最为紧密的的内容,将其细化为考核指标。
三、探索保险合作机制转移风险
通常信用卡风险转移的方式有发卡时由持卡人提供担保人或者质押品,这在我国信用卡发展初期是一种很普遍的办卡条件。但由于信用卡产品本身的无抵押免担保特性及市场竞争的压力,现今这种风险转移方式很少被发卡银行应用。保险作为现代金融风险的管理技术与手段之一,能够实现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信用卡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欺诈风险损失的转移,实现保险公司和发卡银行的风险共担与分摊,是一种理想的风险转移创新工具。目前这种模式在法律关系、配合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发卡银行应端正对保险的态度,在投保后不能疏于信用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保险公司应优化对保险产品的设计与定价,简化理赔手续,双方才能实现业务上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