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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招标流程实施保障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1-12 共2794字

  第5章 电力工程招标流程实施保障措施

  任何一种管理变革的实施都会存在一定障碍,优化后的流程实施阻力来源于组织系统内、外两个方面,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体系建设,为电力工程招投标流程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5.1完善电力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办法》和《电力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招投标法规办法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和约束工程招投标活动及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投资效益提高,遏制腐败现象产生等,都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以及制度可操作性不佳的情况。建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对相关招标法规办法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而又详细的调研和检査,在此工作的基础上,对存在不完善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发布电力行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并加强具体的操作细则(如标段划分标准、成本价的可操作性判定等),便于在实践中更好操作;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评标结束后将中标人、中标价格、评标专家等进行公开公布,规定在公布期间内参与投标的各方都可以享有知情权[8].

  5.2加强电力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与否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是否能够按照预期目标开展进行,而且电力工程招投标活动也是资金投入密度很大的一个区域,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和打击力度,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和惩罚方法,并加大、加强对违法违规的执法力度。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建立电力系统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监督管理,联合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并在显眼位置张挂举报箱,鼓励和支持群众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和违规操作有关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经调查属实的,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奖励可以在对违规者处罚的罚金中支出,努力提升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的发现、侦查水平和公诉、处理水平。通过加快立法完善,加强执法力度,对在招投标活动中“陪标”和“补手续”的有关企业实行严厉处罚,对主办单位,电力企业违犯情节严重的直接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和党纪处分,对于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要依法惩处,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按规范进行,堵住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漏洞,不让犯罪分子有机会乘虚而入,力争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惩罚为辅,从源头根治。

  5.3健全电力工程招投标信用体系

  电力系统应建立诚信评价统一标准,确定诚信的保障机制,健全“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招投标诚信体系,从而营造公平、公正和公开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氛围,把招标投标活动逐步规范化。

  (1)统一标准。是为将来的诚信评价做好制度设计。首先,应颁布《电力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电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其简明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并在实践中贯彻实施;其次,针对当前阶段招投标行为中的非诚信行为,部门规章和制度在确认标准和执行上的不同,以增强可操作性和约束性为目标,细化责任条款,研究并制定统一的招投标市场诚信管理办法和制度。

  (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必须严格落实招投标违法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制度,并研究和制定出更进一步的具体的实施办法,统筹运用诚信制度。对信誉评级较低的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执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要重点监管,在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过程中,依法须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中标人推荐和确定、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确定方式和评标专家考核条件等方面提出限制措施。对诚实守信的执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给予条件鼓励,在招投标资质审查管理、市场监管、评奖创优、甚至于土地租赁、拆迁补偿和银行融资等各个环节,研究颁布相应的鼓励措施和政策支持,并加大对其正面宣传的力度,使电力工程招投标市场逐步树立诚信光荣和守信受益的良好理念。当然,也应让投标人正确和合理地使用诚信信息,不得利用诚信奖惩机制来设置市场壁垒,搞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保护主义,不得对处罚期已满的企业主体附加其它的限制条件。

  5.4完善电力工程评标专家库建设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建立和健全电力行业评标专家数据库,保证在经济、法律、技术和管理等各个领域都要有专家,相关管理机构在代理机构选择过程中应当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每一个专家只选择一次,不能让其重复选择,这样也杜绝了监管机构同时扮演双重角色的现象发生,预防和阻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由与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各个领域专家等组成,这些专家应具备不少于8年类似方面的工作经验,而且已经获得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当然,如果没有获得,拥有同等专业资格的专家也可以进入评标委员会,所以,建立对评标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强化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监管,可以从下面五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

  (1)对电力专家的评标过程中的行为加强监督,结合先进科技手段,利用评标现场录像和监督及其它有效方式来评价专家的评标态度和质量;(2)为了达到符合评标的要求,要对电力专家的分类详细化和配备标准化;(3)从电力专家库的随机选择到正式告知以及参加评委会等每个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的把控,尽量保证专家能遵守保密的原则;(4)提升专家自身的综合素质,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加强和监管对专家库的专家进行继续再教育和培训工作;(5)对于评标过程中责任心不强、态度不够端正及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的电力专家都应该进行严格的惩罚,取消违规操作的专家评标资格并及时开除出评标委员会和清理出专家库。

  5.5建立电力工程招投标信息化体系

  当今电子存储技术己经相当发达,政府、中电联和电力集团可以充分利用电子存储技术,出台相关规定和办法,对招标文件的审核、评标专家小组审查、开标、投标、评标和定标等整个流程进行全方位的图像和声音的录制,然后进行存档待查。此方法无论是对招标小组、评标专家还是审查人员都能起到监督和威慑作用,保护参与此次招标过程的相关人员。

  积极做好信息化的建设,引入ERP管理系统,对工程招标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搭建工程招标ERP管理采购系统能够全面反映了整个工程招标过程的记录,从制订招标需求计划到标底的编制,开标、定标、签约等环节在系统内都能够完整地记录下来,方便业务的查询,同时能够积累多年历史数据,便于以后集团和公司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另外,电力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系统还能和成本和费用管理系统、进度和质量管理系统以及安全管理系统高度集成,以后电力工程招标流程优化做好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5.6本章小结

  本章通过完善电力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制度、加强电力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健全电力工程招投标信用体系、完善电力工程招投标专家库的建设、建立电力工程招投标信息化体系等方面保证优化公开招投标流程顺利实施,使招投标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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