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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公民观理论内涵研究绪论

时间:2017-03-29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本文字数:6409字

  第一章 绪论

  1.1 课题来源及研究意义。

  1.1.1 课题来源。

  公民、公民素质、公民素质教育等问题古来有之,是常谈常新的话题。言其古老,是因为这些问题可以溯源到古希腊时期,言其常新,是因为历史沿革,不同时间和空间,公民、公民素质教育都有其确切的时代内涵,因而必须做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到了近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积极开展公民素质教育,为西方世界公民社会的构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以来就十分重视人的问题,是关注"人的科学".在马克思的全部著作中,直接提到公民概念、专门阐述公民思想的篇章不是很多。然而,作为全面继承了人类优秀文化遗产并做出了重大理论创新的"千年思想家",作为终生致力于人类解放事业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自由、平等、民主"的公民观进行了深刻批判,并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主义公民观实现了历史性超越。

  马克思的公民思想蕴含了丰富的理论内涵和极大的现实意义。我国封建社会持续千年,近代化起始于洋务运动,"公民"这一概念进入我国也是近百年的事,我国最早的公民素质教育起始于辛亥革命后,以"公民课"代替了"修身课",对马克思公民观进行研究开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多种原因导致我国公民素质教育的时间短、起点低、基础薄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建设对于高素质公民的需求不断增加,对于马克思公民观的研究也迫切起来,与此同时,以马克思公民观思想为指导的公民素质教育也开展起来。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的中国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公民素质教育,然而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多方面原因,我国的公民素质教育在理论层面和实践方法上相比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还有较大差距。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公民教育学者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拓展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坚持实事求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和当前状况,坚持以马克思公民观为指导,开展社会主义公民素质教育的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公民素质教育任重而道远,需要一代又一代理论研究者和教育实践者积极投身到该事业中去。这是我选择研究该课题的初衷。

  1.1.2 研究意义。

  第一,理论意义。公民、公民素质、公民素质教育等等概念起源于西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术界对于公民、公民素质教育等领域的研究由来已久,并取得该研究领域的霸权地位。

  由于掌握了该研究领域的话语权,西方社会以公民和公民素质教育为新的切入点,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攻击诋毁不绝于耳。而我国引入公民和公民素质教育等概念也才是近百年的事,对于马克思公民观的研究更是起步较晚,尚未成熟。从整体研究情况看,我国关于马克思公民观的理论研究成果相比于西方公民观研究成果,无论数量和质量都逊色不少,无法与已经自成一体的西方公民理论研究相抗衡。查找国内学术界关于马克思公民观研究资料,第一篇可检索到的相关研究为《本刊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举行税法宣传座谈会--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文章,是北京的税务部门在论及马克思关于公民为什么要向国家纳税等问题基础上做出了一些关于公民作为纳税人身份所享有的系列权利和义务关系,此篇论文虽涉及马克思关于公民权利与义务探讨,但仍不是真正意义上关于马克思公民观研究。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学者虽然从不同研究思路对马克思公民观进行多维度研究,但是鉴于马克思公民观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理论体系尚待于进一步完善与发展。鉴于此,立足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国情,进行马克思公民观的研究有利于拓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域,有助于在公民观与公民素质教育研究领域形成社会主义话语权。此论题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第二,实践意义。此论题研究在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与促进社会主义公民素质教育方面具有重大实践意义。一方面,此论题研究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学术界关于意识形态的论战中,西方研究者往往依托与公民相关的论题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展开无理攻击,他们把公民、公民素质教育等概念加以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化,混淆为西方文明的特有的产物,并把所谓的自由、平等、人权等西方政治价值理念附着于公民相关研究成果上继而进行西方价值理念的普世性宣传。由于公民理论研究的西方垄断性以及其浓厚的政治色彩,一些西方学者借此诋毁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政治制度安排。在某种程度上,西方公民理论研究为资本主义国家攻击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找着了新的突破口。因此,此论题立足于马克思的公民观研究,把公民、公民身份、公民权利与公民素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研究视野,将有力回击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国家渗透与演变。从这一角度来讲,此论题研究将有力地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另一方面,此论题研究有利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公民素质教育。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发展公民素质教育内在的契合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目标。公民素质教育实践的开展能培育大量高素质的现代公民,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好了现代高素质公民的储备工作,与此同时,有力地回应了多元文化的现实挑战,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深化对马克思公民观的探究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开展意识形态理论研究工作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是我国公民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的思想保障。只有弄清马克思公民观的内在理路,才能保障我国公民素质教育一往无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牢基础。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状况。

  在我国改革开放融入全球化趋势历史浪潮的现状下,深化对马克思的公民观的研究日益凸显为我国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在中国知网上以"马克思、公民观"做主题检索,显示从1996 年至今只有 17 条检索结果,单单从检索的结果就可知,目前,国内学者对于马克思公民观整体性与系统性研究较少,学者们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于马克思公民观进行了相应地探讨。

  洪岩的《马克思文本视域中的"公民社会"及当代启示》一文从马克思的文本研究出发,以清晰的脉络厘清了马克思"公民社会"思想的形成轨迹。洪岩认为马克思文本中的"公民社会"思想具有深刻内涵,公民社会的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界,公民社会是人与人交往的产物,公民社会的本质是实践。洪岩十分重视马克思的"关系",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入手研究公民社会思想,为我们研究马克思公民思想提供一个可靠思路。

  陶艳华教授在《马克思公民思想的致思理境》中对马克思公民思想的形成、发展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陶教授认为,马克思的公民思想处处体现出对人的关切。马克思公民思想是以现实的人作为其理论起点。陶艳华教授指出:现实的人是有需要的人,要满足衣食住行等基础需求才会有其他人类活动;现实的人是劳动的人,人类得以延续就要必须从事生产,劳动是人的根本特征,也是人类特有的基本的社会实践形式;现实的人是社会的人,人的劳动创造了人的社会关系,人在这种关系中成为了社会存在物。

  然而现实生活中,现实的人遭到异化,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指出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私有制和人为分工,人类最终会进入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人才会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王茜的博士毕业论文《马克思群众观研究》一文指出:人民群众的实践是马克思群众观的出发点,而实现全人类的解放是马克思群众观的最终归宿。"英雄史观"长期占据思想史舞台,与其相对,马克思鲜明地提出了"群众史观".群众史观是以"现实的人"为基础,群众史观中的群众,就是每个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人。对于群众史观的研究,说到底要从马克思的"现实的人"的研究做起,跟马克思的公民观具有同样的"人"基础。

  孙群智,吴大兵,冉启明的《论马克思主义公民观的教育内涵及意义》一文从教育的视角论述马克思公民观在公民素质教育中具有指导地位,文章对我国当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公民观的教育内容做了较为全面的归纳整理,包括公民的道德观教育、平等观教育、权利义务观教育等等,他们的研究对于我国公民素质教育的具体展开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公民观教育内容的探究是对以马克思的公民观为指导的公民素质教育实践的理论践行,是立足我国国情做出的具有可行性的实践指引,为我国公民素质教育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魏伟在《马克思的公民观及其现实意义》一文中表明,我国的公民素质教育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根本指导,努力争取社会主义国家在公民素质教育领域的话语权,从彰显社会主义公民素质教育的意识形态性。从争取公民素质教育的话语权角度研究马克思公民观的现实意义,观点新颖且具有很独到的现实意义,符合我国当前公民素质教育工作中面临的来自西方国家的攻击和诘难的现状,鼓励我国公民素质教育工作争取在国际社会获得相应话语权。

  王岩教授在《政治哲学--理性反思与现实求索》一书中总结出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一些看法,马克思认为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了一定阶段才能产生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与作为衡量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商品经济相对应。市民社会起到了调节个人与国家之间、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之间矛盾的作用。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包含两层含义:第一,马克思生活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向垄断竞争资本主义过渡时期,资本的野蛮扩张带来的罪恶令马克思深恶痛绝,马克思所言的市民社会根植于这一时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第二,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本质做出研究,他认为市民社会是商品经济的对应物,因而市民社会对应的经济关系为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关系。马克思始终以现实的历史发展为基础,以现实经济关系为依据,从现实物质生活关系出发来解释市民社会。

  陈海平、张庆侠《从"公民权"与"市民权"的分裂看人的异化--卢梭、马克思现代性批判的契合点》中指出:马克思生活资本主义迅速扩张时期,"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分离和对立、人权与公民权相分离".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通过政治解放,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人的公民权,但是,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只是本阶级内的解放,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只获得了名誉上的自由平等权利,并未真正获得权利的实质。

  1.2.2 国外研究状况。

  西方学者对公民思想的相关研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尽管在中世纪有过短暂中断,后来又在文艺复兴中得到发展和壮大。到今天,尤其是西方国家经历了 2008 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衰退问题,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发展却保持持续的蓬勃发展,给西方社会很大震撼。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和意识形态成为西方社会政治经济讨论的热点,与此同时,对马克思的研究也越来越多的受到西方学者的追捧。西方社会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产生了丰硕成果,但主要集中在哲学、政治学及经济学,少有对马克思公民观思想的专门研究。这一现象与我国国内对马克思公民思想的研究不足现状具有相似性。

  查尔斯·德柏(Charles Derber)在《马克思的幽灵:改变世界的夜谭》(Marx's Ghost:Midnight Conversations on Changing the World)中涉及社会正义、公民权利等当今现实问题的考究,作者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成功经验中寻求方法,以期缓解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中现实存在阶层对抗,以及较少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不公平状况。马克思正确的揭示出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这一点越来越多为资本主义世界认可,越来越多学者期待在马克思的指导下寻得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

  斯坦福大学王斑教授发表了论文《中国的人权、革命遗产和政治学》,他在文中论述了人权问题,他认为在跨文化背景下,不应把个人或人类的权利理解为西方人独有的,因而与以共同体为基础的东方社会不相容。他提出"人民权利"的概念,主张保障个人自由和福利的人民权利在中国革命期间为人们争取政治权利以及社会经济权利的斗争提供了基础。中国的人民权利概念丰富了马克思公民思想中对于人的关怀,是当代政治学的新发展。

  意大利学者卢卡?巴索(Luca Basso) 认为马克思共产主义的核心概念在于人的独特性,他对马克思哲学视域中人的独特性的关注为马克思公民观人学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他在著作《马克思与独特性:从早期著作到<大纲>》中研究了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视野中个体自我实现的要求。他指出人的这种独特性处在个体与集体间,是在阶级斗争中形成的。他认为马克思一直坚持以人的独特性为核心来阐发共产主义及人类解放观点。

  1.3 研究的目的、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目的。

  第一,探索马克思的公民观,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域。马克思在深刻批判资产阶级的道德和正义原则的过程中最终形成其内容丰富的公民观。然而长期以来,对马克思的公民观的理解夹杂在错综复杂的各种理论中,对马克思的公民观的认识存在误读和混淆。因此,我们需要还原马克思公民思想的原貌,深化对马克思公民观的理解,从而扩大马克思公民观的影响力。只有厘清马克思本人对公民问题的解读,才能正确理解马克思公民思想,从而获得解决当代公民素质教育中的问题的方法和启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受到我国学者的普遍关注,但我们不能停留于此,还要由此出发深入挖掘马克思的公民思想,以利于拓展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把握。只有如此,才能澄清学术界关于马克思公民思想的模糊认识。这对于深化理解和普及马克思公民观,推进我国公民素质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以马克思的公民观为指导,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公民素质建设。茹毛饮血的时代被农耕文明取代,机器化生产的资本主义文明又取代了农耕文明,书写了人类文明的新篇章,最终,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才是人类文明的归宿。文明在不断演进,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助力器,驱动着人类打破各种壁垒、隔阂,共同朝着人类大同的目标奋斗。社会的良好运作和发展,不仅仅需要富有远见和智慧的政治制度设计和构想,一个社会能否运行良好,内部和谐向上,最基本的在于社会中的每个个体,即公民是否具备良好的素质,这素质可能是公民在学校学习中获得的,也可能是公民在日常生活环境中所受到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公民的素质培养与建设离不开公民素质教育实践的支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纵然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至今的最高阶段,也离不开高素质公民作为最基本的制度支撑,因而以马克思公民观为指导,开展社会主义公民素质教育尤为重要。

  我国的封建专制统治持续了数千年,封建余毒残留至深,客观上造成我国公民在进行民主社会生活时自身公民素养欠缺的现状,在改革开放和全球化不断深入的今天,公民素质欠缺表现得更为明显。本文旨在通过研究马克思的公民观,追溯挖掘马克思公民观背后的理论脉络,探析马克思公民观的内涵和现实意义,并希望能够将理论意义更多的关注到现实生活,将人的生存现状作为哲学研究的基本关切点,为公民素质教育提供一些个人拙见。

  1.3.2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方法。通过对有关马克思公民观方面文献资料的广泛搜集、阅读和整理,全面、完整地了解和掌握马克思公民观内在演进逻辑过程,更好地诠释理解马克思公民观。

  2、比较研究方法。通过对比马克思公民观与资本主义公民观,深化对马克思公民观的理解。通过对比中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公民教育来认识我国公民素质教育的长处及不足,吸取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

  3、跨学科研究的方法。"马克思的公民观研究"这一论题本身就涉及哲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知识体系。鉴于此,本论题坚持马克思主义价值立场,采取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力争丰富和完善本论题研究。

  1.3.3 本文创新点。

  1、选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马克思公民观的研究还处于较为冷门,国内外对其研究不充分且尚处起始阶段,马克思公民思想的研究有待扩大深度和广度,选择马克思公民观作为我的研究内容,选题具有一定创新性。

  2、提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公民观的批判逻辑。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公民观背后的人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的批判中揭示出资本主义公民观的虚幻性,最终形成马克思的公民观。

  3、以马克思公民观为指导,对我国社会主义公民素质教育工作提出建议。我国公民素质教育工作虽然参考了国外公民教育的经验,但牢牢把握公民素质教育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本质要求,本文最大的创新点在于如何把马克思的公民观与我国社会主义公民素质教育工作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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