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商业银行服务县域城镇化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基于本文第三、四、五章综合分析认为,县域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时期已经到来,商业银行应增强服务县域经济的竞争意识,站在商业可持续角度,从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中寻找利润增长点;从产业深化转型和农民消费结构升级中调整优化客户结构、产品结构;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拓宽金融发展空间。
6. 1实施差异化策略,明确服务重点
在路径选择上,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县域,应围绕农民市民化、居民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开发、保障房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以及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理财业务等。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域,要充分利用政府支持政策,尤其是产业支撑作用明显的地区,应围绕产业链、工业园区以及特色产业集群切入城镇化业务。对于矿产等资源富集的县域,应侧重支持资源开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对于农业资源丰富的县域,应把农产品深加工及附加价值提升作为支持重点。
在项目选择上,商业银行应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优先支持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前景良好、具备风险控制措施的县城和小城镇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壮大优势产业、增强福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村居民向县城与小城镇转移就业。增强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的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清洁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技术等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建设项目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产品质量升级、附加值提升和外向型发展的项目建设;择优支持农业产业链中种子、农机、肥料制造等源头性企业的发展;对于农田水利、标准田规模建设等提高农产品供给数量的优质项目应加大其金融支持力度。对于有色金属、水泥、玻璃等严重产能过剩的行业,应当深入把握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机遇,密切关注国家、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及其变化情况,择优支持生产技术领先、节能降耗明显、环保技术先进的产能整合项目、产品优化项目、“走出去”项目。
6. 2加强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在建立健全产品创新机制方面,商业银行应加强产品创新的组织性和风险防控能力,稳妥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一是按照标准指标设置的差异性,丌展客户服务等级划分工作,从而为其提供分层次、分重点的创新产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的纵深发展。二是建立科学的跟踪分析机制,及时跟进国内外先进银行的产品创新步伐。通过建立响应及处理系统,把握国内外金融行业动态和最新成果。三是建立新产品推广激励和后评价机制,鼓励经营行加快推广应用新产品,同时对新产品应用情况加强跟踪监测,对不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及时退出。四是建立规范严密的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和规避新的金融风险。
在产品创新方面,一是优化现有城镇化建设融资产品,加快基础设施等中长期贷款品种的开发与使用;结合城镇化项目建设模式,制定满足客户需求的融资服务方案;扩大与基金、信托、券商等金融同业合作领域,加大多元化金融创新力度。二是紧密结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平台建设情况,前瞻性研发能够激活农村土地资源的贷款品种,并通过深入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及特点,积极研发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融资产品。三是深入分析城镇化进程中转移与新增人口的金融需求,紧密结合农村改革配套措施,及时跟进并创新有效服务模式;重点研发小城镇居民消费贷款品种,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四是以产业龙头企业为导向,围绕上下游产业链,积极制定金融综合服务方案,带动营销服务小微企业。同时,加大金融同业产品创新力度,注重债券、理财融资、金融租赁等贷款替代性产品的开发与应用,促进县域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协调统一发展。五是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交易模式,探索有别于传统抵质押贷款的新型信贷模式。通过政府增信与风险补偿机制、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多种风险分散渠道与措施,组合设计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现状的融资服务方案。
6. 3加强渠道建设,提高服务效率
在县域城镇化进程中,集聚效应将促使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相对集中,甚至我国已初步建立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也会面临重新调整。现阶段,商业银行应按照各地城镇化发展的新要求、新特点,积极推进金融服务渠道的优化提升。一是加强物理网点新建与优化。以当地金融需求量、投入产出比等因素为依据,在选准热点区域的基础上,优先加快新兴工业小城镇和特色小城镇的网点建设步伐。同时,结合区域城镇建设规划,调整优化县域网点布局,有效提高对优质客户与资源的服务对接能力。二是强化自助渠道的金融服务建设。在加快开发自助银行设备新功能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调整优化离行式自助设备的布局,并积极探索建设金融便利店等新型服务渠道,从而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新型农村社区等热点区域的投放力度,扩大金融服务半径。三是加快移动金融服务发展。商业银行应以全球信息化、网络化发展为契机,加强手机、电脑等作为载体的金融服务新功能的开发与应用,积极推广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现代服务渠道,努力促进现代支付结算工具在县城及农村地区的应用与普及i。
6. 4注重信贷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作为经营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宏观及区域经济形势、政府出台政策的变化情况,不断构建符合县域经济及城镇化业务特点的风控体系。一是以加强信贷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在加大行业研究团队建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城镇化热点业务、重点行业的风险研究,并通过合理设置变量指标、优化模型设计,加大对区域经济的压力测试频率与力度,从而有效提高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把控能力,努力做到信贷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一致性。二是将项目补偿拆迁安置方案的可行性与合法性作为贷前调查评估的重点,防止政府单方行为可能形成的项目风险。三是通过提高现场与在线检查频率,及时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加强贷后监管,并密切跟踪客户经营收入与还款来源的账户划转过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维护信贷资金安全。
同时,针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应不断完善内部流程、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定价策略、强化风险防范。在小微企业服务流程方面,应以缩短信贷审批时限为目标,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评级、授信、押品评估、贷款“四合一”处理流程和无纸化审批流程。在队伍建设方面,应通过金融业务讲解、行业特点分析等培训内容,加大对小微企业专职服务人员的培养力度。在定价策略方面,应以“价格覆盖风险”、“大数定律”为经营原则,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周期特点,合理设计信贷产品价格。在风险防范方面,应以内部审计、群众监督、行业自律等多种方式开展道德风险监管,严格控制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
6. 5坚持整体联动,促进共羸发展
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应按照“互信共赢,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联动,共同为推进县域城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法制、融资、信息服务等,营造有利于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和市场环境。对商业银行来讲,应从商业可持续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县域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内部,应加强城镇化业务市场化经营的竞争意识培养,建立有利于城镇化业务开展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形成各层级金融机构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并坚持因地制宜,稳妥求进的理性发展原则。对各级政府来讲,应以金融支持政策的制定、完善与落实为工作重点,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多渠道的风险转移、补偿、分散机制,有效引导金融资金投向涉农领域、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通过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形成有利于债权维护、资金融通等方面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资源共享的自然人、法人诚信体系与奖惩机制,有力促进农村金融与区域经济的良性循环,从而合力助推县域城镇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