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地方精英的基本理论
地方精英自古以来就是国家各级权力、关系在基层交织与联系的纽带,也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系地方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体育社团的发展过程中,地方精英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许多体育社团的建设、发展与繁荣都是通过地方精英的动员与支持来实现的。作为体育社团的建设与维护者,透过地方精英在体育社团发展过程中的行为能够折射出地方社会的关系互动以及地方社会建设的真实境况。文章主要通过实地考察盐城市保龄球协会的发展过程中的精英行为,试图以盐城市地方精英与体育社团发展的互动关系来反映当前地方精英对体育社团的影响。
2.1 地方精英概念界定
当前国内对于地方精英的概念界定主要与古代的士绅结合起来,地方精英是在后者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因此有必要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了解一下士绅的相关理论。中国传统结构由国家、士绅与民众构成,而士绅是连接国家与民众的纽带。
士绅不仅是国家政权的维系力量,也是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缓冲带。①一般来说,士绅被理解为通过科举考试,拥有国家授权的可以影响国家行政的一群人,也就是说功名与政治性是其主要特征,而其活动的主要场域则在于国家场域,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在 19 世纪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局面,中央集权不断削弱的同时,士绅活动却在不断兴起,但是由于理论本身存在缺陷,导致士绅研究转向地方精英的研究。与士绅相比,地方精英更多的活跃在地方舞台上,其范围比士绅更加广泛,并且不局限于拥有功名和政治性的士绅阶层,还包括一些商业精英、文化精英以及其他精英类型。地方精英的概念逐渐取代士绅的概念,用来涵盖我国近代以来形成的一个阶层非常广泛的人群②。
根据西方政治社会学的传统学说,精英一词主要是用来分析社会分层、社会结构,由马克思·韦伯创立的,从经济、声誉以及权力三个角度来考察存在于经济、文化和政治领域中的不平等现象。韦伯的理论中虽然没有明确出现精英这一概念,但是却提出了三位一体的社会分层标准,根据经济、声誉以及权力等资源来对社会群体做出不同等级的划分,也就是依据事实情况在名、利和权中占据资源优势的人群就属于文化、经济和政治等领域的精英。并且根据韦伯的理论,这三种优势资源之间是可以进行互相转换的,例如经济资源优异的群体是可以获得较多的文化资源与政治资源的,从而实现名、利、权之间的相互转化。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奠定了后世精英理论的基础,进而由不同的学者研究不同领域的经营。
帕累托等人对政治精英理论加以发展,以社会异质性为理论构建的起点,政治精英的诞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个体与生俱来的生理性差异,也就是自然差别。而且归属于哪一个社会阶层一般取决于社会个体与生俱来的才干与能力。根据社会中人们的各项活动表现来进行归类,而那些取得优异表现的人群则被归类为精英人物。而基于天生的能力与才干基础上提出的精英概念,与社会地位所确定的特定集团并没有关联,而是特指具有特殊才能、在某一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帕累托等人主要集中于政治系统,利用精英循环理论来研究政治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因此,结合帕累托与韦伯的观点,可以对精英形成一个较为完成的概念:精英指的是那些具有特殊才能,能够在某一领域或者方面具备接触能力的人,并且包括通过自身才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某个领域或者多个领域占据资源优势的人群。
精英概念是针对社会群体所作出的“质”的划分,但是并没有通过统一的量化标准来进行划分,对于精英是可以分为不同类别与属性的,根据其所属的领域不同,在政治、经济与文化等领域的资源优势,可以进一步分为政治精英、文化精英、经济精英等。并且根据传统与现代的区分,可以分为现代精英与传统精英。传统精英特指那些以地位、名望以及在特定文化中的位置以及明确的自我意识为前提的精英。传统精英多存在于传统记忆较强,受传统文化影响较深的农村社区之中;现代精英,大致是指在市场经济中脱颖而出的经济、技术能人,诸如私营业主、建筑行业的包工头、养殖大户、工程师等;依据与现行体制的关系,可划分为体制内精英与体制外精英。体制内精英一般指现行行政体系内的精英,他们一般掌握了一定的政治资源,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体制外精英则是现行行政架构以外的社会精英群体;依据自利与公益等不同属性,可将精英划分为自利型精英与公益型精英。自利型精英是指那些以“经济理性人”价值取向的社会能人;公益型精英则是指那些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热衷于公益事业的社会能人①。
因此基于不同的角度划分,能够形成多种不同类型的社会精英,但是在生活中不同类型的精英之间可能会出现身份重叠,包括政治精英可能属于体制内精英,并且同时活跃于公益领域的精英分子。而同一精英可能既具备政治资源优势也具备文化资源优势,其属于跨界精英。在地方,人们所提到的精英并不特指学术概念上的严格意义的精英,而是在社会生活中在某一方面具有独特的资源和特长,对其他人的生活、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通常来说地方的政治精英、文化精英、经济精英统称为地方精英。
文章中提出的地方精英,实际上是指盐城市的社会精英,由于属于地方级别,因此其政治精英的性质级别不会太高,并且处于当前的性质体制内,在行政资源上占据一定的优势,但是其优势不大,并且政治精英上至市长,下至村委干部,都可以纳入该范围之内。而经济精英,同样没有太为严格的区分标准,在地方社会中,如果占据较多的经济资源,其经济能力较强的分子,则可以归为经济精英,例如中小企业主、私营业主等;而文化精英并不特指具备高深问题研究能力的学术性专家,在地方生存的社会空间内,与他人相比在某一领域具有更加丰富的经验,能够引导他人展开相关生活实践、社会活动的人群就可以归为文化精英。文章研究的就是地方政治精英、文化精英以及经济精英对于盐城市保龄球协会的影响。
2.2 盐城市地方精英的基本形态
不同的地区,由于地区性质存在差异,因此地方精英群体的形态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地方精英的结构也会存在诸多差异。对于体育社团的建设与发展,地方精英属于重要的驱动力量,通常而言介入体育社团的地方精英越多的,结构更加优良的,参与力度越大的,更加有利于体育社团的发展。
盐城市是江苏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省内的中部,东频黄海,是江苏沿海城市之一。盐城市同时也是江苏省省辖市中面积最大的市,并且人口总量属于省内第二的市,荣膺江苏省内优秀旅游城市、科教兴市先进市以及双拥模范城等称号。由于历史原因与地理位置,盐城市的经济一直处于江苏省内较低的水平状态,并且在市内经济结构中第一产业的比重长期居高不下,而第二与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较大。在社会转型期间,调整第三产业结构效益,第二与第三产业的比重增加是当前盐城市社会改革的重点方向,通过产业机构的优化升级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因此盐城市体育业当前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形势。
盐城市的地方发展,无论是经济领域、文化领域或者体育领域都需要地方精英的推动作用,根据上述地方精英的概念界定可知同样能够将盐城市的地方精英划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等类型;也可以划分为体制内精英与体制外精英。
具体如下:
盐城市的政治精英:存在于盐城市地方政治体系内的精英分子,特指在该市范围内掌握社会管理权力,处于领导地位的人群。在盐城市内部的政治体系具有层次性,各个层次的政治精英的职能范围与活动方式都存在差别,例如市级、区县与乡镇的党政领导在政治活动方式上就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在各自的级别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对社会发展起着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他们都在一定程度上占据着政治资源,并且通过手中掌握的政治资源而处于一种较为优越的政治地位。根据社会管理职责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领域的政治精英,如社会治安领域的政治精英、文体活动管理领域的政治精英等①。
盐城市的文化精英:盐城市文化精英大多存在于市内教育系统中或者文体组织中,由于在教育系统从事多年的教育工作,积累了一定的文化资源与人脉,对当地的教师、教育系统以及文体组织都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盐城市的经济精英:盐城市内第一产业发展较为突出,而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较大,而在第一产业和国有产业中不乏地方精英人物,这些地方精英对盐城市的地方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不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许多经济精英还热衷于公益性事业和组织活动,而第二、第三产业中的经济精英也经常活跃于盐城市的各种社会交际活动,对盐城市的社会发展同样贡献较大①。
盐城市的其他精英类型:将盐城市的精英类型划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与文化精英,除此之外还包括体育精英、媒体精英和其他精英,但是这些不同类型的精英之间彼此存在重叠,因此过于细分反而不利于文章的开展,如文化精英与媒体精英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而体育精英中不乏经济精英,政治精英中也有不少人属于文化精英,因此文章中研究盐城市精英类型一般以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与体育精英为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