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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财政监督经验与借鉴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1-26 共2826字

  5 国内财政监督经验与借鉴

  近年来,辽宁、湖南、河南等省在财政监督的制度、机构、手段等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为云南省财政监督的路径设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经验。

  5.1 辽宁财政监督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省委省政府对财政监督工作高度重视,省主要领导多次听取财政监督工作汇报,有的监督检查报告是以省政府正式文件印发,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宏观决策也参考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情况,从而得到各市各部门重视和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监督信息公开。采取通报和公告等手段,在主流媒体上对违规违纪严重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对违规单位起到了震慑、惩治作用。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辽宁省对现行财政监督制度进行了全面徙连I、修订、完善和补充,先后制定了《辽宁省财政监督条例》、《辽宁省财政监督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分类监管办法》、《辽宁省财政厅理财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责任人,积极沟通协调纪检、监察及各级政府部门,釆取行政、纪律、组织手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辽宁省财政厅和监察厅建立了协作机制,联合下发了《关于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规定在涉及11类重点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时,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5.2 河南省焦作市财政监督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三权分立”的监督机制。河南省财政厅成立财政预算编制局、财政预算执行局、财政监督局和绩效评价中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评价分权制衡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预算编制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绩效评价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建立监督反馈、监督协作和重大事项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分权体系。

  二是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设立财政监督员由财政预算监督委员会委派到各业务科室从事监督工作,实现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即时监督;在预算编制环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等参与听证,执行阶段审核支出是否与预算一致,绩效评价环节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由监督局行使,不经监督委签署意见,资金不得支付,评审、评价结果无效,极大增强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三是加强信息化手段。焦作市财政局研发了一套面向财政管理的信息数据应用平台--“财经沙盘”.对外,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财经沙盘”了解各类政策、预算、管理、资金等综合信息。对内,“财经沙盘”设有财政监督审核功能,方便监督部门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动态监督,降低了监督成本,确保了财政监督的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

  5.3 山西省财政监督主要做法

  山西省财政监督主要特点是实行派驻机制,省财政厅成立多个财监处,向各市和省直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派驻人员,共100人,将监督检查关口前移,直接延伸到资金使用单位。各财监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就地监督。负责对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并以审核结泉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了驻地单位的预算基础数据台账,通过对预算数据实施动态监控和综合监管,有效地保障了驻地单位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完善性。

  二是加强日常支出审核,各财监处被授予对市县单位申报省级财政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的职责,对日常项目支出进行事前审核,出具申报意见书,有效剔除了大多数违规申报资金项目,促进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是弹性经费保障。对各财监处实行固定预算(正常人员经费和行政办公经费)加变动经费补助(根据检查收缴的罚没收入给予一定的办案补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调动了各处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成果利用。山西省高度重视财政监督成果,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革意见建议都以信息、情况反映或检查专报的形式,分送相关部门、厅领导处,综合提升监管工作成效。同时,加强工作量化考核,与各财监处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从工作完成时效、工作质量、文书规范、参考建议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层层细化、落实到人,通过定岗定责,确保了监督工作保质保量,也深化了各派出机构人员守土有责的意识。

  5.4 湖南省财政监督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湖南省财政监督一直是“一把手”工程,领导高度重视,省级机构整体高配扩编,局长高配副厅级,副局长高配正处级,人员编制增加并单独成立审理处。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出台了《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内部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对未纳入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重点项目等建立监事会主席和财政监督员派驻制度,进行日常监督;对厅内处室和单位一把手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厅内各处室设立内部监督联络员负责日常监控;实行内部监督检查专题会议和通报制度,将内部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厅党组决议,促进了整改的有效落实;实现内部监督成果共享,每年的内部检查结果都作为下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将内部检查成果与厅机关I员的年终考评、评先评优、职务变动、岗位交流等挂钩,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整理成为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建立了财政内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省本级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及各处室业务信息全过程动态监控。

  5.5 国内地方财政监督经验借鉴与启示

  从以上省市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对云南省创新财政监督管理机制的借鉴经验有:

  一是领导对于财政监督的重视性。当前中国政治体制下,没有领导的重视工‘作很难推进。只有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意识到位,才能从全局的角度转变对财政监督的认识,进一步优化机构、人员、政策的资源配置,提升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对检查结果予以重视和充分利用。

  二是健全的财政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制度是工作顺利运行的保障,也是促进工作实施的刚性推动力,有了高层次的法规建设和与之配套的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财政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促使财政监督工作自身的规范和监督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监管方式网络化和手段信息化。目前很多省市都实行派驻监督,以实现监督的实时化和实地化,从而实现从预算到执行到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也对预算执行单位形成独立监控的威慑效果。另外,借助于网络和软件,实现监督的自动预警,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监督成本,也避免了人工干预。

  四是信息公开引入社会监督。近年来全国财政工作和监督信息均逐年增大公幵力度,虽然程度有差异,但都很大程度提高了民众对财政预算执行的了解和关注度,也促进公众对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监督的参与度,为财政监督增加了信息来源,约束了项目实施单位的自由裁量权。

  五是检查结果的有效运用。对外检查和内部监督的结果得到充分运用,才能进一步促进领导对监督工作的重视,威慑各预算执行部门自觉遵守各项财经法规,杜绝权力寻租,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提高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走上监督促进管理、管理依靠监督的良性循环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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