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2北京
北京市自2009年开展垃圾分类以来,政府在完善政策机制、宣传教育、监督评比等方面多管齐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城镇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考核暂行办法》等30多项政策标准,涵盖垃圾分类建设、验收、运行、监管等各个环节,加强宣传工作,建设分类指导员队伍,建立监督评比机制,发布《北京市城镇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建立市区街三级监督考评体系,加大市区财政投入,建设餐厨垃圾专用收运体系。
北京市的垃圾处理最大特点在于生活垃圾异地处理经济补偿机制。为了协调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北京市政府分别在2007年和2010年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垃圾产生区(即补偿区)应根据垃圾量向异地处理区(即受偿区)缴纳垃圾处理经济补偿费,2007年补偿费用标准为50元/吨,2010年提高到100元/吨,其中,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县获得10元/吨的补偿,其他垃圾处理设施所在区县获得90元/吨的补偿。而2012年北京再次调高标准核定为150元/吨,其中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县获得10%的补偿,终端处理设施获得90%的补偿。各垃圾产生区按季度缴纳补偿费到结算平台,再通过结算平台全部转移支付给异地处理区财政,异地处理区可根据需要自由使用所有经济补偿费,结余或超支均自行负责,但需承担垃圾处理设施所在区域的维稳责任,出现群体性闹事等维稳状况时,市政府要对异地处理区进行相应处罚[25].据了解,北京市目前每天大约有6000多吨生活垃圾异地处理,2011年共计征收异地处理经济补偿费2.3亿元。
4.1.2.3深圳
深圳的“瑞赛尔模式”在业界知名度很高,根据深圳市政府2012年颁布的《深圳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市政府授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通过招标、招募确定了深圳市瑞赛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盐田区)、深圳市腾浪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南山区)等4家企业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四个特许公司主要采用两种模式运作,一种是以瑞赛尔公司为代表的源头预处理、统一收运、统一处理的模式。另一种是以腾浪公司为代表的分散收运、集中处理的模式。
“瑞赛尔模式”是一种由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多方协作、以期实现共赢的以市场化手段科学处理餐厨垃圾的系统运营方案,是一种“垃圾处理服务合同管理模式”.其主要做法是采用BOT方式,将餐饮垃圾、居民厨余垃圾和垃圾分类一体化处理,由一家企业一体化运营。采用源头分类预处理、统一收运、统一处理、逐级减量(节点减量)、生产生物柴油、生物质燃料、饲料蛋白的技术路线。其主要特点有:
一是引入第三方服务企业依合同经营管理,企业成为政府与垃圾排放者之间的桥梁,这种服务合同管理模式可复制性较强;二是通过将具有经济效益的废食油、餐饮垃圾收运处理与不具有经济效益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及垃圾分类整合,减少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与垃圾分类服务的外部性,另通过整合将垃圾分类资本化,有助于实行垃圾分类服务合同管理模式;三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监管。目前,这一模式已在深圳盐田区开始运营,并且瑞赛尔公司可以获得获得政府200元/吨(2013年)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补贴。
4.1.2.4台北
台北是中国目前唯一一个能称之为拥有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管理运行机制体制的地区。广州市各界,包括政府部门、媒体机构、学生团体等多次组织到台北学习参观,均对那里的垃圾分类成效赞叹不已,其成功程度可见一斑。
宣传方面,台北拥有《环境教育法》,规定机关、公营事业机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计超过百分之五十之财团法人所有员工、教师、学生每年必须参加4小时以上环境教育,垃圾分类是主要内容之一。推行垃圾费随袋征收新政时,电视台几乎每小时都有3-5分钟的公益宣传。台北市还有广大的志工、义工,积极参加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广,仅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成立的台北市环保义工大队,现共有13个社会环保义工中队,424个分队以及192个学校环保义工中队,环保义工15488人。
垃圾收运方面,为促进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台北持续推广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垃圾清运“三合一资源回收措施”,一般垃圾以定时定点垃圾车到达始得送交清运(垃圾不落地),现有184条清运线路,共计4141个垃圾收集点,并在12个行政区设置51个限时收受垃圾点,以满足不同生活作息及经营形态之市民需要。而且,根据不同区域采用不同的投放、收运模式:公寓(一般指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居民一般定时定点自行将垃圾分类投放至不同的收集车;也可联系代收企业和个人帮投放垃圾,但每月需多交约300元新台币的服务费,其中一般垃圾必须使用专用垃圾袋。大楼(指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至住宅区内固定的投放点,由大楼管理委员会聘请的清洁工人负责分拣后定时投放至清洁队的垃圾清运车,其中一般垃圾使用76升或120升的大垃圾袋统一盛装,居民不须使用专用垃圾袋。也可委托清运企业代收,价格通过协商约定,虽然不用使用专用垃圾袋,但垃圾焚化厂大约按每吨1858元(新台币)的标准向清运企业收费。
垃圾处理方面,台北市生活垃圾主要采用资源回收、养猪、堆肥、焚烧发电等处理技术,没有厨余垃圾生化处理设施,收集的厨余一般都是用于养猪或将其放在焚化厂的贮坑厨余专区暂存,进行排水、翻堆、搅拌作业,发酵堆肥。在确保各处理设施正常运作的同时,特别强调按环保法规做好污染防治及“敦亲睦邻”工作。各处理场厂均建立了标准作业程序,对于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紧急通报及处理,每月向环保局报送营运操作资料。为加强监督及相关作业公开透明,环保局成立了“山猪窟垃圾卫生掩埋场监督委员会”、“台北市垃圾焚化厂监督委员会”,由当地住户代表、学者专家、相关单位代表等协助监督。各委员会由12名代表组成,每2个月召开1次监督委员会议。
垃圾收费方面,台北市生活垃圾于2000年7月正式实施按袋计量收费。目前,按袋计量收费标准为0.45元新台币/升,据台北环保局介绍,台北市2011年,随袋征收清理费约3.7亿新台币,而实际处理成本投入达32.1亿元新台币,对于居民家庭,随水费征收时,居民每户需144元新台币/月,随袋征收后,居民每户只需33元新台币/月[26].
垃圾处理回馈方面,为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减少“邻避现象”的影响,台北市制定了《台北市垃圾焚化厂回馈地方自治条例》、《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所属垃圾焚化厂回馈设施使用管理办法》,垃圾焚化厂都建有运动场、游泳场等回馈设施供周围市民免费使用,并按焚化厂实际处理量支付回馈经费。焚化厂每处理1吨垃圾回馈地方200元新台币,其中20%给焚化厂所在里,其余80%以里为单位,以焚化厂建厂及运营后所造成环境影响程度为权重分配。
2011年根据垃圾焚化处理量,环保局补助共计1亿6782万元新台币。以台北市北投区建民里为例,按预算,北投焚化厂2013年将支付回馈经费464953元新台币,用于该里中秋等传统节日活动、路面改善、水电费、消防设施等方面。
分类监管方面,台北市在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管理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一是建立日常监督执法机制。环保局设立了160多人的卫生稽查队,负责日常各项政策的监督和执法。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与台北市环保局成立了“取缔伪造本市专用垃圾袋查察小组”,专门负责对手制造、贩售、使用伪造垃圾袋进行查处。三是建立了全民监督机制,每个里都有巡守队,并且鼓励市民互相监督,并奖励举报人员。
4.1.2.5国内城市政府作用模式小结
总结上述4个国内城市的主要做法,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的政府作用模式中,规划作用主要通过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社区治理优势的充分发挥、资源化利用环节政府和企业的充分互动来体现。引导作用突出为广泛而有针对性的宣传、价格杠杆调节的运用、开放公众监督以及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监管作用则同国外城市一样表现为完善的制度建设以及监督机制的科学、有效运行。
4.2启示
基于表4-2和表4-4,我们可以总结各国各地的先进经验、做法而得出如下启示:
首先,政府主导国企运作是主流。无论是从法兰克福、林雪平等市的经验来看,还是目前国内已经开始探索垃圾分类工作的城市来看,垃圾焚烧、厌氧产沼(堆肥)、有害废弃物等的存储、转运、处理设施基本上均由政府投资建设,由政府全资或控股公司运营。政府负责立法、政策制定、设施兴建、运营监管,国企负责具体运营,并借助市场化手段进行产业化运作,管理好,效率高,政府主导-国企运作是当前国际国内上较常见且可行的模式。广州市目前生活垃圾管理政府主体多元,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市场主体众多且小而全,管理分散、管理层级多、效率低下,政府授权的国企广环投集团目前仅介入垃圾处理后端的圾焚烧发电、填埋业务,尚难肩负全市废弃物管理重任。因此,有必要对全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机制进行重新设计。
其次,垃圾能源化是方向。欧盟以及台湾等地非常注重再生能源的利用,法兰克福市为促进废弃物利用,积极发展风能、热能项目,瑞典整个国家几乎实现了垃圾零填埋,尤其是迅速发展的沼气项目已经让公共汽车使用上了清洁能源,替代了大量石油和天然气,并促进了环境和土壤的保护。相比之下,我们的将垃圾向能源转化的意识、相关的推进措施、设施建设配套及所达成的社会共识远远落后于这些先进地区,实现由垃圾向能源转化应该成为我们未来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向。
第三,规划应具备前瞻性、地域性、实效性。要保证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可持续发展性,必须要有可控目标,要有逐步逼近目标的方法、程序和具体措施。行动应注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和难点突破,多管齐下、多部门协同,确保目标得以实现。
第四,民众参与,垃圾按量计费方式科学可行。几个城市垃圾收费除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外,更重要的是十分注意调动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尤其是发挥小区自治功能。比如法兰克福市按桶的大小计量收费的同时,因地制宜,或采取独立门户独立配桶、独立缴费,或由小区管理者(物业)自制管理措施,按照住房面积平摊收费或由住房出租户代缴收费等,方式方法比较灵活。民众自治、小区自治的按量计费方式,既降低了计量收费过高的行政成本,又提高了收费率。
最后,教育和习惯培养必须坚持长期战略。国外城市垃圾分类基本都是坚持了20-30年以上的,法律法规相较健全,人们自觉参与度很高,不过在公共场所或个别社区仍存在乱投放的情况,可见,垃圾分类的培养和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广州垃圾分类可以说才刚刚起步,不能指望在短期内达到目的,必须通过长期的教育、体系建设和法规执行,才能使之成为市民群众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