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完善基层政务督查的路径
基层政务督查作工作目标就是抓落实,通过基层政务督查能够实现基层政府执行力的提升和政府公信力增强,对于当前基层政务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在立足建设高效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基础上,围绕"大督查"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手段,提升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工作效率,维护基层政务督查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6.1 开展基层政务督查的指导原则
以立足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高效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为指导原则,不断增强基层政务督查的宗旨意识,提高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
6.1.1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政府工作效率体现了政府行政管理的水平,一个行政管理水平高的政府必定是高效型的政府。一个高效政府在决策制定、组织实施环节都体现出很高的行政效率,决策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而提出的,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如果决策的制定不能及时完成,就将导致出现问题无法解决或原决策制定不适合出现的新问题。同样政府高效更多的还是体现在落实的过程中,一个再好的政策,如果得不到落实也就无法发挥作用,也就不能体现制定的初衷和本意。所以高效政府的关键在于落实,只有抓好落实才能推动政府执行力的提高,才能推动政府工作水平的提升。
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为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基础,既将基层政务督查作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推动政府执行力提升的根本手段。通过基层政务督查的督促检查作用对政府开展的公共事务进行监督管理,减少因政府职能部门思想松懈、工作消极导致的工作进展滞后,全力推动政策方针和工作部署的落实。在基层政务督查工作中,一方面要发挥督查的督促检查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发挥督查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帮助解决职能部门主观以外的客观限制条件,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升部门的工作效率。
通过建设高效型政府来提升基层政务督查工作,关键是围绕工作人员来服务。一方面是通过监督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职责意识,自觉履行好工作职责。另一方面是要求提升督查工作人员的效率,加快对督查结果的汇总梳理,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呈报领导审阅,为决策的完善提供依据。
6.1.2 转变政府职能
20 世纪 70 年代,西方国家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将公共服务部门工作建立在以客户为导向的基础上,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公众,是一种民主集中的体现。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也作为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即转变政府职能,摆脱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抓住政府管理的本质,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附加服务,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现代管理的要求,也是我们党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化政府管理理念提出的新的目标。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更加侧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调节,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手段,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发展提供好的帮助和目的。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选举人大代表进行国家的管理。服务政府的建设就是以公民利益为本位的政府,保证公民享有社会公共管理带来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在过去政府主导下公共事务管理中,人民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证,影响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认同感。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府管理理念不断进步和先进政府管理概念引入中国,政府的公共管理思路出现了转变,逐步依靠市场调节解决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例如:政府利用购买公共服务,解决公共资源紧张的情况,既满足了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增加了就业岗位,还解决了社会公众对以往公共产品的质量和水平的抱怨,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双赢。
以服务型政府作为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指导原则,就是要突出人民的权益至上,在基层政务督查工作中经常会面对各种涉及人民权益的事情,小到一封群众来信,大到政府决策部署,都与人民息息相关。在工作中要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宗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正的处理,不偏袒、不徇私,确保人民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通过建立沟通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与公民良性互动的平台,最后实现建立一个满足多数人利益的渠道,实现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求。
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的的基层政务督查工作,也是不断创新的过程。政府工作人员作为政府决策的执行主体,只有通过督促检查让他们不断转变思想观念,抛弃旧的观念和思想,认清政府转型职能,突出为民服务意识,才能不断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常态,做到认真履职尽责,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6.1.3 维护政府廉洁
廉洁往往决定着一个政党的命运,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兴衰成败,历史上因为腐败导致亡党亡国的经验教训十分深刻。廉洁问题既是一个整体问题,也是一个个体问题。如果每个人做到严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那么就不会存在政党和国家的腐败行为。同时,贪腐行为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是贪腐会改变一个人。贪腐会使人迷恋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力寻租,在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严重的影响了工作效率,也损害高效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形成。其次是影响周围工作环境。个人的贪腐会影响周边的环境,滋生功利主义、权力至上的思想。最后是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如果一个政府中存在腐败问题,极易引起社会公众的质疑,特别是在政府和社会公众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社会公众对存在的腐败问题产生放大效应,将极大降低社会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认可。
廉洁政府是高效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补充,也是两种类型政府重要组成部分。在廉洁的政府中,政府工作人员不存在权力寻租、乱用职权的行为,认真履行权力职责,增强政府的执行力,树立政府的权威。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对腐败问题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抓,查处了一批影响较大的官员,震慑了违法乱纪的官员,严肃了组织纪律,给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以警示,维护了政府权威,重树了政府公信力,对政府公共决策的执行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最大化的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和理解。
政务督查工作通过督查政府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承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型政府的建设。通过督查工作落实,将实干作为督促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进一步强化思想责任意识,在制约行政权力上下功夫,决定政府在全社会廉政建设中的主体和示范效应。同时,通过政务督查搭建的交流平台,能够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接受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舆论和批评监督,提升工作人员自觉的遵法守法、为民服务,进一步提升廉洁型政府的建设步伐,为构建高效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创建提供要素,反过来促进政务督查工作是顺利实施。
6.2 提升基层政务督查水平的建议
6.2.1 完善督查工作机制
2014 年 8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 号),意见中对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即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分级负责机制、协同配合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对于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指导基层政务督查工作抓落实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从国务院层面指出了督查工作机制重要意义。
一是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有助于提高督查工作的系统性。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发展一直缺少系统性的督查工作制度,影响了基层政务督查系统性的完善。因此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能够在总结现有督查工作的基础上,能够督查工作机制进行科学的总结归纳,并根据归纳的督查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督查完善创新,使基层政务督查工作成为系统性的工作。
二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有助于新常态下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政府工作也进入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的新常态。所以,建立完善的督查工作机制,改变以往基层政务督查工作开展取决于领导喜好和重视程度的情况,使基层政务督查开展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三是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有助于提升督查工作整体水平。系统形成的督查工作机制能够进行推动和推广,实现基层政务督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在满足基本政务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各地政务督查工作能够进行创新,以适应工作背景下的督查工作,督促抓好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
6.2.2 加强督查队伍建设
督查队伍是开展基层政务督查的主体,因此强化基层政务督查队伍建设,发挥督查队伍的主观能动作用,对提升基层政务督查水平有很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应采取首长负责制,即由主要领导负责基层政务督查工作,提高各政府部门对督查工作的认识,切实配齐配强部门督查工作人员,从而推动政务督查工作的全面提升。
一是提高督查队伍规格。高规格的督查队伍有助于推动政务督查工作的开展,提高被督查单位的重视程度,避免督查双方行政职务差距大而造成的承办单位不重视,影响督查的实际效果。
二是稳定工作人员数量。基层政务督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保证足够的督查工作人员对顺利开展基层政务督查工作十分有必要。特别是在当前财政供养只减不增的大环境下,保证基层政务督查工作人员长期稳定,降低因督查工作人员变动而造成督查工作的质量下降。
三是督查队伍精细管理。在加强督查队伍提升的情况下,对督查队伍进行精细管理,下设科室对督查工作人员的分工、职责进一步明确,实现对督查队伍的精细管理,避免因职责、分工不清导致督查工作出现混乱交叉的情况。
6.2.3 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督查工作人员作为政务督查的组织实施者,督查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决定了督查工作效果。为满足督查工作的需要,督查工作人员在素质修养上应进一步的严格要求,提升督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确保基层督查工作的实效性,具体来说督查工作人员应当具有"三种素质、三种能力",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职业素质和学习能力、分析能力、适应能力。
一是"三种素质".要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能够围绕中心、着眼全局、服务大局。能够做到思想与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相一致,增强贯彻党和政府工作部署的自觉性,仅仅围绕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和工作部署,将事关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安定团结、民生福祉的工作放到重点,及时对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和基层工作的难点问题进行督查,发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的放矢抓好督查,保证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落到实处;道德是评价人的最高标准,督查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与社会主流准则的相一致。
一个人良好的道德有助于社会的和谐,有利于通过树立个人的良好形象奠定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形象,推动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工作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形成求真务实的职业风气,做到督查工作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掺杂个人的情感,实事求是的反映督查的工作情况。同时,能够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刚正不阿,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督查工作规定,树立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廉洁形象。
二是"三种能力".政务督查工作涉及面广,督查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尽快的掌握督查工作的要点,顺利推进工作落实。例如,督查工作中可能会涉及环保、建筑、畜牧、安监等领域,要经常对督查工作中的相关领域进行学习,了解相关领域的前沿、导向和发展困境,才能更好地面对督查工作;督查工作人员要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面对进展不力的督查对象,要能够分析工作进展不力是外因还是内因造成的,对于外因能够帮助承办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对于内因要指出承担单位的问题,抓好督查工作的落实,也能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督查工作常常面对督办对象较为强势的情况,督查工作人员要较强的适应能力,及时调整心态,本着为领导负责督促检查的情况,正确面对督办对象,对存在的问题不含糊、不偏袒,保证督查工作的顺利落实。
6.2.4 依法开展督查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因此基层政务督查也离不开依法督查。只有坚持依法开展基层政务督查,才能保证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规范督查、科学督查。
一是确保督查事项的合法。基层政务督查内容包括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政府决策本身是在法律授权下政府制定的工作方针,而政府工作部署有存在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法律性欠缺的情况,而需要进行规避,以确保基层政务督查工作合法性。
二是督查工作方法的合法。在政务督查工作中要保证督查工作方法的合法性,做到规范督查、依法督查,确保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