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我国基层政务督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国基层政务督查工作发展迅速,已形成了有专门工作机构、有相对系统工作机制的督查体系,在落实上级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本级政府工作决策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发挥了基层政务督查的督促检查抓落实的目的。然而,各地基层政务督查在工作中也面临到一些共性问题,如:政务督查渠道不畅、政务督查手段单一、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基层政务督查作用更好的发挥。
4.1 基层政务督查存在问题
4.1.1 政务督查渠道不畅
沟通渠道作为基层政务督查开展的基础,如果渠道不畅通将影响到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效。当前,基层政务督查工作普遍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文件督查和现场督查成为基层政务督查工作开展的主要手段,但由于督查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所以在不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的情况下,易导致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结果的失真。如:在文件督查或现场督查中,常常采纳督办单位提供的信息。承办单位往往考虑督查结果的影响,存在报喜不报忧、避重就轻、重成绩轻问题的现象。如果督查工作人员对收集的信息不进行甄别,将影响督查材料作用价值,进一步影响领导决策,也将损害基层政务督查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基层政务督查工作在面对专业性较强工作时,常因为专业知识的缺失陷入工作被动。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督查时,由于受专业技术缺失的限制,督查人员往往不能对工程的造价、工程周期进行准确评估,往往也只能采纳承办单位的汇报,不能实现基层政务督查对专业性较强工作的科学评估和监督。
4.1.2 政务督查手段单一、低效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获取信息的手段越来越丰富,而前文列举的基层政务督查 5 种督查方法归根结底都是依靠承办单位而进行的,没有更好地依靠社会和网络获取信息的方法,电子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优势得不到运用,导致了基层政务督查信息获取的局限性。督查手段较为单一,也限制了基层政务督查工作更好的发挥督促检查的作用。此外,基层政务督查手段的单一还会造成督查流于形式的问题,如:对重要会议进行立项督办,常采用下发督办通知、调度汇总梳理的督查流程,形成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怪圈。而基层政务督查是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途径,根本是要抓工作落实,如果基层政务督查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出基层政务督查应有的作用,也将失去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的意义。
此外,由于基层政务督查手段的单一也导致了督查效率低下,"下发通知→部门上报→梳理汇总→督查报告"和"制定方案→现场督查→梳理汇总→督查报告"是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流程,其中任何环节出现延误都将影响基层政务督查的时效性,甚至影响基层政务督查的顺利开展。在督查实际工作中,由于督查信息来源单一,"部门上报"和"梳理汇总"环节往往时间较长,会成为影响基层政务督查时效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影响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时效。
4.1.3"大督查"格局不完善
当前,"大督查"工作格局成为各地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新方向,各地纷纷出台了建设"大督查"工作格局的实施方案,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摆脱不了政府督查室"单打独斗"的局面,没有很好的发挥与党委、人大等监督机构的合作,"大督查"工作格局仍然停留在纸面上,影响了基层政务督查的创新与发展。
此外,"大督查"工作格局不仅应包括政府部门,还应包括社会公众的参与。但当前"大督查"工作格局普遍存在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的情况,政府和社会共同推动社会事务管理流于了形式。一方面社会公众参与热情高涨,但没有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切入点;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对社会公众参与还存在顾虑,怕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引导,往往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没有引入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
4.1.4 政务督查反馈机制不健全
基层政务督查的作用本质是抓落实,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形成了重督查,轻反馈的问题。一方面,基层政务督查没有形成系统的督查反馈机制,督查结果仅仅用于领导的决策参考,没有与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相衔接,导致部门单位对督查产生应付思想,督查实际效果差。另一方面,由于督查反馈机制的缺失,使被督查对象更加重视督查结果,忽视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反思,导致类似问题层出不穷,影响了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政务督查工作反复开展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影响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效性。
4.2 基层政务督查存在问题的原因
4.2.1 工作机制不健全
工作机制是开展各项工作的理论基础,是规范工作程序的标准,当前基层政务督查出现的问题多与工作机制缺失有关。一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易导致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缺乏工作标准,导致督查人员只能依靠工作经验进行处理。特别是在涉及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等工作时,通常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惯例进行办理,缺少工作机制的指导性。二是由于机关工作人员紧张,流动性较强,在缺少规范性督查工作机制的情况下,新人很难较快掌握督查方式、方法,依靠领导和同事的传、帮、带,存在个人对工作机制体会理解而导致的差异,影响基层政务督查工作标准性统一。三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督查工作机制,各地在督查结果的运用方面也有差距,有的地方与单位领导考核相关联,有的地方则仍强调推动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同样,各地"大督查"工作开展也存在了开展差距。
4.2.2 督查队伍建设不够
虽然各级基层政府都设立了负责督查的机构,配备了督查工作人员,但在督查队伍建设方面重视程度有差异。根据笔者调查,以我省为例,有的市级督查机构为厅级,工作人员 20 名,有的市级政府督查机构为科级,工作人员仅有 2 名,地区间督查队伍建设有很大差异。同时,县级政务督查机构中督查工作人员少的问题普遍存在。一方面,督查机构级别低,配备的督查工作人员少,督查方法更倾向于文件督查,实地督查等方法难以开展,直接影响了基层政务督查的实效,政务督查作用发挥不明显;另一方面,当前政府机关受编制影响,督查工作人员中有的专职人员,也有临时帮助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紧张的问题普遍存在。同时,由于机关工作人员流动相对频繁,督查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不强,影响了基层政务督查工作开展的延续性。
4.2.3 督查人员素质不高
本文指的督查人员素质是基层政务督查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督查工作能力,如学习能力、分析能力、写作能力等。督查人员作为基层政务督查执行的主体,在督查工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近年来基层公务员选拔标准的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水平逐年提高,但督查工作人员素质还是有待提升。一是基层政务督查工作的综合性导致基层政务督查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如:环保、住建、经信、农业等等,如果政务督查工作人员学习能力不强,将导致督查工作开展陷于盲从,不能够正常的开展督查工作。二是现在被督查单位对基层政务督查有了较强的应付思想,特别是进展慢的工作,被督查单位常常伪造施工景象、文件资料等方式应对督查,如果督查工作人员缺少必要的分析能力,就会被假象所蒙蔽,进而影响督查工作判定。三是督查结束后梳理汇报环节延误督查时效,在一定程度上与督查工作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不强有关,直接影响到政务督查结果的时效性运用。
4.2.4 社会参与度不高
当前,基层政务督查依然是政府主导的行政管理活动,社会公众参与度并不高。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社会公众对于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根据有限政府和公共治理理论,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既符合十八届四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也适应了当今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需求。社会公众不能参与到社会管理既妨害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不能充分利用社会公众的力量,发挥其管理知识、专业技能优势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也对政府树立包容、开放形象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
政府部门对扩大社会公众参与政务督查持谨慎态度有两个方面因素考虑,一是政府对社会参与政务督查范围不容易把握,特别是对可能出现工作进展滞后情况,社会公众参与会扩大社会知晓面,导致政府工作处于被动。二是政府部门对社会公众参与形式不确定,对如何真正发挥社会公众的作用不确定,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