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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艺术团体分类管理体制分析(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03 共5622字

  2.3 香港企业化运作的艺术团体管理体制

  2.3.1 艺术团体企业化运作架构分析

  香港企业化独立运作的艺术团体亦是香港艺术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香港拥有此类艺术团体约 150 个。包括钱秀莲舞蹈有限公司、明日剧团有限公司、艺术空间有限公司等艺术团体。企业化运作的艺术团体内部拥有一套完整的企业化管理体制架构。此类艺术表演机构建立起了以理事会为决策机构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下面设置节目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筹募委员会、公关委员会,形成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宏观上能够通过理事会成员建立与外部的各种关系,获得更多的政治资源和资本资源;二是内部形成了集体决策的民主方式,能够做出正确的发展决议,也有利于内部管理的科学化。香港企业化运作的艺术团体管理体制架构图如下图 2.2所示。【6】

  
  2.3.2 艺术团体“人财物”来源渠道分析

  此类艺术团体通过出租办公室、票房、场地租用、私人赞助及捐款获得艺术团体的经费。有限公司形式的艺术团体可以向税局申请慈善机构的资格,若获得批准,有关艺术团体就无需缴纳多项税务,而且所获得的捐款也可以申请免税。此类艺术团体实行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在“社会人”基础之上,将“社会人”纳入整个市场大体系,促进人才在市场上的充分流动。这种“社会人”与艺术团体的关系是松散型的,因此可以形成高效的人才流动机制和淘汰竞争机制。此外,演员与剧团之间为聘用关系,签订合同,规定合同期限、工资待遇以及演出时间。在每年合同以外的时间里,艺术院团不向演员发工资,演员需要另谋其他工作。演员实行分级管理,从实习生到主要演员分为若干等级,演员晋升制度实行每年审核调查一次的竞争机制。这种机制鼓励演员勤学苦练,不断进步,否则到了一定的年龄还不能达到一定的级别将会被剧团解职。艺术团体也因此保持人员精干,剧团永充满持续生机和活力。
  
  2.4 香港市场主导、政府间接扶持的艺术团体管理体制

  2.4.1 政府与市场协同管理路径分析

  在香港,还拥有如焦媛实验剧团、香港八和会馆、W创作社及风车剧团、粤剧营运创新会、三角关系及一路青空等这类中小型艺术团体。根据《香港文化总览》统计,全港大约有225个此类艺术团体,这类艺术团体由市场主导、香港政府间接扶持。

  香港主要通过康文署主办节目或赞助节目的方式对这类艺术团体进行间接扶持管理。主办节目的方式中,艺术团体提供相关艺术节目,康文署支付酬金并提出艺术节目要求,最终活动门票由康文署获得。赞助节目的方式中,康文署提供场地及售票服务给纳入年度计划的艺术团体,艺术团体获得最终的演出门票。为推动和鼓励基层市民参与艺术,康文署对此类艺术团体推出一系列赞助计划:

  其一,场地赞助计划。让地区艺术团体可以免费使用康文署提供的设施,为区内居民举办文化活动。在 2013至 2014年度,约有 90个社区艺术团体获康文署赞助场地。这些团体举办了超过 610项活动,参加者逾 15万人次。

  其二,艺术行政见习员计划。旨在培育年轻的艺术行政人员,从而推动本地文化软实力的发展。康文署的艺术行政见习员参与为期两年的计划,学习有关场地运作、设施管理、活动推广以及演艺节目、嘉年华和艺术节的筹办工作。新招聘的舞台管理见习员在署内舞台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在康文署辖下场地学习有关的专业知识。在 2013年,康文署有 42个见习员职位。年内,康文署亦资助 21个场地伙伴(包括主要及中小型艺团)以及香港艺术节协会,共聘请 44 名见习员,学习有关管理演艺团体和艺术节的工作。

  政府对于某个行业管与不管,管多管少是一个巨大的难题。尤其是面对文化艺术业更加困难,艺术是需要一定专业水准的行业,是一个“不能不管,又不能多管”的特殊行业。香港在英国长期殖民统治下,在文化事业的管理上也或多或少受到英国政府文化管理模式的影响。对于艺术团体的管理,英国政府采取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模式--“一臂之力”,是指国家对文化拨款的间接管理模式,通俗地说:政府不直接去管理千千万万个具体的文化艺术机构或者企业,二者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设立中介机构,负责向政府提供文化政策建议和咨询并接受政府委托,决定对被资助文化项目的财政拨款,并对拨款使用效果进行监督评估。

  香港政府对此类艺术团体的管理也体现出“一臂之距”的管理理念。其最大的优势在于:首先,它有利于艺术团体摆脱香港政府权力的影响,独立地发挥公民社会职能;同时也能保护政府,使它自觉地自我约束,而不至于受到“干预艺术自由”的职责;再者,各文化艺术领域的专家组成的文化理事会,具有足够的权威性。①
  
  2.4.2 艺术团体“人财物”来源渠道分析

  香港此类艺术团体的资金来源一部分源于企业赞助或自营收入,一部分源于香港政府财政拨款。如:场租、会费、售票等自营收入,康文署和艺术发展局的项目资助,广告及赞助。此类艺术团体获得康文署的各项间接资助情况如下表2.5所示。【7】

  
  为了能够给此类艺术团体提供支援,香港艺术发展局也通过两种资助形式对艺术团体进行资助。首先,艺发局会透过“一年/两年资助”计划及其他项目资助计划推展多个项目,通过开展活动项目对艺术团体进行定期的资助,从而保障艺术团体更好地发展与成长。此外,艺发局还会推行主导性计划,使得艺术团体能在这种主导性计划机制下展现出才华,以此推动艺术活动能更好地开展。例如,2013年,香港艺术发展局开展的主要主导性计划包括“鲜浪潮2013”和2013年“威尼斯双年展”.香港市场主导、政府间接扶持的艺术团体在这种体制机制下获得了较快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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