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政府对公立大学的拨款
在香港公立大学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对公立大学在财政上的资助。香港政府为避免直接拨款对公立大学自主性的干预,通过教资会的参与,提高拨款发放的科学性及拨款使用的有效性。香港政府从拨款程序和拨款模式两个方面调控公立大学,在拨款的发放中,教资会最终的拨款建议须经政府审批;香港政府对公立大学的拨款政策基于公平、偏重效率,基于公平的拨款模式以公式拨款为代表,基于效率的拨款模式以研究用途补助金、配对补助金计划为代表。香港政府在保证大学基本发展所需的基础上,鼓励大学之间的良性竞争,提高公立大学对政府拨款的使用效率。
3.3.1 政府对公立大学的拨款类别及程序
香港政府拨放给公立大学的款项主要分为经常补助金和非经常补助金。经常补助金用于公立大学的学术活动及相关的管理工作,通常以三年为一个拨款周期,从而符合公立大学制定学术发展计划的时间,并以整体补助金的形式向公立大学发放。经常补助金主要包括:教学用途拨款,约占总额的 75%;研究用途拨款,约占总额的 23%;专业活动用途拨款,约占总额的 2%.非经常补助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校的大型建设及小型的校园维修工程。香港政府对公立大学的拨款程序涉及到公立大学、教资会、政府三个方面。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通过教资会进行拨款工作,但教资会的最终拨款建议还是要经政府审批,在必要情况下,政府有权调整拨款计划。香港政府通过对拨款程序的控制,有效的调控着公立大学的行为。在香港政府对公立大学的拨款中,经常补助金的拨给程序为:(1)教资会向公立大学寄送“开始筹划信件”,并向公立大学提供宏观政策指引及学生人数指标。(2)公立大学向教资会提交学术发展建议,该学术建议以大学的教学情况、需要的学术支持及未来学校发展等为主要内容。(3)教资会举行正式会议审核公立大学提交的学术发展建议,与公立大学商讨学术发展建议中的相关内容,并发表意见。当教资会对公立大学提交的某项建议有疑问时,公立大学需要提交额外论据向教资会阐明,才能获得推荐拨款支持。(4)教资会向公立大学寄送“提示信件”,就学术发展建议向公立大学提供意见,并作出评论。(5)公立大学自身进行三年期的经常补助金数额估算。(6)教资会对公立大学的计算进行评估工作,并计算补助金的数额。(7)教资会就三年期补助金向政府作出建议。(8)政府对补助金建议进行核批,并由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出拨款。(9)教资会将向公立大学寄送“拨款信件”,将批准的补助金数额及对公立大学发展的意见告知各大学。
非经常补助金的拨款程序包括:公立大学向教资会提交工程项目建议,由教资会评审出切合所需的工程项目,再向政府提交工程项目建议,由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对款项做最后的审批。香港政府通过教资会参与对公立大学的拨款过程中,提高了拨款发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拨款能够基于公立大学自身的需求。香港政府作为拨款程序中最后的审核人,从宏观上把控着对公立大学的拨款。
3.3.2 政府基于公平的拨款模式-公式拨款
香港政府通过对公立大学的资助,保证公立大学的基本所需,通过拨款模式的设计有效的调节了公立大学的行为。香港政府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与教资会一起通过拨款公式的设计,希望能够准确评估出公立大学为达到教学科研目标所需的资源。同时,香港政府和教资会认为拨款公式不可能全面估计出公立大学各方面的需求,因此会考虑公立大学就拨款公式计算结果以外提出的要求。
香港政府和教资会制定的拨款公式主要涉及公立大学的教学、研究及专业活动。
教学用途拨款是根据公立大学的学生人数和教学成本,以不同学位的修课程度计算出。教学用途的拨款公式为:教学用途拨款= [Σ(各学科及程度的学生人数)×(相对单位成本) ]×商科本科生的单位成本。
②教资会认为公立大学不能轻易改变现有教学中的学科比重,在计算公立大学学生加权总人数时,根据拟定的加权系数调整不同学科及不同程度的学生人数,得出的加权总数再乘以教授一名商科学位课程的学生所需最新的单位成本,最后计算出教学所需的资源。研究用途拨款根据公立大学科研人员的数量及研究成本计算得出。研究用途拨款= [Σ(各学系教学人员数目)×(研究指数)×(相对单位成本) ]×人文学科教学人员研究的单位成本。专业活动用途拨款主要按照公立大学各学系教学人员参加的非研究性质的活动人数及相关的活动成本计算得出。专业用途拨款=[Σ(各学系教学人员数目)×(相对单位成本) ]×人文学科教学人员专业活动的单位成本。教资会所制定的计算公式只是计算补助金数额的初步方法,教资会还会考虑公立大学在发展中各自所面临的不同因素,这些因素是与公立大学整体的学生及教职员数目无关。
3.3.3 政府基于效率的拨款模式-研究用途补助金
香港政府希望公立大学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能有良好的教学,还能有先进的科研水平。香港政府在教资会经常性补助金之外,专设用于公立大学科研所用的研究用途补助金。香港政府设置的研究用途补助金总额固定,需要公立大学之间通过竞争获得。香港政府希望通过这样的拨款方式,资助公立大学申请最有价值的科研项目,使那些研究能力强的大学能够获得更多的科研资源,拥有更高的科研水平。香港政府并不直接进行研究用途补助金发放工作,而是交由教资会辖下的研资局负责。
研资局向公立大学拨放的研究用途补助金中,有部分资金会直接拨给大学,用于公立大学进行规模较小的初期研究项目;而大部分资金用于公立大学研究人员申请的学术研究项目中。研资局的职责是向具备高水平的学术发展项目进行资助。研资局及其下设的学科小组将从:学术质素;有关院校的角色;对学术专业发展的贡献;能否应用于社会、文化或者经济方面;是否能获得研资局以外的拨款等五个方面,核定公立大学的研究申请。其中,学术质素为最主要的评核标准,包括:研究项目在学术上的价值、研究项目的原创性、研究员的学术水平。香港政府通过研究补助金这种基于效率的拨款模式,使科研水平高的公立大学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并能进一步发展,同时竞争拨款的方式有效激励了公立大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
3.3.4 政府基于效率的拨款模式-配对补助金计划
香港政府推行的配对补助金计划,是一种基于效率的拨款模式,这种效率既体现在政府拨款需要公立大学通过相互之间的竞争获取,又体现在政府通过这种模式提高了公立大学对社会资源的运用。香港政府通过对公立大学所获得的社会资助进行相应的配对补助,一方面使政府的拨款对公立大学产生更大的激励效应,另一方面促进公立大学不断提高自身实力,推动公立大学向前发展。
从 2003 年开始,香港政府正式开展配对补助金计划,设立了由政府财政承担的10 亿港元的专项基金,用于对公立大学获取的社会资助进行相应的补助。香港政府考虑到不同大学的发展水平不一,在配对补助金的实施中,为每所公立大学预留了 4500 万港元的最低款额,香港政府在配对补助金配比额度上,规定在最低款额 4500 万港元以下的补助金以每 1 港元私人捐助配比 1 港元。预留的最低款额有效期限为每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的前 8 个月,若是前 8 个月结束后还有大学未能获得预留的 4500 万港元补助金,那么预留款额中未配对的部分将开放给其他公立大学按“先到先得”原则申请,对于已获得超过 4500 万港元补助金的公立大学得到的捐助,以 2 港元私人捐助配比 1 港元的比例进行。公立大学在获得政府的配对补助金后,应将款项用于教学与研究、优势专业及学术强项的发展、促进学生发展等方面。香港政府制定的配对补助金计划是基于效率的角度,通过各公立大学对配对补助金的良性竞争,鼓励公立大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