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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卷封存法律制度分析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9-02 共19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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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探究
【第2部分】 未成年人案卷封存法律制度分析引言
【第3部分】我国未成年人案卷封存制度概述
【第4部分】我国未成年人案卷封存制度的现状与不足
【第5部分】我国未成年人案卷封存制度的完善
【第6部分】未成年人案卷封存程序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1 引言

  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一直是世界各国积极解决与探索的难题,针对案卷封存制度各个国家也有着不同的应对方法和防御措施。

  在本文中,以我国未成年人案卷封存制度的现状为切入点,对此制度先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引导,后主要以三大部分对案卷封存制度进行阐述。第一大部分详细归纳我国案卷封存制度的产生背景和实现的意义,为后面的阐述奠定了基础。第二大部分是针对我国目前的案卷封存制度提出了一些在现实实践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第三大部分首先引用了一些外国与案卷封存制度相关的理论及一些制度方面先进性的做法,为我国案卷封存制度后续发展提供了一些可参照、借鉴的理论和制度。同时针对我国案卷封存制度中得不足,提出了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改进建议,理论与实践双管齐下,寄希望于保障我国案卷封存制度能够更好的发展,保护未成年人在再次回归社会后能尽快的融入社会,保障其应当受到的必要的法律保障。

  1.1 课题来源

  在新《刑事诉讼法》中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设立了多项体现我国对未成年人"宽严相济"的处理原则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的案卷封存制度也是在新加入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之中非常重要的制度。案卷封存是指在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求办案机关、单位和个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资料予以保密的制度。

  案卷封存能够减少甚至是最大程度的消除"犯罪"标签,避免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消极影响,帮助再次回归社会。但是,目前来说由于这项制度是从 2013 年才开始实施的,因此各地司法在实践中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自身在有关于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的立法表述方面也存在着不少模糊之处以及不确定之处,如在规定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原则上应予封存的同时,但是在其他法律中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使用这些犯罪记录,这就体现了刑诉法中的案卷封存与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冲突。因此为了能够使我国的案卷封存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未成年人在受到应有的刑罚后,依然能够较好的回归社会。

  1.2 选题意义

  未成年人正在走向成年人的过程中,他们的心理,生理发育都不甚健全,因此在面对问题时无法像正常成年人一样思考问题。未成年人的犯罪大多体现了冲动性,犯罪后果也较成年人来说较为轻微。因此社会,或者我们的司法机关在面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时,必须要采用特殊的措施。案卷封存制度的建立一方面是基于我国的未成年人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前沿性的理论,另一方面是基于保护获释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的团体这一根本目的所作出的探索。案卷封存制度在我国的设立,使得未成年人在必要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同时,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对于未成年人受到处罚后的必须采取特殊保护,采取特殊措施,案卷封存制度就是我国目前来说对于受到惩罚后的未成年人最为有效的保护性措施,只有这一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他们在受到处罚后实施更多的犯罪,社会才能更好的发展。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内研究现状

  为了体现我国立法中对于未成人教育为主,宽严相济的原则性立法制度,我国在2012 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加入了未成年人案卷封存制度,对案卷封存这一理论进行了大体规定。这是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立法的长足的进步,弥补了我国关于未成年人案卷保护的漏洞。给未成年人在今后获释回归社会的问题上提供了合法的保障,为未成年人在今后的求职求学中最大程度的避免不能融入社会的尴尬。但是由于该制度刚刚产生,不管在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出现了一些缺陷或者漏洞,为了弥补缺憾,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系,本文将会对未成年人案卷封存制度找出缺点,并且提出建议。

  1.3.2 国外研究现状

  有鉴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间固有的差异,早在一百多年前,外国的改革家、决策者和法律工作者就专门创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体系。根据一些的刑事司法的要求,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大多以福利为导向,主要是帮助未成年人回到主流公民状态,并解决那些导致其触犯法律的问题。很多国家的未成年人司法体系既不是惩罚性的也不是对抗性的;法官在矫治方案的选择上,扮演着中立却充满关爱的角色。

  在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后的处理措施中,大多国家都选择了矫治,而非惩罚的政策。

  为矫治触法少年,少年法院法官有一揽子的安置措施,如警告、缓刑、"培训学校"封闭矫治等。法官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安置措施。有别于成年人的缓刑等有年限的措施,未成年人的这些措施通常是没有期限限制的,直到法院认为该触法未成年人已经矫治好或者已经成年。矫治的处理措施帮助了未成年人更好的回归社会。

  同时国外很多国家也建立了前科消灭制度,为了使未成年人在今后的生活中不会受到年轻时犯下错误导致前科的终身困扰,以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少年法庭不对公众开放,未成年人的姓名也不对外公布,未成年人的案卷材料会被彻底封存甚至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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