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构建影响因素分析
长江三峡旅游的发展状况到目前已经出现过多次自主联盟的尝试,但是能成功建立并维持下来稳定运行的却并不多,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构建需要哪些条件,影响因素有哪些,已有多位学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本章从长江三峡旅游区域合作出发,在构建自主联盟,存在自主联盟约束里情况下的区域旅游合作情况,运用演化博弈,构建模型,最终找出构建长江三峡旅游自主合作的影响因素,为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构建提供构建原则,并在长江三峡旅游 自主联盟构建试过程中提供依据。
5.1 长江三峡旅游区域演化博弈基础模型
演化博弈的出现源于对生态学和生物学界物种的进化研究成果,目前为止,演化博弈已经在各类学科中广泛运用。在对双方博弈和多方博弈的研究模型中,一般的限定条件是参与博弈者之间并不会拥有有关博弈决策的完全信息,并且各参与者选择据侧都是理性的,因此长江三峡旅游区域演化博弈模型有如下一系列的假设条件。
假设 1:参与竞争的长江三峡旅游区域只有两个(区域 A 和区域 B)假设 2:旅游区域 A 和旅游区域 B 拥有相同旅游资源,并开发相同旅游产品。
假设 3:在同等条件下,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选择倾向相同。
假设 4:博弈参与者之间相互制衡能力相当。
假设 5:博弈参与者只能选择参与合作和不参与合作两种策略。
假设 6:对旅游区域 A 来说,x 表示选择参与合作的概率,则 1-x 表示选择不参与合作时的概率,同理旅游区域 B 用 y 和 1-y 表示。
在博弈开始时,参与者面临的第一个选择就是是否参与合作,参与者都有两个策略可以选择。在长江三峡旅游合作博弈中,旅游区域 A 和旅游区域 B 的选择策略组合有以下四种,第一种是在 A 和 B 都选择合作的状况下,都愿意资源流通和信息共享,进行优势互补,共同获得更大利益,这种状态会促进峡旅游区域会和谐发展。第二种和第三种策略组合都是一方合作而另一方不合作的状态,这种状态下合作方会遭受损失,不参加合作一方会获得不正当利益。第四种是双方都不选择合作的策略,双方都只看到眼前利益,不愿意合作或是不愿意各自的投资给对方带来好处,在这种状态下产生各自为政、旅游资源人为割裂,价格竞争等恶性循环局面,导致长江三峡旅游区域整体知名度和美誉度受损,整体营业状况下滑,最终都蒙受损失。长江三峡旅游区域合作关系博弈矩阵如下:
由此可见,如下图:在长江三峡旅游区域系统 S={(x,y);0≤x,y ≤1}平面上有 O、D、F、E 共 4 个局部均衡点。从演化博弈策略理性选择来看,这四个均衡点只有 O 点是稳定的,同时也是长江三峡旅游区域演化博弈的最终稳定策略(ESS),并且,在 O 点时,博弈双方都选择的不合作策略,F 点是该演化系统一个暂时稳定的点,D点和 E 点为该演化系统的两个鞍点,在演化中 D 点、E 点和 F 点都会趋于稳定的 O点。
此图正反应了长江三峡旅游发展在市场开放竞争状态下的运动轨迹,区域之间从最开始的互不合作,相互恶性竞争,到中间出现一些小范围短暂的合作,再回到最初互不合作的演化稳定状态。
5.2 考虑旅游自主联盟组织约束力的演化博弈模型
由于在自由市场竞争状态下各旅游区域都会选择不合作的策略,在存在旅游自主联盟约束力存的环境中,三峡旅游区域合作博弈的支付矩阵如下表所示:
5.3 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演化博弈模型分析
通过以上加入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约束力的博弈分析,在系统的演化过程中,任何一种决策组合结果都可能出现,在系统长期发展过程中该博弈的支付矩阵与演化路径密切相关。系统最终趋于哪一均衡点受到博弈发生的初始状态的影响。因此,在博弈的过程中,构成博弈双方支付矩阵和函数的各个参数的初始值及其变化将对旅游区域合作演化路径和演化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①在没有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组织约束力的自由市场环境中,各成员从各自利益出发,理性的进行决策,博弈场面如同“囚徒困境”,就算有短暂的合作也不会长久维持下去,在长江三峡旅游区域长期发展过程中,各区域都采取不合作策略,相互恶性竞争,长江三峡旅游发展进入恶心循环将使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最终的均衡点。
②当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组织约束力发挥作用时,存在以下可能情况:
②基层政府和行业关注度。构建旅游自主联盟需要各参与者的积极主动性,只有各区域基层政府真切了解了联盟构建的利益才会产生参与联盟的冲动,才能构建真正意义上的旅游自主联盟。各旅游区域进行结盟有助于风险分散、技术共享、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等,参与结盟所获得的优势远大于旅游区域独自发展的优势[70].基层政府和行业是旅游区域直接的利益相关者,直接影响着区域合作策略行为的+R 和 P .另外基层政府也是旅游区域行为决策的主要决定者和执行者。基层政府和行业关注度越高+R 、-R 越大,那么联盟成员违约时所支付的违约金强制性越大,联盟成员遵守规则的可能性越大。但是,在联盟中,遵守联盟规则的成员所获得的声誉+R 和不遵守联盟规则的成员损失的声誉-R 特别渺小,并且对违约成员的处罚款 P 执行力度不够时,联盟成员遵守联盟规则的可能性极小。
③资源整合能力。长江三峡旅游景区资源同质性较大,因此不少景区不断推出重复旅游产品,并进行恶性竞争,严重影响了长江三峡旅游发展的长期稳定。资源同类、产品同质化引起的恶性竞争导致竞争双方产品价格低廉,使得双方在旅游经营获利上一再受挫。当合作产生的超额利润 D V越大时,各旅游区域会为了获取超额利润自主的加入到联盟中来。只有对长江三峡旅游景区资源进行系统整合 ,根据不同资源类型进行生态位划分,旅游空间重组,形成完整旅游产品体系,拉大同一旅游区域内部旅游产品差异,旅游形式多样化发展,才能保证各旅游区域在联盟过程中保持各自核心竞争力,获得超额利润。
④合作契约和运行机制的完善。在联盟成立到联盟的成功运行都需要一定的行为准则来对联盟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在联盟建立初期需明确规定各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背行为准则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罚的执行者,对联盟成员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只有完善的合作契约和运行机制才能减少机会主义的产生,保障联盟的长期稳定运行。在两个势力相当的联盟成员之间,当一方违约使联盟解体,违约一方为了获得额外利益而违约,并且要付给另一方违约金,当违约所获利益大于或远远大于所附违约金时,违约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而从联盟的长久利益来看,无论是违约金多少,违约获得的暂时利益都将远远小于联盟不解体所能获得的长远利益。
⑤区域间利益分配均衡程度。利益作为各个联盟主体自主参与联盟的出发点,对联盟的形成和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联盟参与者都是理性个体,为了获取超额利润而参与联盟,对联盟利益的分配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做到以投入资金、提供信息、提供人才等等综合因素来作为利益分配标准。只有利益分配均衡,才能维持联盟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和谐稳定,使联盟体能够更长久的健康发展,向着有结构的共生系统不断演进。在联盟利益分配的过程中要防止“搭便车”现象的出现,联盟利益分配需要遵照各联盟成员所贡献的资源比例,做到积极参与、多劳多得。旅游联盟的利益分配与各联盟主体参与投入资源比重密切相关,并且与投入资源的价值相关,投入资源一般分为硬件和软件,比如一些旅游设备、场地等等,软件一般是景区品牌、操作流程、管理体系等[71].
5.5 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构建原则
针对长江三峡旅游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构建的影响因素,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的构建需遵循一定原则,保证联盟构建的正确性和长期的稳定发展,.
5.5.1 统一管理原则
参与联盟的各个主体由联盟统一管理,联盟成员内部推选出管理委员会等形式,按照自愿、自主、自由原则,建立非政府的旅游自主联盟管理组织机构,维护整个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的正常运行,通过联盟的品牌、联盟的作用、联盟的影响吸引具有各种共生关系的旅游单元加盟,整合资源、打通渠道、扩大影响。
5.5.2 基层主导原则
从自组织理论以及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自下而上的特性出发,构建旅游自主联盟的倡导者必须是基层政府组织,而不能是国家或者是高层政府机构。基层政府能够更准确把握区域旅游利益相关体之间相互关系,从实际出发把握机遇,积极参与旅游自主联盟,不断促进自身和整个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的共生发展,推动长江三峡旅游产业联动模式。
5.5.3 资源整合原则
长江三峡旅游发展需要从资源完整性出发,实现大三峡旅游区域要素整合到旅游产业的联动大发展,保持整体资源的竞争优势将会是构建自主联盟的首要原则。大三峡旅游景区资源要素的重合性高,对长江三峡旅游资源的整合需把握统一性和差别化的特点,强调整体形象的关联性和资源的独特性。长江三峡旅游资源的组合直接决定旅游联盟的持续稳定性,整合各联盟单位的旅游资源,提炼出具有层次性和阶段性的旅游产品是旅游联盟的头等大事。
5.5.4 契约完善
联盟各主体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基于契约联结成为组织,契约在联盟组织内部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关系到各利益相关体之间利益分配等重要内容。完善联盟内部各类契约,通过明确的契约和联盟组织章程,正确处理好各协作方的责、权、利关系是维持联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5.5.5 空间便捷原则
交通基础是长江三峡旅游景区共生结构优化的一个重要影响因子。长江三峡旅游区域旅游方式多样,水上交通和陆地交通发达,但是由于三峡旅游区域辐射范围较大,地形复杂,仍然存在部分旅游资源丰富地区可进入性差等现象。构建长江三峡旅游自主联盟迫切需要完善大范围内景区基础设施,提高各类景区可进入性,打造水陆空立体旅游模式,提高长江三峡旅游景区旅游空间网络畅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