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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区域旅游联盟共生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4-21 共6922字

  4 长江三峡区域旅游联盟共生分析

  4.1 共生度和共生指数

  在共生理论中对共生模式的描述时,为了更深入的研究共生单元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之间的交换程度,引入了共生度这一概念。共生度是指共生体内不同共生单元之间质参量变化的相关程度。共生体中共生单元的特征由质参量和象参量来描述,质参量表示的是共生单元本质的特性,而象参量表示的是表象的特性,因此在研究共生度时主要研究共生单元的质参量,而质参量中起决定作用的质参量我们称为主质参量。

  假设存在两个共生单元 A 和 B,那么这两个共生单元的质参量用 Za和 Zb表示,用abz 表示共生单元 A 和共生单元 B 的共生度,如下:

  本研究对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联盟共生度进行分析,在各种长江三峡旅游合作联盟共生体中各个区域主质参量的选择上,我们参照各类政府机构和统计部门对各区域旅游业发展水平公布指标来确定,主要包括旅游年收入和旅游接待人数,因为旅游年收入很大程度由旅游接待人数决定,因此我们选择旅游总收入作为研究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联盟共生度的主质参量。

  在研究案例选择上,本研究通过前期的 调查和研究选取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中三个类型的合作案例,第一个案例是由巫山、巫溪和奉节组成“金三角”旅游合作,这个合作是自由组织而成,属于自主联盟的范畴,但是由于联盟后期运作原因没能持续的发展下去。第二个案例是“城际旅游”自主联盟,从联盟成立至今一直维持较好的联盟效果。第三个案例是重庆和湖北宜昌旅游合作,这个合作是在国家旅游局等相关部分的指示下的结盟,属于本研究中非自主联盟的范畴。

  4.2 长江三峡“金三角”合作共生分析

  4.2.1 长江三峡“金三角”概况

  2008 年开始,重庆奉节县旅游局发布消息将与巫山县和巫溪县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旅游“金三角”区域,形成“金三角”区域旅游环线畅通,预准备通过区域旅游合作实现一票制区域内无障碍旅游。

  “金三角”联盟由奉节县政府发起,倡导巫山县和巫溪县加入,并不是由重庆市等上级政府指示进行合作,属于自组织合作联盟,三者地理位置相邻,水陆交通便捷,旅游旅游资源相似,从地理位置、资源类型和要素流通性上都存在相互依存、共生共长关系。

  ①区域范围。长江三峡“金三角”也称“巫三角”,合作的主体是长江支流大宁河与长江交汇处所连接的奉节、巫山、巫溪三地资源富集区域。

  ②资源特色。“金三角”地区由于大宁河与长江交汇,山体俊秀,水资源丰富,气候多样化,物种齐全,风景独特。

  ③代表性旅游资源。瞿塘峡、巫峡,巫山红叶,小三峡,红池坝花海,高山草场,白果原始森林,白帝城,宁厂古镇,兰英大峡谷等等。

  4.2.2 长江三峡“金三角”合作共生分析

  根据前文对共生参数、共生度以及主质参量的分析,确定各个共生单元也就是各个区域旅游年收入为主质参量来研究已有长江三峡旅游合作(联盟)共生体的共生度,研究合作(联盟)共生体内部各共生单元之间共生状况。2009 年 8 月,巫山县投入巨资修建两巫路全线竣工,起于巫山县福田镇,止于巫溪县与巫山龙溪镇交界的花栗乡,奉节、巫溪和巫山组成的“金三角”旅游合作进入全面贯通状态,本研究选取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奉节、巫溪和巫山县旅游收入为研究数据。

  通过网络在奉节县统计局、巫溪县统计局和巫山县统计局官方网站上获得以下数据,2010 年巫山县旅游综合总收入 12 亿,比上年增长 57.9%,游客总人次 310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43.3%.由此可计算出 2009 年巫山县旅游综合收入约 7.6 亿元,旅游总人次约 216 万人次。2011 年巫山县旅游综合总收入 15 亿,比上年增长 25.0%,游客总人次 393 人次,比上年增长 26.8%.2010 年奉节县游客总人次 346.13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26.2%,旅游综合总收入 103823 万,比上年增长 64.3%.由此计算出 2009年奉节县旅游综合收入约 6.33 亿元,游客接待 274.27 万人次。2012 年奉节,游客接待 600.1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31.6%,旅游综合收入 185476 万元,比上年增长 33.9%.由增长比例计算出 2011 年奉节旅游接待 475.5 万人次,138518 万元,约 13.85 亿。

  2011 年巫溪县接待游客 135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54.0%,旅游综合收入 6.3 亿元。中共党新闻网转报 2013 年 4 月 24 日重庆日报新闻提到“巫溪县旅游局局长江莹称,这仅仅是巫溪旅游快速发展、崛起的典型缩影。2012 年巫溪接待游客 185 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 8.2 亿元,比 2009 年分别增长 1056%和 1162%,比 2011 年分别增长 36.7%和30.2%.”由此计算 2009 年巫溪县旅游综合收入 0.65 亿元。

  

  上图表示从 2009 年“金三角”旅游合作全面开始到 2011 年的三年时间中,“金三角”旅游合作共生体中奉节、巫山和巫溪三个共生单元的主质参量(旅游综合年收入)的变化情况。其中由红色和蓝色线条代表的奉节县和巫山县两个旅游区域的主质参量变化趋势趋同,基本相互平行,共同增长,由黄色线条代表的巫溪县旅游区域主质参量变化与前两者不相同,从 2010 年到 2011 年旅游综合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奉节县和巫山县。

  2009 年到 2010 年期间“金三角”旅游共生体主质参量发展趋势一致,共生度较高,但是 2010 年到 2011 年只有奉节和巫山两县能沿着增长趋势协同上升,巫溪县却掉落,说明从 2010 年开始三者之间共生度已经发生变化,主要是巫溪县与奉节和巫山共生度下降。

  4.3 “城际旅游自主联盟”共生分析

  2007 年重庆市渝中区旅游局率先提出“城际旅游”的概念,并与成都市武侯区旅游局联合举办了“川渝亲上亲,周末大串门”等一些列城际旅游活动。城际旅游属于地方政府之间自发联合,为了获得共同利益,进行旅游要素互通,相互协作,是旅游自主联盟的最初形式,是以旅游自主联盟形式存在的旅游初级共生系统。

  4.3.1 “城际旅游自主联盟”概况

  ①区域范围。由重庆市渝中区旅游局和成都市武侯区旅游局发起,早期发展主要集中在重庆市和成都市之间,随着川渝旅游合作逐渐发展,联盟效应不断凸显形成以重庆市和成都市为中心,辐射北京、上海、南京、天津、沈阳、台湾等等 19 个省市。

  

  ②资源特色。重庆和成都相邻,交通便捷,城市发展迅速。旅游资源主要有生态自然景观、度假休闲旅游地、历史文化古镇、名人故居、红色旅游地等,种类繁多,资源质量级别较高,包含多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 5A 级景区。

  4.3.2 “城际旅游自主联盟”共生分析

  2007 年城际旅游概念被首次提出,并且同年重庆市渝中区旅游局首次与成都市武侯区开展了城际旅游合作具体项目,本次对城际旅游联盟重庆市和成都市主质参量的选取时间确定为 2007 年到 2011 年的 5 年。以下是重庆市和成都市主质参量收集数据。

  2011 年成都,旅游总收入 805.01 亿元,增长 33.31%,旅游接待总人次,9674.03万人次,增长 41.88%.2010 年成都旅游总人次 6818.48 万人次,增长 22.32%,总收入603.87亿,增长20.45%.2009年成都接待国内游客5506.0万人次,同比增长34.1%,国内旅游收入 485.2 亿元,同比增长 33.4%.2008 年成都接待国内游客 4105.4 万人次,比上年下降 3.5%;国内旅游收入 363.6 亿元,同比下降 8.1%.2007 年成都接待国内游客 4253.6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6.2%;国内旅游收入 395.4 亿元,同比增长22.0%.

  

    前文已经确定区域旅游综合收入为主质参量,而区域旅游综合收入主要由区域游客接待量带决定,因此根据以上对重庆市和成都市国内旅游接待人数和国内旅游收入数据的收集,主要对两个旅游区域游客接待量发展趋势和国内旅游收入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由上图可知,重庆市旅游接待人数和成都市旅游接待人数从 2008 年起都呈上升趋势,并且 2010 年到 2011 年上升幅度较大,而 2010 年和 2011 年正是城际旅游发展的高潮期。重庆市旅游接待人数增幅比成都市较大,究其原因在于重庆市区域较广,旅游资源较多,加上长江三峡旅游的带动,重庆市旅游接待人数增幅大于成都市为正常现象。

  上图对重庆市和成都市主质参量变化趋势进行比较,发现从 2008 年到 2011 年期间两市旅游综合收入增长幅度基本呈协同发展,两者之间相互影响,协同上升,说明重庆市和成都市城际旅游自主联盟共生度较高。

  4.4 “重庆-宜昌”三峡旅游合作共生分析

  重庆和宜昌作为长江三峡区域最重要的两个行政区域,两者之间的合作和发展受到国家的特别重视,2009 年 5 月,在国家旅游局的支持下,双方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的协议》,此协议旨在提高双方和合作深度,从轮值制度、联合营销、拓展宣传渠道和整合旅游形象等方面对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提出倡议。

  虽然政府对重庆和宜昌三峡旅游合作做出了努力,但是这些合作多停留在协议表面,很难深入实施下去。从重庆宜昌合作形成力量来说,属于他组织形式的联盟。

  4.4.1 “重庆-宜昌”三峡旅游合作概况

  ①区域范围。包括宜昌市和重庆市的部分区域。

  ②资源特色。“重庆-宜昌三峡旅游合作”覆盖了整个三峡概念区,包括宜昌、万州和重庆主城等重要城市旅游区域,并且区域内有闻名世界的水利工程--三峡大坝,旅游资源种类丰富。

  ③代表性旅游资源。三峡大坝,瞿塘峡,巫峡,西陵峡等。

  4.4.2 “重庆-宜昌”三峡旅游合作共生分析

  从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和旅游旅游信息网分别对重庆市和宜昌市 2005 年到 2011年间的旅游统计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主要分为两市的国内旅游接待人数、国内旅游综合收入、国际旅游接待人数和国际旅游收入。

  

  由于重庆市和宜昌市旅游人数中国内旅游者和国内旅游收入占绝大多数,本研究在研究数据和多重庆-宜昌旅游合作共生体主质参量选取时将主要考虑国内旅游接待人数和国内旅游收入。

  

  由上图可明显得知重庆市旅游接待人数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宜昌市旅游接待人数,特别是 2008 年到 2011 年期间重庆市旅游发展引来高潮,旅游人数暴增,而宜昌市旅游接待人数整体增幅不大,并且 2008 年宜昌市旅游接待人数有回落的迹象。

  

  通过重庆-宜昌旅游合作共生体主质参量变化趋势图可以容易得出,重庆市和宜昌市旅游发展变化趋势路径差别很大,重庆市国内旅游年收入一路上升,而宜昌市一路平平。两者虽然有国家倡导建立长江三峡旅游发展合作关系,但是并没有进行实质深度的合作和建立良好的共生关系,两者之间共生度极低。

  4.5 旅游合作联盟共生比较分析

  “金三角”旅游合作联盟、城际旅游自主联盟和重庆-宜昌三峡旅游合作是长江三峡旅游区域典型的区域旅游合作案例,三者之间组织形式、共生关系各不相同,因而三个合作联盟的最终结果也大相庭径,本节主要从组织形式和共生关系两方面来对三个案例进行比较分析。

  4.5.1 组织形式比较分析

  不同的组织形式产生不同的组织结构和机制,一个合作联盟是自组织形成还是由他组织形成将会对联盟产生深远影响。在联盟共生演化进程中,联盟是通过自组织还是他组织形成,这两者有显著差别,共生演化的结构和演化的结果明显不同。

  在上述三个案列中“金三角”旅游合作和“城际旅游”自主联盟是由地方政府提出,主动与相邻或相关区域进行合作,属于自组织而形成的旅游合作关系,具有主观能动性,因而在两者合作联盟关系建立初期都能得到较好的效果,相互协作,共同增长,形成了最初的共生关系。重庆-宜昌旅游合作是在国家旅游局的倡导下,重庆和宜昌双方签订旅游合作协议的形式达成的旅游合作,并没有合作双方的主观意愿,在组织形式上属于他组织。在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并没有主动在长江三峡旅游合作上下足功夫,而导致合作只是流于形式,双方并没有形成长江三峡旅游共生体,各自旅游发展状况之间共生度极低。

  4.5.2 共生关系比较分析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发现虽然“金三角”旅游合作和“城际旅游”自主联盟都是区域之间自发的形成合作联盟关系,但是“金三角”旅游合作只能在合作初期维持较好的共生关系,共享共生能量,但是在中后期由于巫山县和奉节县自身经济和交通便捷等优势突出,在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凸显,巫溪县由于交通障碍和经济不发达等因素,在合作共生体中处于弱势地位,逐渐出现利益分配不均衡,资源要素流通障碍等问题而导致“金三角”旅游合作不能长久发展下去,不能建立稳定的互利共生关系。

  “城际旅游”自主联盟从渝中区旅游局和武侯区旅游局建立合作关系起就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和合作意向,通过点对点旅游、“川渝亲上亲,周末大串门”等活动加深联盟成员之间的联系,使得共生要素流通更加畅通,共生能量稳定增长,相互之间共生关系不断趋于稳定。

  重庆-宜昌旅游合作从目前来看,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进展,各项合作协议只是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两地联合轮流举办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也并没有将两地关系拉近,从资源上来看重庆和宜昌都属于长江三峡旅游带,资源同出与一个生态系统,但是本质上两地各自发展,相互之间暗自竞争,共生关系极不稳定,甚至没有达到共生状态。

  由以上组织形式和共生关系比较分析,可见建立旅游自主联盟不仅要从自组织出发提升共生单元参与共生关系的主动性,还要建立相关保障机制使自主联盟能够有序进行共生演化,进而形成稳定的共生结构,产生良好的共生关系,获得长久的共生能量。

  4.6 长江三峡旅游非自主联盟存在的问题

  长江三峡作为跨区域性和流域性特点的旅游地,三峡区域旅游合作一直是两地政府和旅游各界关注的重点。2009 年重庆、湖北两地政府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峡区域旅游合作的协议》,携手轮流举办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2012 年鄂渝两省市签署了《2012 年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备忘录》,打造无障碍旅游区等。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协作走过了二三十年历程,取得了不菲成绩,但由于目前已有旅游合作多处于国家和政府主导,并不是各区县自主自由合作的成果,属于非自主旅游联盟。通过论文研究阶段的长江三峡区域多地的实地调查和走访以及相关文献研究得出长江三峡非自主旅游联盟存在以下问题。

  4.6.1 主观能动性差

  在旅游联盟构建中,各联盟主体的积极主动性关系到联盟的顺利组建和长期稳定发展,非自主联盟的被组织形式打消了各层级旅游联盟主体的主观能动积极性,在非自主联盟中联盟主体的参与更多只在形式上。各联盟主体只是接受命令似得按照条款做事,并没有从主观上认识到参与联盟会带来的长远利益,也不会积极主动的和其他联盟参与者之间进行合作交流。非自主联盟中各联盟主体主观能动性差会造成旅游联盟形合而神散,各旅游企业和区域政府还是各自为政,使得人为切割旅游资源、建造重复旅游景点、恶性价格竞争等不良现象得不到改善。

  4.6.2 联盟成员匹配度不高

  联盟成员的选择是构建联盟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在联盟成员选择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联盟成员匹配度问题。在旅游联盟中,各联盟主体之间旅游发展状况差距、旅游发展方向兼容性、各自旅游发展核心竞争力等等都是选择联盟对象的重要参考标准。只有旅游发展状况相差不大,发展方向兼容,优势互补的两个旅游联盟主体才能在联盟中协调发展,共享共生能量。

  在长江三峡旅游非自主联盟中,刻意的为了帮扶旅游发展落后地区,把旅游落后地区与旅游发展特别好的地区绑定在一起,不仅不能带动落后地区发展,反而增加两地之间比较,同时也滋长了部分落后地区的寄生心里。

  4.6.3 非自主联盟维持时间较短

  非自主联盟伴随被组织形式而产生,其发展和演变与被组织力度密切先关。例如国家旅游局倡导的重庆市和湖北省旅游合作,在倡导初期,两地共同举办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并针对两地长江三峡旅游共同发展问题签订各类合作协议等等,但是后期两地省合作基本流于形式,实质性合作已经不多见。被组织形成的非自主旅游联盟组织结构利益分配机制等太过机械,不具备一定弹性,在内部结构和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组织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都不足,因此在非自主联盟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非自主联盟维持时间都较短。

  4.6.4 合作深度不够导致旅游要素自主流动障碍

  非自主联盟在合作过程中更注重形式,因为各政府多半出于响应国家或上级号召而做出反应行为,不能切实际的进行实际合作。目前的非自主旅游联盟多停留在联合营销和形象推广等形式层面,在旅游资源合作、人才流通、信息共享等方面合作都不够。这些现象在游船企业表现的最为明显,不论是在长江三峡主航道还是在支流,如大宁河,游船停靠码头限制,船霸现象等屡禁不止,一般旅行社在接待游客时常见的全陪和地陪等分类现象,或者是有部分旅游景区对外地旅游车私自加收费用等现象都反映了在旅游非自主联盟中旅游要素自主流通障碍的问题。

  4.6.5 不能形成有结构的共生系统

  旅游联盟成员通过自组织,自由合作,不断演化和发展最终形成有结构的共生体。在已有非自主旅游联盟中,由于长江三峡旅游资源种类繁多,管理部门杂乱,多头管理严重阻碍了信息传达有时效性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

  对长江三峡旅游联盟建立专门的管理组织,明确责、权,认真落实到每个部门和职位,形成统一有序的管理体系将会是长江三峡旅游联盟形成有结构共生系统的有力保障。

  4.6.6 他组织为主的组织形式难以协作

  在他组织为主的旅游联盟中,联盟的组织结构松散,各联盟体并非出于自愿,对组织管理和建设热情度不高。对于各联盟体来说,他们才是联盟的参与者和主要利益相关者,但是联盟的组织和主权并不在这些主要利益相关者手里,导致对于组织的管理和组织次序的维护等都难以具体实施。对于政府来说,这些由政府组织起来的联盟体的实际管理权属于政府,但是政府却没有付出全力的去组织和管理联盟体,导致政府在对联盟体进行组织管理和制定准则、做出政策决定的时候不能准确的把握实际市场需要,政府有形的手控制了联盟体的正常运行,这样下去,联盟体只能走向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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