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美国在总结其二十世纪最大的成就时,其一就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为了保障我们的社会秩序,防止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我们必须赋予侦查机关一定的权限,让他们能够顺利的打击追诉犯罪。但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公权力也可能。
被滥用,而且一旦滥用,为恶更烈。因为人是很有可能自以为在做好事而做出了邪恶的事情,我们要改变为了一个人而改变规则,去践踏法律的红线,因而动摇法治的核心的做法。人们在受到个人的非法侵害时,尚可以寻求国家的救济和保护,如果国家成为了加害人,我们又到哪里去寻求保护呢?刑事诉讼侦查活动的完善与发展,是一个国家走向法治社会重要的一个阶段,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民主与文明的重要标志,而彻底根除刑讯逼供行为更成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向。我们要坚信,只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将刑讯逼供的成因查透,防范措施找准,具体措施抓实,必将会彻底铲除这一顽疾。在当今各国都在积极完善这方面的法律与制度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更应立足于国情,直面现状,反思现存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解决现实问题,向完善的法治社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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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See United States Code §2513
致谢
硕士论文虽然完成了,但我知道其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更加努力,以燃烧自我的心态回报所有关心和支持过我的老师、同学、亲友、领导和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