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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中国资源的丰富结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6-24 共32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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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我国法律解释的本土化探究
【第2部分】我国法律解释本土资源的发掘
【第3部分】中西方法律解释比较
【第4部分】中国法律解释的本土资源
【第5部分】中国法律解释体系完善路径分析
【第6部分】 法律解释中国资源的丰富结语与参考文献

  结 语
  
  法律解释是法律运行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联结立法与司法的纽带。西方的法律解释制度和理论的演变是基于制度环境的变迁。尽管可以理解西方法律解释制度的演化结果是法官拥有个案的解释权,但是放在中国的审判与执法的法治发展的环境中,还是很难与西方的法官解释权相对接。在中国,法律解释主要涉及的是权力和制度的配置。而现行法律解释体系也就是法律解释权的配置和运行是非常混乱的,包括立法与实践的不统一,实践中主体的多元冲突,法律解释对立法的纠结等问题。这些是理解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的重要现实因素。可以看到,法律解释权的统一以及法律解释运行制度需要立法完善,这是现阶段中国法律解释体制完善的重要路径。制度法学以制度事实和实践理性为核心,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贡献了很多思想,以其作为分析的理论基础,主张从规则的框架下理解现行法律解释制度,并提出设立专门法律解释机关和制定统一的法律解释法的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具有监督性质和宪政作用,予以保留,并对其法律解释的权限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专门法律解释机关附属于最高法院,同时直接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其具体的职能设置主要体现在法律解释权和立法提案权两个方面,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解释对于立法的完善和促进的良性作用。为了保持法律解释权的统一,取消了最高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法律解释权--显然两者拥有法律解释权本身饱受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质疑。本论文仅仅作为对现行法律解释学问题的初步研究,目的是希望在完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础上,中国的法治能够再往前迈出一大步。  
  
  参考文献
  
  [1]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23.
  [2] 梁慧星。民法解释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13.
  [3] 何勤华主编。法国发达史[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8-30,230-235.
  [4] [美]梅利曼。大陆法系[M].顾培东,禄正平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36-39.
  [5] 宋冰编。读本: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580-583.
  [6] [德]魏德士。法理学[M].丁小春,吴越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89-390.
  [7] 何勤华。英国法律发达史[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6,182-183.
  [8]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34.
  [9] 魏胜强。法律解释权的配置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26-131,145-146,165-167.
  [10] [英]麦考密克,[奥]魏因贝格尔。制度法论[M].周叶谦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31,60-61,101-248.
  [11] 张春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45.
  [12] [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F.A.Hayek)。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M].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67.
  [13] [意]莫诺·卡佩莱蒂。比较法视野中的司法程序[M].徐昕,王奕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169.
  [14] 刘风景。判例的法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5.
  [15] [英]J·拉兹。法律的权威[M].朱峰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16]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96.
  [17] 朱政。再论法律解释的立场--评王彬博士《法律解释的本体与方法》[J].法律方法,2013,13(1):427-434.
  [18] 王彬。法律解释的本体与方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43-201.
  [19]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6.
  [20] 何自利。比较制度经济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11,44.
  [21] 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10-21.
  [22]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10-20.
  [23] 张志铭。对中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基本认识[J].法制资讯,2011(1)。
  [24] 蔡琳。案例指导制度之“指导”三论[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2(4):85-93.
  [25] 蒋安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J].法制资讯,2011(01)。
  [26] 陈金钊。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解释及其意义[J].苏州大学学报,2011(4):57-60.
  [27] 霍存福。“合情合理,即是好法”--谢觉哉“情理法”观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08(11):178-197.
  [28] 崔明石。事实与规范之间:情理法的再认识--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考察依据[J].当代法学,2010(6):3-11.
  [29] 柏桦,崔永生。“情理法”与明代州县司法审判[J].学习与探索,2006(1):188-192.
  [30] 伍德志。欲拒还迎:政治与法律关系的社会系统论分析[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30(2):3-14.
  [31] 张志铭。关于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的思考[J].中国社会科学,1997(2):100-117.
  [32] 张文显。超越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制度法理学的认识-方法论和本体论[J].比较法研究,1995(1):86.
  [33] 魏腊云。最高检察机关及其法律监督权力的宪政分析[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1(2):173-177.
  [34] 杨知文。转型中国的能动司法与司法能动的中国转型[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3(4):34-40.
  [35] 张立刚。理解我国法律解释权的“监督”向度[J].法律方法,2013,13(1):196-205.
  [36] 赵娟。案例指导制度的合法性评析--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为对象[J].江苏社会科学,2011(6):141-147.
  [37] 李仕春。案例指导制度的另一条思路--司法能动主义在中国的有限适用[J].法学,2009(6):59-77.
  [38] 吴英姿。案例指导制度能走多远[J].苏州大学学报,2011(4):69-72.
  [39] 陈金钊,张其山。对中国司法改革理论的反思[J].山东社会学,2003(6):59-64.
  [40] 张志铭。中国法院案例指导制度价值功能之认知[J].学习与探索,2012(3):65-70.
  [41] 胡云腾,于同志。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重大疑难争议问题研究[J].法学研究,2008(6):3-24.
  [42] 陈灿平。案例指导制度中操作性难点问题探讨[J].法学杂志,2006(3):101-102.
  [43] 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5(4):5-12.
  [44] 周旺生。中国现行法律解释制度研究[J].现代法学,2003,25(2):3-10.
  [45] 陈林林。制度效益取向的法律解释理论--评《不确定状态下的裁判:法律解释的制度理论》[J].清华法学,2013,7(5):155-164.
  [46] 陈金钊。法律解释:克制抑或能动[J].北方法学,2010,4(1):5-15.
  [47] 郑永流。出释入造--法律诠释学及其与法律解释学的关系[J].法学研究,2002(3):21-36.
  [48] 范愉。从司法实践的视角看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法制建设--论法与社会的互动[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5,23(1):3-12.
  [49] 武威。司法能动主义及其在我国本土化运用的相关思考[D].杭州:浙江大学,2012.
  [50] 张志铭。我国法院案例指导制度的全新定位[N].光明日报,2011-6-29(14)。
  [51] D. Neil MacCormick and Robert S. Summers. Interpret Statutes: A Comparative Study[M], Published by Dartmouth Publishing Company Limited , 1991, p.74.
  [52] Interpret Statutes: A Comparative Study, edited by D. Neil MacCormick and Robert S. Summers, Published by Dartmouth Publishing Company Limited, 1991, p. 449-450.
  [53] Epstein, Richard A. Undue Restraint: Why judicial activism has its place[J].National Review, 2000. V01.12. P31.
  [54] Sunstein, Cass. One Case at aTime-Judicial Minimalism on the Supreme Court[M].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P.263.
  [55] Richard Rorty, Philosophy and the Mirror of Nature[M].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9.
  [56] F.Lieber. Legal and Political Hermeneutics, or Principle of Interpretation and Construction in Law and Politics[M]. 3d,ed.cst, Louis: F H Thomas,1880.
  [57] Peter de Cruz. Comparative Law in a Changing World[M]. London: Cavendish Pub,19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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