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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令类文体的流变探究(2)

时间:2016-11-30 来源:未知 作者:原来是喵 本文字数:8341字
  类似的“王言”在周代铭文中屡见不鲜,如:
  
  王呼内史年册命谏曰:“先王既命汝摄司王宥。汝谋不有闻,毋敢不善。今余唯或司命汝,赐汝攸勒。(《谏簋铭文》)[3]403
  
  尹氏授王命书,王呼史虢生册命颂,王曰:”颂,令女官司成周贮廿家,监司新造贮用宫御。赐女玄衣黹纯、赤、市朱衡、銮、旗、攸勒。用事。“(《颂鼎铭文》)[3]396
  
  王在宗周,旦,王格穆庙,即位,□季佑膳夫克入门立中廷,北向,王呼尹氏册命膳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令女出入朕命,今余唯申□乃命。赐女素市,参絅中悤。赐女田于野,赐女田于渒,赐女型禺□田于峻,以厥臣妾,赐女田于康,赐女田于匽,赐女田于溥原,赐女田于寒山,赐女史、小臣、霝、龢、鼓、钟,赐女邢、微、□人,赐女邢人奔于量,敬夙夜用事,勿废朕命。“(《克鼎铭文》)[3]409
  
  由于铭文主要记录器物主人的功绩,这一客观条件使其内容多侧重于”王言“的训诫、册命、封赏等方面; 而通过”王言“的这些侧面,足以说明,命令性体制在周代业已形成一定的规模。
  
  如果将这些带有”王言“的铭文与《尚书》的相关篇章进行对比,不难发现,《尚书》中所涉及的”王曰“体制,其特征与此大体一致。仅以《文侯之命》为例。根据郑玄的观点,此篇记载的是周平王对晋文侯的册命之言,其文如下:
  
  王若曰:”父羲和,丕显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闻在下,惟时上帝,集厥命于文王。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越小大谋猷,罔不率从,肆先祖怀在位。“
  
  ”呜呼! 闵予小子嗣,造天丕愆,殄资泽于下民,侵戎我国家纯。即我御事,罔或耆寿,俊在厥服,予则罔克。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呜呼! 有绩,予一人永绥在位。“
  
  ”父羲和,汝克绍乃显祖。汝肇刑文武,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文人。汝多修,扞我于艰,若汝予嘉。“
  
  王曰:”父羲和,其归视尔师,宁尔邦。用赉尔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父往哉! 柔远能迩,惠康小民,无荒宁。简恤尔都,用成尔显德“[4]253 - 254.
  
  平王时期,周王室实际上已然走向衰落,诸侯势力逐渐膨胀起来,平王即位便是依靠晋文侯的力量所达成。故而,在这段册命之言中,周平王尊敬地称晋文侯为”父羲和“,自己则谦称为”予小子“.不过从文章体制来看,在段落开头,仍以惯用的”王若曰“或”王曰“领起下文; 而册命的整体内容,依然体现出清晰分明的尊卑关系,毫不逾制。恰如《古文辞类纂》所载:”周之衰也,文诰犹存,昭王制,肃强侯,所以悦人心而胜于三军之众,犹有赖焉。“第一段”王若曰“追述文王、武王的德行功绩,并指出文王正是依靠群臣的拥戴和辅佐才令国家获得安宁。第二段,指出国家正值遭逢大难之时,却并无德高望重的大臣扶危济困。第三段,对晋文侯在国家危难时刻辅佐王室的功劳予以了褒奖。最后一段,罗列了对晋文侯的赏赐并提出进一步的期望和勉励。不难发现,这篇《文侯之命》与《大盂鼎铭文》的册命之言在结构和布局上极为相似,这再次说明,命令性体制在周代已经形成相对固定的文体规范和写作程式。
  
  3.《尚书》中的”诰“、”誓“、”命“
  
  在《尚书》中,”诰“、”誓“、”命“三体皆为命令性体制,其占据了《尚书》六体一半的比例。可以说,这三体实际上是对三代王言集大成式的总结,是对王言历史的经典回顾。故而,历代学者多将此三体视作诏令类文体的源头。如《古文辞类纂》曰:”诏令类者,原于《尚书》之《誓》、《诰》“.《文章辨体序说》:”三代王言,见于《书》者有三:曰诰、曰誓、曰命。……王言之体,当以《书》之诰、誓、命为祖。“
  
  ①诰:”诰“的本义即是”以言告人“[5]92,它并不专门局限于下行的命令性体制。在《尚书》中,上行和下行的”诰“均可见。上行之”诰“,如《仲虺之诰》,是商汤左相仲虺告诫商汤之言。下行之”诰“,如《大诰》,是周公率兵东征之前发布的诰文,以申明东征的理由;《康诰》是康叔出任殷地之前,周公对他的训诫之辞,也就是说,”诰“体并没有固定的使用规范。不过从数量来看,《尚书》所收录的下行之”诰“,其篇目远多于上行之”诰“; 这是由于作为帝王之书,《尚书》更加侧重”王言“的记载,而使”诰“给人以”上告于下“的印象。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才会有”告上曰告,发下曰诰“的说法[6]115,以着重突出”诰“的下行性。
  
  这一特点在”诰“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强化:”告也。……以言告人,古用此字,今则用告字,以此诰为上告下之字“[5]92.《正字通》对此进行了更为详尽的描述:”古者上下有诰,秦废古称制诏。汉武元狩六年,初作诰,然不以命官。唐称制不称诰,宋始以诰命庶官,明命官用敕不用诰。三载考绩,则用诰以褒美。洪武十七年奏定有封爵者给诰,如一品之制,二十六年定一品至五品皆授以诰命,六品至七品,皆授以敕命。“可见,”诰“在后世发展中,上行特征已经完全消失,而成为命令性体制中的一个固定类别。
  
  ②誓:《尚书》中的”誓“,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君王在出征前的誓师之辞,相当于战争动员令,如《甘誓》、《泰誓》、《汤誓》、《牧誓》、《费誓》、《胤征》等。从体例上看,誓词一般可分为四个部分:首先,召集听话人,将他们的注意力集中起来; 其次,解释出征的理由,声讨敌方的无道并历数其诸项罪状; 再次,说明己方讨伐的正义性,并声称兴师是奉天命所为; 最后,鼓舞士气,许下赏赐的承诺; 同时,威胁不听从者将受到惩罚。具体以《汤誓》为例:
  
  王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4]160
  
  第一层:”格尔众庶,悉听朕言。“作为国君的商汤,首先将民众召集到跟前,以示有命令要发布。第二层则解释了发动灭夏之战的理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并且逐一列举了夏桀的罪行和暴政。第三层”夏德若兹。今朕必往。“说明自己讨伐夏桀是为了解除民众的疾苦。第四层:”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这是向民众发出的号召,承诺奉行命令的人,将得到大大的赏赐; 反之,如果不听从,就要惩罚他们作奴隶,决不宽恕。这种恩威并施的口吻,也成为誓师之词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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