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改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对策
6.1 完善中小企业自身建设提升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内部力量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小企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市场活动中,也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要想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等方式,奠定股权融资的良好基础,更好更多地募集发展资金。首先,中小企业要在着力发展自己的主营业务的同时,不断丰富自身的产品结构,丰富企业产品的多样性,加强企业产品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一方面增加企业的收入,另一方面要降低企业的成本,不断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其次,在不断提升自身盈利能力的同时,要以市场为指导,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明晰公司的性质和地位,对原始的家族式的管理模式进行不断改革和持续完善。除此之外,中小企业要着力推进多元化股权建设,积极地引进外部投资者,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而提高企业的实力和活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率和能力。另外,中小企业要树立信用体系建设的自觉性和信心,通过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风险提醒机制等来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给投资者和银行的负面效应,不断降低投资者和银行的投资风险,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更多更好地吸引银行和外部投资者加大对企业的投资力度。
6.2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以提供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必要的法律保障
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良好的政策环境是推动我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长远健康发展所必具备的重要条件。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相继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另外我国也适时推出了《关于 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股权融资市场的逐步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法规不健全、政策制度相互矛盾、税负过高、针对性不强地情况仍然存在。因此,一方面,应当通过在《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现存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修订;另外,应当推动我国股权融资市场的统一规范,加强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财政部、税务局、商务部等监管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完善我国股权融资市场的法律环境,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6.3 凭借多层次资本市场打造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全新平台
建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体系,可以为不同规模和不同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广泛的渠道,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着巨大的作用,另外更重要的是可以改善我国的金融环境。首先,要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板的改革,加大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快捷的融资平台。要完善中小企业板的各项制度,推动融资制度的创新,通过降低中小企业上市门槛、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正规完善的管理等来逐步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体系,不断发挥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对于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主导性作用。其次,要建设场外交易市场(Over The Counter, OTC)。
我国急需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再结合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的自身特点,兼顾高科技、新技术和中度适应技术等不同中小企业的普遍需求,构建由全国统一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和地区区域性的场外柜台交易市场相结合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另外,还要适时培育产权交易市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经历了两个“10 年”的发展:
1992 年到 2002 年的十年,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在经历了快速发展后,又陷入了徘徊的的低迷期;2002 年到 2012 年的十年,产权交易市场得到了全面发展,随后又经历改革走向新阶段。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上,发达国家有很多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要进一步加大对产权交易市场的改革力度,规范产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
6.4 通过引入民间资本投资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崭新方式
改革开放后,我国集聚了数量巨大的民间资本,也给我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创造了绝佳的机遇。但民间金融通常都是以非法的形式存在,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和监管,其增值能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2010 年,国务院推出鼓励民间资本的“新 36 条”,也给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注入了新生机。要拓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途径,其中重要的就是要加大引入民间资本的力度。要着力完善民间投资服务体系,依托各类开发区建设多种形式的民营经济集聚区,通过建立专业化的投资服务机构来优化投资环境;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应当尽量简化审批程序,持续提高政府对民间投资的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另外要建立社会化的投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专业化的投资服务机构的建立,充分发挥专业化的市场中介服务组织的积极作用,做好民间投资的管理决策、营销策划、投资咨询和审核报批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要把政策、技术、市场等信息内容充分考虑进来建立综合性投资信息网,积极筛选并储备优秀的投资项目,为全社会的投资者提供准确、充分、完整的投资信息[45].
6.5 拓展股权融资渠道开辟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多种途径
要着力拓展股权融资的渠道,提供更加多样的方式供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进行选择,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其一,在中小企业直接上市发行股票方面,对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资本、盈利能力等条件进行适度放宽,为中小企业顺利上市融资开辟便利条件。其二,要大力加强私募股权融资市场的建设。在私募股权融资发展较好国家,比如美国这样的国家里,养老基金、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非金融业公司等作为投资人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金额达到基金总资金额的比例较大,私募融资主要是针对企业的业绩和发展前景,不仅不需要繁琐的审批程序,对融资的次数、数量等也没有硬性的约束。反观我国,私募股权融资市场起步晚,资金来源较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另外我国的经济、文化、法律、制度也存在与发达国家的差异,但就私募股权市场建设方面,我们有必要也有责任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到 2013 年 6 月底,22 个省(区、市)都已经拥有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试点。累计 311 家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备案资金总额高达 413.7 亿元,其中完成发行的企业达 210 家,筹集资金达到 269.9 亿元。因此,必须加大对私募融资的政策支持,适当放宽限制,使各种金融机构投资于企业股权的资金不断增加,吸引更多的战略投资者进入私募股权市场,为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创造便利的条件。另外,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也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另一条有效渠道。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风险投资在美国首次出现,这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因为投资风险大、回报高等特点得到了投资者和中小企业的青睐。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需要政府不断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尤其是要健全退出机制,使投资者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有效的收回资金,获取资本增值收益,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市场。
6.6 强化资本市场监管以营造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规范的运营体系
2014 年 8 月,我国首个资本市场同意的诚信数据库正式启动并运行,数据库给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提供了更加真实可靠的依据,也给投资者和银行提供了更大的投资信心,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开始进一步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截至 2014 年 7 月底,诚信数据库收入 13554 家市场机构,523133 名相关人员,在 66565 条诚信信息中含12775 条监管措施、案件调查、诉讼处罚等方面的负面信息,14783 条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公开承诺信息。要以党的十八大为改革契机,我国的资本市场监管的转型的重点也应变成“宽进严管”以及监管执法的不断加强。我国的资本市场监管应该以客观市场规律为杠杆,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监管效率,要改革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的方式,将“运营重心”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彻底改变原来“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