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山东省跳台跳水技术训练发展策略
5.3.1 坚持正确的训练指导思想,逐渐发展难度
山东省跳台跳水技术训练想要发展,就必须坚持“以质量为前提,适时发展难度”的训练指导思想。高难度与高质量的结合,是跳水这类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项目制胜的基本规律。跳台跳水项目适合小年龄运动员,较短的训练周期就能出成绩,是竞技跳水的基础。从世界跳台跳水的发展趋势来看,动作难度越来越大,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也越来越高。中国跳水近年来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作为向国家队输送优秀人才的各省省队,也应该紧跟这个趋势,不断发展运动员的动作难度。
从山东省跳水队近年来参加的各大全国比赛来看,十米台项目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在这些成绩背后,男女项目发展不平衡、个人项目优势不明显等问题依然存在,山东省跳水竞技水平总体还很薄弱。要发展就必须找到突破点,然后“以点带面”.因此,提高运动员所能完成的动作的难度成为山东省跳水队下一步要突破的目标。
发展难度,要以稳定质量为前提。国际泳联的新规则实施后,取消了规定动作,难度与质量的关系更加密切。从夺取金牌的角度来看,没有难度的质量毫无价值,没有质量的难度徒劳无功。与同项群的体操、武术、蹦床等项目相比,跳水项目的难度分值对于比赛实得分的贡献最大,难度系数与质量分之间构成倍数关系,难度越高,在最后得分中的权重越大。但是发展难度并不意味着否定动作质量,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成为提高动作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一方面从高难度“居高临下”地完成低难度动作时,运动员的心理上具有优势,动作质量更高;另一方面,我们在上难度的过程中同时强调技术规范,强调各个环节的衔接,能够为高质量的完整动作奠定基础。
5.3.2 加强对教练员的培养,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
教练员在运动训练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一个优秀的跳水教练员必须具备思想作风过硬、理论知识扎实和执教经验丰富等条件,并且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为了提高山东省跳水教练员的执教水平,首先应该加强对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教练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使其能始终把握当前国际、国内跳水的最新训练手段和训练方法,不断研究世界跳水运动的发展并紧跟趋势。近年来,山东省跳水队在教练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的思想,不仅先后聘请培养出奥运冠军的前澳大利亚国家队教练员王同祥、国家级教练员霍长福和前世界冠军周义霖来到山东队执教,还选送优秀教练员参加国家队集训和体育总局举办的高级教练员培训,这些措施为山东省跳水教练员队伍带来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次,山东省加强对教练员的科研培训,定期组织教练员观摩高水平竞赛,邀请国内外优秀教练员来队指导,不断充实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手段,进一步提高了运动训练的科学化程度。
5.3.3 科学选材,重视运动员梯队建设
运动员是所有训练活动的主体,是执行训练目标的第一要素。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运动员的筛选与甄别无疑对训练结果有着重大意义。对于省队来说,运动员的选材来自下面各地市。跳台跳水要求运动员个小体轻、肢长躯短、身材修长,才能在入水时像针一样直插水面。从这一点上看,女子在13~14岁左右,男子在15岁左右能在跳台项目上取得不错的成绩。通常,跳水苗子会在各地市业余体校或市队进行4-6年的基础训练,全省跳水锦标赛和四年一届的省运会是省队筛选运动员的机会之一,省队教练员会根据小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表现安排其在10~12岁左右入省队集训,在选材成功的情况下,加上教练员指导得当,4~6年后就可以参加全国比赛。在青年锦标赛获得前三名、全国锦标赛和冠军赛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可以直接进入省队在编训练。在选材标准上各教练员也有着不同的考量,以往选材更看重小运动员的身材比例和身体能力,是否擅长翻转和跳跃;如今在选材上开始重视运动员的遗传因素和个人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在内的综合评价。
5.3.4 寻求训练方法的不断突破,提高训练效率
优异的成绩必定与科学的训练方法息息相关,但成绩的停滞不前同样与训练方法是否得当具有密切联系。认识决定着方法的设计与选择,认识的不断深化必然带动着训练方法的创新,同时,方法的选择必须要有针对性,同样的方法应用在不同的运动员身上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要做好这一点,山东省跳水队需要处理好分解训练与成套训练的关系、应用器械与优化方法的关系。
分解训练主要用于学习难度、改进技术、提高动作质量,成套训练主要用于提高整套动作的完成能力和成功率,在训练实践中应做到分解训练与成套训练的有机结合。
器械是训练方法设计的重要素材,通过合理地应用器械可以优化训练方法。山东省跳水队在半个多世纪的训练实践中使用了很多训练器械,如保护带、陆上海绵坑、陆台、陆板等,极大地丰富了山东省跳水训练的方法和手段,在训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作为一种辅助措施,如何更加合理地使用器械是山东省跳水教练员应该思考的问题。例如,保护带可以为运动员提供助力、减少伤害、消除上难度时的恐惧心理,有助于更好地掌握动作和改进技术。但如果在运动员难度还没有定型的情况下过早地进行脱保练习,会导致运动员心理紧张、注意力分散,形成错误的动力定型;而脱保过晚会使运动员对保护带过分依赖,同样不利于运动员能力的提高。因此,教练员要更加重视从方法学的角度进一步探索器械应用的针对性、合理性,不断优化训练方法,提高训练效率。
5.3.5 实现训练安排的不断创新,追求更大发展
训练安排,实质上就是在训练中如何组合、搭配不同的训练内容。为了适应跳水运动发展的趋势,教练员应重新审视许多传统的训练安排,力求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追求更大发展。
5.3.5.1 水上训练与陆上训练的安排
尽管跳水比赛在水上进行,但陆上训练十分重要。与水上训练相比,陆上训练有不少优点:第一,可以增加训练量,扩展训练内容;第二,可以更好地提高运动员的能力;第三,可以更好地改进技术;第四,可以缩短学习动作的进程。但陆上训练只能对水上训练做一个模拟,降低危险,却不能达到水上训练的完整效果。比赛是在水上进行,陆上训练最终也是为了水上训练的实战能力服务,因此,广大教练员必须同步重视水上训练,做到水陆结合、陆为水用。
5.3.5.2 基本技术训练与高难技术训练的安排
基本技术并不是指运动员的初期训练,而是指技术基本环节的训练。高难技术指那些难度系数较高的动作技术。
扎实的基本技术是完成高难技术的基础,也是保持较长运动寿命和较高运动水平的重要条件。一般来讲,运动员应具备比较扎实的基本技术以后才开始高难技术的训练,但高难技术本身的难度价值和完成质量才是决定成绩的关键因素。因此,在进行基本技术训练时应把握好学习高难技术的时机,在基本技术达到一定程度后发展高难技术,如在这个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返回去进一步磨练基本技术,之后继续强化高难技术。如此循序渐进,不断向上发展,既可以保证运动员的扎实基本技术,又在难度上提高了整体能力。
5.3.5.3 身体素质训练与技术能力训练的安排
身体素质是技能的基础,它的提高可以为进一步完善技术能力打下基础,跳水运动员尤其是跳台项目运动员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技术能力的发展才能有广阔的前景。但是部分教练员对此认识不足,对素质训练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技术能力训练、轻身体素质训练”的现象,导致运动员整体能力的储备受到影响。因此,运动员应该在全年各个阶段的训练中不间断保持身体素质训练,是身体素质训练和技术能力训练有机结合、同步进行、协调发展,尤其应当重视赛前和赛中阶段的素质训练。
5.3.6 开展“医训结合”,提高预防损伤的能力
预防运动损伤是跳水技术训练的一项重要内容。跳水运动尤其是跳台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从十米高台跃下入水的瞬间运动员承受了巨大的冲击力,加上过重的负荷和不当的训练方法,运动员的颈部、腕部、眼和腰背部很容易出现损伤。运动员因为可预见、可预防的伤病困扰不得不过早选择退役,对山东省跳水队来说是不小的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损失的扩大,除了加强对运动员身体素质的训练,提高耐受力,更重要的是开展“医训结合”的工作,安排队医定期对运动员进行生理指标的测试,参与训练计划的制定,根据生物指标反映出的问题辅助教练员对队员的训练负荷和训练方法、手段做出调整,避免盲目训练对运动员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