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特教学校体育教学硬件配备情况
4.4.1 特教学校场地设施情况
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是体育课程、学生运动的物质保障和基础。我国 1994 年就颁发了《残疾人教育条例》,其中第七章就规定:各省、市的人民政府需要根据当地残疾人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标准,制定出自己地区的学校建设要求标准、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范》明确对学校田径场规格制定了标准:9 个班以下的学校应该配有不少于 250 米的环形跑道田径场,6 条 60 米的直行跑道;多于 9 个班的学校的应该有 300 米以上的环形跑道田径场、100 米直行跑道。
通过实际调查得知,被调查的学校中,有一半的学校的田径场都是不规则田径场,200 米田径场也只有 3 所学校有,仅新建的两个特教学校有用 300 米跑道的田径场。在球类场地方面,如图所示,建设最好的是篮球场和乒乓球场,几乎每个学校都建有,相比较而言,排球场和足球场的数量则比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比较早建成的特教学校由于几乎都位于市区,没有足够的预留用地,所以现在也无法扩建;还有就是有的学校受地形和经费限制,无法简称规则的田径场地。所以,只有建设占地不大的乒乓球和羽毛球及全世界都喜欢的篮球场地。
4.4.2 现代化教学设备配备情况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学校都配有电视机,相关信息化教学设备如投影仪、数码相机、摄像机、多媒体教室也都基本配备。但电视机基本都当作摆设品,在进行体育课程理论教学课的时候无法进行利用;一般的学校有几个或者仅有一个多媒体教室,在体育教师想上理论内堂课的时候更很少有机会加以使用,更别提数量更少的微机室了。因此,山东省特教学校在现代化教学设备配备方面做得还不够完善,应该进行升级。
4.4.3 特教学校硬件配备与能否满足教学需求的情况
通过对特教学校体育教师的了解可以看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体育教师认为目前学校体育硬件配备条件无法满足体育教学的需求;有将近一般的教师认为学校硬件配备勉强满足体育教学的需求。可见,总体而言,山东省特教学校的场地设施及现代化教学设备还无法满足正常的体育教学需求,亟需各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以保证正常的体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