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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农信社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及成因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2-19 共7790字

  第 4 章 菏泽市农村信用社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及成因

  4.1 从管理制度分析

  4.1.1 缺乏风险管理文化

  从菏泽市农村信用社个人消费信贷现状告诉我们,菏泽市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过程越来越趋向于高门槛授信、谨慎授信方向发展。然而,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对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还仍然处在发展阶段,尤其以缺乏核心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文化为主要问题,导致个人消费信贷的实际授予、发放、贷后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操作不当、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背后是整个信贷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一种成熟的风险管理文化能够为银行的风险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而落后不科学的风险管理文化则会使银行信贷风险暴露的几率增加,信贷风险转化为银行信贷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自然增加了。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已经展开了渐进式的改革,尤其在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其风险管控能力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并且在金融危机过程中经受了考验,但是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需要全员统一的核心价值观。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一线员工在进行个人消费信贷的发放、审核尤其是贷后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转换管理理念,形成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政策。根据企业文化形成理论,外层的管理制度得以一致性贯彻的时候,员工对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才会逐渐走向统一,进而形成企业文化,对于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也是一样。

  4.1.2 组织激励不完善

  由于自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发展个人信贷业务以来不过数年时间,加上我国在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都还有很多的问题,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也不完备,因而菏泽市菏泽市农村信用社也表现出因为组织构架的不科学而使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暴露的问题。

  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的组织构在执行信贷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交叉或管理空白的情况,降低了风险管理的效率。目前在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内部,个人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是由分行零售业务部下设的"个人资产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的,个人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是进行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制度的实施,而贷款质量的监管、不良贷款催收以及贷后管理等又个人资产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另外,菏泽市农村信用社设有个人资产审批中心,主要对个人资产业务的审批负责,包括房贷前的审查和贷后的管理。审批中心和管理中心两条线共同进行个人消费信贷的管理,这样的组织构架造成了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在扩张其个人信贷规模的过程中出现的管理构架矛盾。一是审批中心的业务管理内容与资产管理中心的业务内容职责有所重叠,导致对贷后审查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存在交叉监管,各自设立监管标准的现象,降低了风险监管的效率。二是现行的个人资产业务风险管理构架不能适应菏泽市农村信用社逐渐膨胀的个人业务需求,主要表现在个人资产业务管理部门分配的资源较少,工作人员及其行政地位相比要处理的业务总规模不匹配,造成了工作效率慢,业务积压。

  4.1.3 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主要依靠从业人员。而由于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导致业务人员在进行风险分析和控制的时候暴露出较多的问题。

  一是风险理念没有形成。个人信贷的特点决定了风险管理不同于其他传统类型的信贷,个人消费贷款需要关注群体风险而非个体风险,因而在进行风险监管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对不良贷款率的控制而非对个体用户的控制,只要不良贷款率在一定范围内,单笔交易的风险不在考虑范围内。但是目前由于对个人信贷这一特点还不够明确,因而信贷业务人员的贷款风险管理理念还是以办传统公审贷款业务的理念,缺乏对个人零售批发贷款风险管理的认知。

  二是菏泽市农村信用社还还未形成体系的风险分析和报告体系,目前分行个人资产业务的管理人员负责就五级贷款类别进行检测,并发布不良检测报告,但是对风险管理的内容、面对风险贷款如何管理、贷款结构的优化等方面的专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甚至于个人信贷业务的历史数据库也才刚刚开始着手建立,对批发性个人信贷业务的结构、违约人数及分布等的了解较少,不能对当前的风险管理现状做出积极的响应。

  4.2 从具体操作分析

  从个人消费信贷的授予和管理流程来看,个人消费贷款风险容易产生的环节存在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其一,消费贷款的贷前审查风险;其二,个人消费贷款的贷款授予风险;其三,个人消费贷款的贷款发放风险;其四,个人消费贷款的担保风险;其五,个人消费贷款的贷后风险。

  4.2.1 贷前审查风险

  贷前审查是防范违约风险的重要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容易导致违约风险。一是申请贷款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有作假情况;二是申请贷款的贷款人其贷款用途不能按照申请用途使用;三是对于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审查方面存在风险,由于目前没有完善的征信体系,因而对于批发贷款的征信审批方面存在着风险;四是借款人自身与借款调查人之间的关系无法控制,容易导致双方互相勾结而产生贷款发放的风险;五是由于从业人员的原因或者我国法律法规制度的缺陷,贷款的调查人无法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者还款意愿做出真实、科学的评价。

  4.2.2 贷款授予风险

  一是贷款发放中容易碰到贷款人贷款用途与实际资金使用用途的不一致现象,有些贷款人通过正当的贷款途径获取贷款而将贷款用于从事其他活动甚至非法活动,这样资金的发放就容易使银行产生贷款的回收风险;二是银行对任何一笔贷款都具有不可控性,因为银行机构的合法社会职能,对于贷款人的贷款用途监督作用有限,具体的使用最终取决于贷款人;三是在贷款决策的时候,银行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了解不一定是全面的,例如银行无法全面获知贷款人是不是在其他银行存在有其他贷款或债务,这就导致银行的资信信息存在失真风险;四是贷款决策时往往无法对借款人的保证人保证能力进行明确的了解;五是在贷款决策时,无法判断未来贷款人对贷款归还的来源如何,尤其是在批发零售的个人消费贷款中,常常存在贷款人贷款种类、期限、还款方式与还款来源不相符的现象。

  4.2.3 贷款发放风险

  第一,个人消费贷款中的信用卡贷款等发放等不存在利率、费用、期限等的借款人与银行协商不一致的问题,但是在房贷等贷款类别中,存在着银行与借款人就贷款发放的期限、利率、费用支出等方面不一致的情况;第二,银行在进行贷款发放的时候,未能根据借款人的贷款条件进行落实,实际发放贷款与银行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条件存在不符合的情况;第三,借款人的抵押物手续不全,不能充当抵押物进行贷款的申请,而银行如果不能及时审查,则容易造成贷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4.2.4 贷款担保风险

  担保风险主要是对担保人或者抵押物、质押物的风险。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资格的认证是担保有效的重要凭证。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对担保人的资格认证方面还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目前担保人借款的比例在其个人消费贷款中的比例较小,因而存在对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审查不全面、不严格的问题;此外,对于抵押物或者质押物的合规性信息的掌握不及时,例如抵押物的权属登记是否完备等情况,会直接关系担保是否有效。

  4.2.5 贷后管理风险

  贷后风险是贷款不能够及时回收而造成银行贷款风险发生损失的一个重要环节。贷后管理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贷后检查不能及时进行,对于借款人的信用变化情况、收入情况的检查不能实现动态管理,容易发生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而银行不能及时应对的情况,造成呆坏账;二是贷款时日常管理所搜集到的信息是不全面的,包括贷款人的贷款档案管理不完善等,容易就贷款人的贷款信息搜集不完善容易造成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三是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主要对个人消费信贷的贷款进行五级风险划分处理,但是风险测算周期较长,往往在一年左右,因而对贷款风险的发生存在估计不及时的情况;四是是对借款人的收贷收息的执行情况不理想;五是借款人有关法律文件不齐全或超过时效;六是未及时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超过诉讼时效;七是对贷后检查提出的整改措施没有具体落实。

  4.3 从技术层面分析

  4.3.1 产品创新型不足

  目前对于金融界来说,所有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其减少风险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对风险资产服务的产品进行改良或创新。因而,对于菏泽市农村信用社而言,对个人消费信贷产品的创新是减少其借贷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提供的个人消费信贷产品主要有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等类别的贷款,这些贷款类别中,除了住房贷款之外,其他贷款的风险都较大,且在个人消费贷款中所占的比例较低。而住房贷款的发展一直较为稳定,违约率也较低,对于规模小的车贷等其他类别的贷款,其产品创新开发进展很慢。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开发缺乏人才支持,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的新产品开发人员较少,人员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升,进行新产品开发的周期较长,工作量大,就开发出来的产品种类而言,对风险控制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二是由于市场利率化的进展较慢,还未能实现将市场利率变动用于个人资产业务的风险弥补上来,因而新产品的品种可操作余地小,创新品种也较少。

  4.3.2 贷款审批的信息化不足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是一种批发零售类的业务,因而具有办理人群多、办理程序化的特点,往往要对申请信贷的人员进行集中审批,因此,集中审批的效率就成为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效率提高的关键。目前而言,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实行信贷集中审批的效率随着信息化系统的改善有所提升,但是距离全部的信息化自动审批还有很大的距离,人工化的审批不如信息化系统审批执行严谨,不但效率上偏低,而且也增加了操作风险。

  一是目前的审批主要是人工纸质审批,或者在一些支行实行电子化审批与纸质审批结合的方式,但是总体而言,具体系统电子化审批还有很远的路要走,目前也只是一小部分的审批程序可以通过电脑进行,总体自动化审批的程度较低。二是用于贷款审批决策的个人评分系统不完善,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对个人贷款继的等级划分主要是靠房屋贷款申请评分模型和汽车信贷评分模型,将客户基本资料输入后可得客户的违约率等级,一共有低级、中级、高级、直接通过四个等级,然而该模型的设计并不能实现模型评分的完全系统化,需要人工做出判断,因而模型输出结果也仅供参考,总体还是人为审批为重。另外,信贷审批员工在对评分模型的认识上各不相同,评分模型的推广力度不够,使用还不是很顺畅,加上评分模型的评分信息与信贷的操作不衔接,导致了评分模型的使用推广面临更大的困难,未来还有待等模型进一步改善后再行观察。

  4.4 借款人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

  而借款人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借款人的收入波动以及道德风险。而银行对其申请个人消费信贷的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调查掌握的情况直接决定了银行展开个人消费信贷的程度大小。以美国为例,美国作为一个个人消费信贷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居民对消费信贷尤为信任,且开展效率较高,因为美国由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对借款人建立信用档案,对于申请者的个人信用,只需要从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即可掌握,进而决定是否审批信贷请求。目前,我国银行还未建立起统一的个人信用制度,对于所有的银行的个人信贷审批而言,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取证是苦难的,更加上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化和征税制度的漏洞,银行很难对借款人的个人财产情况、个人收入或个人信用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取证和评估,因此,在进行消费信贷的申请到审批再到发放的过程中,借款人都存在着因为个人信用信息不完善所导致的恶意欺诈风险。

  道德风险是借款人的另一大风险,当经济状况发生改变,以及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的时候,借款人往往容易产生道德风险。以助学贷款的发放为例,目前菏泽市农村信用社的助学贷款回收率在整个菏泽市虽然排名较前,但是仍然面临着大学生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引发借款不归还现象。主要是由于还未建立起信用档案,因而学生无需为其违约负担一定的责任,既不会影响其社会信用值,也不会影响其就业,因而很多学生毕业后,逃避贷款,而银行无法对其取向进行追查,对于无法归还的贷款只能任其发展为呆坏账。

  4.5 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薄弱

  银行与贷款申请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将会导致贷款授予额度和贷后回收的风险。银行在受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时,需要首先对贷款人的收入信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风险评估,从而确定申请人的信用等级,再根据相关的判断依据对申请人进行贷款授予。然而,由于银行向借款人索取的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往往存在信息失真或者证明不全的情况,导致了消费者提供的信用记录、收入状况等信息形成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信息有利方--借款人往往具有信息优势,容易对信息劣势方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或偿还意愿的判断就与真实情况存在差异,银行往往会做出逆向选择,将贷款授予提供资料现实的信用良好的贷款人。而对未来申请人的长期收入情况或信用情况,银行无法做出估计,一旦未来申请人的收入发生变化,会直接影响贷款的还本归息。而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4.6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4.6.1 借款人导致的风险

  在第一章进行理论简介的过程中已经就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引发成因进行了分析,其中借款人的风险是主要的风险类别之一。另外,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受到金融危机等经济周期的影响,容易造成一些借款人的收入波动,一些从事外贸行业的借款人可能会因为金融危机而导致失业或收入减少,对于其银行授信却不能随着其收入的减少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容易出现借款人无法俺是还款的情况,因而信贷风险造成银行损失的可能性随之增大。

  4.6.2 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

  一是缺乏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的客观真实判断。真实、系统的个人信用资料,是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的最基本条件。而个人信用的判断需要就借款人的个人偿还意愿、偿还能力和担保进行判断,有一方不能得以判断,其对借款人的整体判断就存在错误风险。

  二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支情况难以进行客观判断。银行所了解的申请人的个人偿还意愿、偿还能力往往是申请人申请当即的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而对于该意愿能力的动态变化,银行部门难以了解,一方面由于银行的权利有限,对于一些申请人的信息无权了解,另一方面这些信息的搜集关乎多行政部门,银行难以抽出如此多的资源进行动态调查。

  三是全国征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还未实现征信信息的全国共享。截止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征信体系在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开始得以使用,尤其是在信用卡的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在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的信用卡使用记录都将共享,但是仅限于信用卡和房贷等个人业务,对于很多其他业务的申请,信用记录的全国共享系统还在建设之中。

  四是信用评估缺乏统一标准。上文已经说到,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在进行个人信贷业务办理的过程中,大部分的业务还需要进行人工审核和办理,在这过程中,业务员对信用的主管评估缺乏标准,导致银行进行贷款授予过程中存在着授信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在授信额度的看法上,存在较大出入。综合来看,在消费信贷业务拓展中,非住房类个人贷款方面缺少有效的客户吸纳渠道;在业务处理中,缺乏集约化的操作体系;在业务审核时,主要依靠人员进行主观判断,信用评分方法使用并不普遍,主观性比较强,风险控制的成本较高。正因为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制约,银行往往容易过多采取各种限制性措施,诸如紧抠条款,注重形式;脱离实际,抬高业务准入门槛;过多增设环节,层层把关;对营销人员实施高压严格惩罚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速度。

  4.6.3 农村信用社内部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目前,国内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常,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查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查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现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对落后,主要仍采用手工办理,加上从事消费信贷业务的人员紧、网点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笔贷款的审查都与借款人当面调查核对,加上一些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审查不严,难免有疏漏。

  同时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信贷的潜在风险加大。

  4.6.4 消费信贷法律法规环境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菏泽市农村信用社的消费信贷风险问题除了以上银行自身的问题以及借款人本身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外,我国消费信贷市场发展自身的局限是造成消费信贷风险的另一大主因。对于市场失灵的现象,单纯依靠行业内部的道德规范是不可能的,根据格雷欣法则,或者柠檬效应,信用市场的守信者会因为失信者的得力而被驱逐出市场,因此,要想保证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政府应当承担起其消除市场失灵的重要责任。而市场失灵的消除往往需要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共同配合。目前就菏泽市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环境,考虑全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大环境,政策法规方面的不足给消费贷款带来了较大风险。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消费信贷法律对消费信贷进行监管。目前对于消费信贷中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监管的法律只有在《民法通则》、《合同法》中的诚实守信条款中进行规定,刑法也只对一定性质的诈骗行为进行惩罚,但是这些对消费信贷市场上的失信行为约束力较弱,进而容易引发以下风险:一是在抵押或质押问题上,由于《担保法》对抵押物如房屋等的抵押所有人权益规定不完善,导致当借款人出现还款困难的时候,容易因为无法确认房产而导致纠纷,房屋无法抵押债款;二是按揭贷款的抵押物变现难,即便是贷款人出现资不抵债的行为,按揭过程中对于抵押物的变现并不一定顺利,很多抵押物甚至缺乏买主,无法变现,导致银行借贷风险转化为银行债款损失。

  4.6.5 缺乏健全规范的法制体系

  法律风险是由于我国在消费信贷相关法律建设上的不完善、或是在操作上违反法律条款规定所引发的风险。消费信贷主要是面向个人发放的贷款,相关法律建设滞后,使银行在主张自身权益的时候难以实施。同时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开办时间短,有关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限制规定不熟悉,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银行风险。

  4.6.6 商业银行经营性风险

  经营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开办个人信贷业务时,由于经营战略、组织结构、产品导向、业务流程设计、技术因素等原因导致的不确定性因素。银行经营者在制定有关个人贷款业务的经营策略、市场定位、发展方向、营销措施等方面的失误而引发的损失。商业银行在开办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时,应在本行经营战略大方向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的消费信贷业务的战略措施,规范本行的贷款投向、制定有关业务规则。当银行发生战略性和导向性失误时,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十分严重的。

  4.6.7 经济变化和政策因素对个人信贷的影响

  个人消费信贷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而使商业银行的贷款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一般可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消费品市场价格的变动,一方面使得借款人的成本与收益发生变化,如果价格变化不利于借款人的经营或消费活动,有可能促使借款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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