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章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对策
赣州市是江西省第二大行政区域中心,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全省经济发展、公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必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挑战和任务,增强危机管理意识,加强快速应对等核心能力建设,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处置。
6.1 健全组织体系
一是完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时组建强力有效的指挥中枢,完善决策组织构架,是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的首要任务。根据预案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组织,一旦形势和任务需要,立即启动相关组织指挥体系,发挥技术指导、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各专门小组作用,有效动员、指挥、协调、调度地区资源应对突发事件。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相应完善组织体系。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业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实验室网络,配备卫生检疫车辆,培养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医师,提高专业机构的整体应急能力。
三是常设卫生应急机构。市和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编制独立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疾控和卫生监督专业机构也设立应急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应急工作专门人员,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和应急反应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
6.2 加强应急管理
一是制定和完善预案。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应及时实行动态更新和修订,使其具有充分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立足于卫生应急常态下的充分准备,要不断探索建立卫生应急的长效发展机制。
二是加强卫生应急人才培养。明确卫生从业人员监测和上报信息责任,加强应急条例、应急预案、监测规范、应急管理、个人防护知识的培训、学习和演练,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一线业务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在市内高校要创造条件设立卫生应急专业,加大卫生应急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三是加强动员宣传与信息发布。建立卫生应急媒体沟通机制,及时传输突发事件的社会应急宣传,从社会的制定层面大批向公民传达相关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的相关知识的教育规划,发挥出政府的智力和媒体的宣传智囊潜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相关应急知识和基层对接,一步步增强公众危机应对和防范意识。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突发事件权威信息,避免和消除负面影响,引导社会舆论,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是提升卫生应急检查与评估机制。研究相关的应急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对每一起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有效督导和评估,将最近与最有效的控制预防措施进一步提升,一步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政策体系。五是建立问责和纠错机制。对于封销消息、隐瞒事实,应急处置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及时纠正不当处置,完善应急措施。
6.3 优化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完善预警信息网络建设,整合现有医院信息化建设与疾病监测系统,逐步实现日常报告信息系统与疾病监测网络直报系统的有机整合,动态收集分析疾病分布、发病人数等有关信息,对可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早预警。
二是完善紧急医疗救治机制。加强医疗机构急救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医院和急救机构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治中的职责、任务和反应机制,提高救护车等救护装备配置标准。加强现场急救人员队伍建设,充实突发事件尤其是灾害性事件的救援力量。
三是促进部门协调合作。完善跨部门合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同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指导各单位反应能力建设。
四是依法实施强制控制。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依法对食物、水源等采取强制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疏散和隔离,对易感人群和易受损害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4 完善支撑系统
一是经费保障。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应设立卫生应急专项经费,保障卫生应急专门机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卫生应急资源配置、科技攻关和提供服务所需。同时,每年按照财政支出额的一定比例安排预备经费,这些资金作为应急储备的重要资金,需要根据这类突发事件的管理需求,提升资金流的流通速度,在此保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后对此应急储备资金可直接用于应急救援、疫情监测、救助困难群众等。动员社会捐赠,必要时争取国际机构和国外政府援助基金的帮助。
二是物资保障。建立市级为主、各区(县、市)为辅的物资储备机制,主城区应建立合性卫生应急储备库,其他各县市各建立补充性卫生应急储备库,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其他物资的储备。参照部队野外作战生活物资储备标准,建立卫生应急现场救援队伍装备目录与标准。建立市内各部门之间实物、资金、生产能力储备的动态调用机制。建立与市外各地信息畅通、反应灵敏的应急物流信息系统,及时获取所需物资在外地的储备、分布和运送到本地的最佳运输路线等具体信息。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法律意识。完善政策法制,以及相关体制,落实相关的基础配套制度,在此基础上落实卫生相关部门的具体应急措施,讲卫生危机事件的应急工作落实。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条例法令为基础,相继将卫生应急地方法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