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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警察权益受侵害的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07 共2838字

  第三章 基层警察权益受侵害的现状

  据统计,自 1949 年至 1980 年的 32 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 1026 名民警因公牺牲。而仅 1981 年至 1989 年牺牲 1413 人,负伤 20529 人。⑤进入 90 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种社会矛盾日益集中,诱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明显增多。相比之下,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大量增加、恶意投诉诬告陷害现象增多、民警工作任务异常繁重以及防护装备器材落后等问题更加突出,因公伤亡民警人数居高不下。公安工作已成为和平时期风险最大的职业之一。目前侵犯基层警察权益的现象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3.1 工作任务繁重,压力日渐增大,民警心理健康状况令人忧虑

  随着全球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现代人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工作压力不断加大,面对的竞争异常激烈。一个被称为 20 世纪人类最突出、最普遍的疾病-心理疾病出现了。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安工作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公安民警心理健康问题逐渐凸显。少数基层警察执法粗暴、酒后驾车、滋事丢丑、耍特权、开枪打死孕妇、酒后摔死婴儿等现象频频见诸报端,其心理健康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心理测试也说明了这一点。某省公安厅联合大学研究机构在全省近万名基层警察中进行了心理调查,发现以下八类问题:①5.07%的民警存在多种心理疾病;②4.3%的民警依赖性强,缺乏自制力;③6.1%的民警家庭关系紧张,纪律性差,易用酒精和药物发泄;④8.3%的女民警有男性化倾向;⑤9.5%的民警善幻想、多疑,孤独,过分敏感;⑥3.6%的民警精神衰弱,紧张、焦虑、恐惧;⑦8.1%的民警有异常的生活方式,退缩、思维奇怪,判断力差,情绪不稳;⑧5.8%的民警有浮躁狂、冲动、易怒、轻浮(载《公安学科发展前沿报告》)。上述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基层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的确不容乐观,对基层警察进行心理理疗已势在必行。

  3.2 警力严重不足,民警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大背景下,在当今世界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发生极大改变,公安机关面临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的新媒体时代,为了查处案件、处置突发事件、调解纠纷、社区管理和频繁接处警,基层警察经常通宵达旦、夜以继日地工作,有时连正常的睡眠都保证不了。

  有些领导布置工作多、检查考核多,关爱民警措施却很少,对民警身心恢复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民警加班加点后往往是听之任之,很少过问。不少领导没有意识到民警身心恢复是自己的份内之事,而认为这是民警个人及其家庭的私事。有些治安复杂地区的警力明显不足,基层警察值班如过关,加班加点是常事,身体严重透支,许多基层警察处于亚健康状态,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必然造成民警身心疲乏、脾气暴躁、工作消极、疲于应付、警心不稳。据调查,中国的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 11 至 15 小时,每年一个民警的工作量超过 3016 个小时,平均三周才能休息一天。⑥据公安部统计,2006 年全国公安民警(含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因公伤亡 3038 人。其中,因公牺牲 381 人,负伤 2657 人。⑦据媒体报道,近五年来,全国公安民警因过度劳累猝死1098人,占同期牺牲民警总数的49.8%,其中,2012 年因劳累猝死 234 人,占 54.4%.在这些牺牲民警中,以中青年民警为主,很多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英年早逝。如何更好地帮助民警消除身体疲劳,让身心得到有效的恢复,让民警切实感到组织的关心与温暖,让公安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已成为公安机关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3.3 暴力袭警突出,群体性抗法频发,基层警察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

  警察-这种“以暴制暴”充满风险与挑战的职业,被列为全世界十种最具危险性的职业之一。基层警察在时刻维护国家、人民群众安危的同时也在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

  从 1949 年至 2008 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 10584 名民警因公牺牲,160000 余名民警因公受伤。其中,1949 年至 1980 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牺牲 1026 人;1981 年至 1989 年,因公牺牲 1413 人,负伤 20529 年;1990 年至 2005 年,因公牺牲 6819 人、负伤 120783 人;2006年至 2008 年,因公牺牲 1326 人。简单算下来,几乎平均每天有一名多民警牺牲,每小时有一名民警负伤“.这其中,暴力袭警已经成为威胁民警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各地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活动中,遭受暴力袭警事件时有发生,而且呈明显上升态势。2008 年 7 月 1 日,上海发生一起暴力袭警事件,嫌疑人杨佳持匕首致 5 名基层警察牺牲。2009 年 7 月,安徽桐城发生惊动全国的暴力袭警案件,嫌疑人在盗车遭到民警抓捕时,暴力袭警并将民警手枪抢走。2010 年,云南昭通发生 3 起暴力袭警案,4 民警受伤,1 民警遭挟持。2011 年 1 月 4 日,山东泰安发生”1.04“持枪杀人案,造成 3 名民警和 1 名协勤殉职。近两年来暴力袭警案件更是频繁发生,新疆极端恐怖暴力事件愈演愈烈。另外,多人集体犯罪比较突出,侵害指向十分明确,群体性袭警抗法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且手段和方法极其残忍。基层警察大量流血牺牲,既给民警本人及家庭带来了巨大痛苦,也给公安工作造成了重大损失,如何切实保护好基层警察的生命健康权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且亟需解决的问题。

  3.4 恶意投诉增多,诬告陷害现象突出,基层警察名誉权侵害严重

  近年来,广大公安民警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忠实履行神圣职责,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更是直面凶顽、一身正气,用汗水、献血、甚至生命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在面对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时,不少民警还常常遭到恶意投诉、侮辱谩骂甚至暴力威胁、诬告陷害。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民警的荣誉、名誉,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而且也给公安工作的发展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有时甚至造成非战斗性减员。基层警察名誉权被侵害的方式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诬告陷害。个别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通过诬告陷害等方式,恶意诋毁人民警察,企图使人民警察受到法律追究。这种方式对民警名誉权的影响程度最深,造成的社会影响最大,给民警及其家庭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同时也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损害执法公信力。

  侮辱谩骂。以侮辱谩骂的方式,受到侵害的绝大多数是基层一线民警。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在大庭广众之下,有的受到人格侮辱,被吐口水,被围攻,有的甚至警服被撕烂,警帽被打落,文书被撕毁,给基层警察正常执法活动带来很大压力。

  舆论炒作。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等媒介对于基层警察的报道失实的情况时有发生。

  有的记者断章取义、偷换概念,先入为主甚至恶意编造信息,有的记者借题发挥,无限上纲,以偏概全,大做文章,对公安机关及基层警察随意炒作,引人眼球。一些群众不明真相、被人煽动,以讹传讹,不负责任地乱说,有的抓住民警方法欠妥、处置失当的情况不放,以受害人的身份到处写信上告或借助媒体,恶意中伤,小题大做,给基层警察的尊严、形象造成严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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