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社区居家养老与民间资本介入的必要性
2.1 老年人口养老服务需求分析
我国幅员辽阔,居住于不同地区的人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服务需求,同是老龄人口,也存在着低龄与高龄、健康与患病、空巢和与儿女共同居住的差别。
不同情况和特点决定了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不能采取标准统一的服务,需要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养老服务。
2.1.1 基本生活类需求
综合学术界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社区老人的居住形式包括独居,与配偶居住,与子女共居住几种形式。不与子女共同居住包括与子女居住于同一社区、与子女虽在同一座城市却不在同一社区,与子女异城分居等几种形式。一般低龄老人及身体健朗老人是以自我照顾为主;而对于高龄患病老人来说,在独居、与配偶居住的同时与子女又不在同一社区或者在不同城市,他们的日常生活将极其不便,他们对基本生活照料的需求会比较强烈。
生活类服务需求包括日常的家政服务,为无力收拾、处理家务的老人解决家庭服务方面的困难,如家里的清洁打扫、洗衣做饭;上门服务为老人解决手脚不便引起的出行困难,如水电或家电的维修、送餐到家服务、上门穿衣理发等服务;社区日托服务为老人解决白天无人照顾、孤独等相关问题,如包户服务、托老服务等;老年饭桌为老人解决做饭困难的问题;日常登门巡视服务为确保老人在家的安全等。生活类服务的着重点是为行动不便、自理能力不足的老年群体提供生活上的便利,提高日常生活的质量,解决子女不在身边而无法照顾的难题。
2.1.2 精神娱乐类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故乡去其他城市寻求自己的人生价值,从而远离他们的父母;即便在同一个城市生活,选择与父母同住的也愈来愈少,空巢化越来越严重。老人退休前有工作的同事陪伴,有工作作为精神寄托,在退休以后,子女不在身边,生活的重心发生改变,老年群体在感受到孤独、寂寞的同时找不到自我存在的价值,这使得老年人对精神娱乐的需求愈发强烈。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老年人对精神娱乐的需求强烈而且种类多种多样,不同的老人存在着不同精神追求。
④有的老人需要精神陪伴来排解久积心中的苦闷,有的老人需要通过陪伴来排解心中的孤独,如陪同聊天需求、陪同购物需求、陪同就医需求等等;有的老人性格活波,天性喜欢热闹,则希望通过社区组织的文娱活动来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如文艺表演、大众健身、知识讲座、兴趣协会等;有的老人希望乘着身体硬朗与时间充裕来游览名山大川,希望通过社区组织外出旅游以弥补曾经因为工作、时间、金钱等原因而没有旅游的遗憾。有的老人喜静不喜闹,则希望通过阅读书籍、报刊等来充实他们的生活,需要社区为他们提供读书读报的场所。老年群体为社会贡献了自己青春,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足够的物质生活,他们的精神生活因为丰富的人生阅历并不匮乏,我们应该尽力满足他们精神需求。
2.1.3 医疗健康类需求
人由于衰老,身体的各项机能会逐步衰退,容易出现腿脚不便、视力模糊、突发疾病等情况,无论哪种情况都会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老年人身体状况的下降、腿脚不便等情况的发生使得老人外出就医十分困难,无论是精神层面还是体力层面都会有所不支,因此大多数老人希望享受到上门就医服务或居家医疗护理服务。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也在逐步增强,除了病发就医外很多老人也明白了日常健康护理的重要的重要性。保证自身身体健康、预防相关疾病以及懂得相关病症急救常识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十分重要,熟知并掌握相关知识可以避免许多悲剧的发生。老人对健康护理的需求逐渐表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传统的消极应对疾病已经不再是老人的作风。随着老人自身身体素质的下降,老年群体对健康知识的传授、健康检测护理、陪同就医等服务的需求就愈大,随着老年疾病的发生,急救、康复指导、代办就医取药等服务的需求就越来越明显。另外日常的检查治疗类基础医疗服务可以帮助他们及时发现与治疗相关疾病。因此他们希望社区能够有专业化的医疗团队,能够实现他们治病不出社区的愿望,避免上医院看病买药,以缩短就医路程与就医时间。
2.1.4 心理法律类需求
目前老年群体的思想包袱较重,存在一定的心理亚健康问题。有调查显示,很多老人存在着失眠的情况,不少老人心事重,有些甚至患有抑郁症。
⑤老人自感退休后对社会的贡献的少,同时自认为在家庭里的自我价值难以体现,会感到生活索然无味,尤其是当老人意识到孩子不再需要他们、依靠他们的时候这种感受尤为强烈;有些家庭还存在着家庭关系的矛盾,婆媳关系不睦、与子女的代沟问题,这些矛盾会加强老人的心理问题;有些老人则希望晚辈在工作之余陪其聊天解闷,然而子女们却因为种种原因忽略了这一诉求。各种期盼的落空给老人心里增添了不少郁闷,当这些郁闷无法排解的时候,就容易产生心理问题。老人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大多渴望通过聊天、自我价值的实现等方式来疏导烦闷。尽管许多社区拥有心理咨询室,但由于心理压力、社会舆论等原因接受服务的老人并不多,因此老人迫切希望通过其他的方式来疏导其心中的苦闷。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人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老人越来越懂得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近几年我国出现了不少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的事件,大多事件背后的原因是财产纠纷、赡养问题、照顾探望等问题。老人在了解法律规定有“子女对父母有探望义务、赡养责任”后,他们都选择了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不孝子女提起法律诉讼。尤其是在财产纠纷,婚姻、继承遗产等方面,因此老人对法律的了解、咨询、使用都提出了要求,希望社区能够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普法讲座等服务。
2.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与问题
2.2.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与传统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具有显着的优势和可行性。一方面,老人能够居住在自己的家中,继承了传统养老的优点,即使老人能够与子孙住在一起,可以与他们进行情感交流和得到心理疏导,减少老人的心理问题;另一方面,能够享受社区专业的养老服务,充分运用现有社会资源,节约为老成本。随着社区养老服务的日渐完善、管理机构的科学发展、社区服务者整体素质的上升、以及社会观念的转变,社区居家养老将逐步取代其他养老方式成为我国养老的重要形式。[47]
近几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数量逐渐增多,社区服务规模日益变大,服务内容逐渐多样化和专业化,养老设施不断建设完成,居家养老服务范畴逐渐延伸。其中杭州、宁波、上海、北京、天津、青岛、大连、广州、哈尔滨等地,还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创造和形成了一些独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如南京鼓楼模式、大连模式、上海亲和源模式、深圳桃源居模式等等。
实践证明,社区居家养老不仅可以为养老事业节约货币资金,还可以能够从老年人的角度来切实解决相关养老问题,使老年人在家中就能安享晚年。目前社区提供的服务有两类:由社区雇佣的服务人员为老人提供生活服务;另一类是由社区里的企业、商铺、诊所等为老人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
养老是我国有关民生的大事,老人为我国的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他们老后让他们在家中安享晚年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儿女们的心愿。居家养老作为具备“养老不离家”的优点的养老方式得到了大家的青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是养老研究的基础,不论是资金、社区服务还是管理都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重点问题。
(1)资金来源现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突出优点是在保证老人优质的老年生活的前提下支付相对较少的费用,能够为老人养老节约成本。然而在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设过程中仍然不可避免的需要用到大量的资金,目前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社区与家庭。
政府作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倡导者,对资金的供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支持,政府通过财政预拨款投入资金,通过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居民个人给社区居家养老进行投资。目前政府的资金支持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购买,二是政府直接拨付资金。在政府购买方面,我国是学习借鉴西方经验实施政府购买,主要为生活有困难的老人、对社会具有特殊贡献的老人、高龄长寿老人等老年群体提供相应的服务补贴或者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如宁波政府对于 80 岁以上的孤老、特困、独居老人提供特聘专职护理上门服务,并补贴 165 元/人;[48]上海政府给予不同类型的老人 50-250 元不等的补贴,并通过发放服务券的方式出资购买服务。[49]
除此之外,政府还需要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托机构等建设中直接投入一定的资金作为开展居家养老的政府投入资金。政府在居家养老建设中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监督也需要出资,因此,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中,政府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承担建设。
社区自有的资金来源主要在于向老年群体收取相关的费用以及接受捐赠两种方式。在社区收取费用方面,社区为老年群体提供的服务除了政策规定的免费及补贴群体以外,其他老年群体接受家政、医疗等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或者社区采取会员制向老年群体收取会费来获得收入。除此之外,社区会接受非盈利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的钱财、物资捐赠来获得收入;家庭主要以购买相关服务来提供资金。
(2)社区服务现状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离不开社区的支持,各项服务的开展都需要相关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的大力支持,否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就难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开展已十余年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处于探索阶段,但仍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建设过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我国的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全国各大城市也极尽所能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我国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主要是低层次的、基础的、覆盖面较小的、低质量的服务,主要是由街道社区联合组织开展的中介性质的组织提供生活服务。比如,基础的家政服务,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提供的服务是帮助老人洗衣、做饭、收拾内务、为老人提供廉价的送餐、理发等基本的生活服务。
目前在社区工作的服务者主要是下岗职工、社区无业人员等,他们没有接受过长效的专业养老服务培训,素质不高,个性化不足,他们缺乏专业知识,没有实践经验,他们所能做的仅仅是一些家政服务,而社区存在的医疗人员的专业度并不高,大多只是能够输液、打针、拿药的乡村卫生室医护人员。而这些并不能达到老年群体日益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要求。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如下两点,一方面服务人员数量不多,服务者的流动性强,同时缺乏专业的人才培养机制、激励和管理机制,社区难以留住人才,服务者流失率高。另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者大多为离退休工人、下岗女工或者志愿者(包括社区低龄老人以及青年志愿者),他们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专业技能差。虽然凭着他们的经验或者一腔热情能够为老人提供基本的日常生活生活方面的服务,但毕竟他们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为老人提供专业的精神方面和医疗护理方面的服务。
2.2.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尽管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但我国仍然处在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索阶段,然存在若干问题等待我们去改善。在宏观上缺乏完善的社区统筹规划,未来可持续发展规划不足,总体服务规划不足,资源整合不足,政府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实施等,微观上存在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难以达到老年群体要求的问题,包括社区服务设施与老人需求不匹配的问题;社区提供的服务功能过于简单,难以达到老人多样化服务要求的问题;各地方投入不足,导致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资金缺乏;专业人员供给不足,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老年群体服务供给不足①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难以满足在生活照料方面,绝大多数老人的养老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他们生活中的照料者主要是其子女或配偶,没有子女或配偶的老人时常得不到最基本的照顾,生活比较困难,很少有老人在生活的照料方面寻求社区服务的帮助,一方面是中华民族固有的不求人的思想在作怪,另一方面存在着对服务质量的担忧,再次便是对社区服务的收费存有抵触情绪,总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主导的、为老年人服务的,不应收费。在生理机能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各项生理功能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随着老人记忆力的下降、头脑的混沌、视力的模糊、听力的下降,他们在处理事件与辨别事情时容易有困难;随着四肢发抖、腿脚不灵活、牙齿稀少等情况的出现,他们日常的衣食住行等方面会存在障碍。这些身体机能的下降严重影响着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因而老人会在视力、听力、行动方面寻求着辅助设施的帮助,然而由于目前社区居家养老的多样化发展不足,专业的护理照料人员缺乏,专业的医疗服务项目缺乏,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难以解决。
②服务内容单一,多样化不足老年群体因其年轻时的工作性质不同,人生阅历不同、个体特征也有差异,因此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也千差万别。但目前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主要是低层次的、基础的、覆盖面较小的服务,比如基础的家政服务,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提供的是帮助老人洗衣、做饭、收拾内务等生活服务。而老人的其他服务需求如医疗、精神陪伴等服务则供给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老人精神方面的照料尚不完善,缺乏专业的服务人员,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如文化娱乐设施建设不全;陪同老聊天购物、心理健康咨询、举办老年活动等精神文化服务相对缺乏;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发展也不完善,如定期健康体检、常见疾病的诊疗、专业医疗人员上门服务等仍然缺乏。目前这些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还难以满足,这影响着老年群体的生活水平。
③服务专业化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是基础服务,而是深层次的专业化服务,具有一定程度的专业要求,然而社区居家养老目前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社区服务队伍方面,一方面因为社区工作的薪资待遇不高、工作环境相对艰苦、社会地位低下等原因,社区难以招聘到大中专院校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的人员;另一方面目前在社区工作的人员主要是下岗职工、社区无业人员等,他们缺乏社区服务的专业知识,缺少相应的专业服务经验,他们能做的工作仅仅是简单的家政服务,而这远不能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医疗卫生方面,社区缺乏资金购买相关医疗设备,专业医护人员相对缺乏,这使得多项检查无法进行,日常疾病虽能够检查治疗,却无法为老人提供特殊疾病的诊疗,同时也难以提供上门服务。精神慰藉方面,目前老年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亟待关注,严重抑郁的老人甚至有自杀的倾向,而社区缺乏专业的心理医师,这不利于老年群体的心理健康;另外在文娱活动方面,许多老年群体的晚年生活单调,甚至是孤寂。目前“中国大妈”们热衷于广场舞,从侧面反映了老年群体对文娱精神生活的热爱与向往,这也反映了文娱服务没有引起相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同时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来组织这项活动。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供给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社区及家庭,但社区居家养老建设存在着资金来源少、需求多的问题。尽管目前提倡的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50]但目前居家养老的资金支持主要还是来源于政府,政府主要是通过财政预拨款投入资金,通过税收减免政策吸引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居民给社区居家养老进行投资。其中政府每年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养老服务,通过给贫困、残疾、三无等有需要的老人提供补贴,发放服务券、消费券等。尽管如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仍然相对缺乏。社区自身虽然能够通过收费等方式也能筹集部分资金,但这部分资金毕竟有限,而基层管理中也需要资金支持。政府投入的资金在政策上缺乏明确的规定,而社区筹资能力尚有欠缺,资金日益匮乏导致社区居家养老的相关管理难以落实,管理不足会直接影响服务规范性以及服务质量,影响老年群体自身及其家人的生活水平。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是惠民工程,资金是其健康运行的基础。尽管政府逐年加大社会保障经费投入,但随着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的加剧,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烈;同时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水涨船高,相关的培训费、管理成本增加,导致资金的供给远远不足。其他社会组织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低利润或无利润的特性而不愿意涉足这一行业,社会资金的投入具有随意性和波动性,具有来源不固定,落实困难的特点。资金的缺乏使得居家养老设施不完善、服务人员专业化不足、从业人员数量不足、服务质量无法保证,阻碍着居家养老的健康发展。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支持不足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离不开社区的支持,各项服务的开展都需要相关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的大力支持,否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就难以开展。目前试点社区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专业化的服务支持,二是缺乏社区内老年群体的积极参与。
①缺乏专业化的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是老年群体,他们对服务的要求繁琐、琐碎,导致社区服务人员工作繁重而琐碎,使得社区服务人员的吸纳困难。与此同时由于社会偏见的存在,使得居家养老服务者的社会地位低,福利待遇不高,难以招聘到专业人才。这些问题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紧缺、专业化不足。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由街道社区联合组织开展的中介性质的组织提供生活服务,主要是为老人提供送餐、理发等服务。这些服务者没有接受过长效的专业养老服务培训,素质不高,服务的个性化不足。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主要特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服务队伍规模不大,流动性强,同时由于缺乏专业的人才培养机制、激励和管理机制,社区难以留住人才,服务者流失率高。另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者大多为离退休工人、下岗女工或者志愿者(包括社区低龄老人以及青年志愿者),他们缺乏专业培训,专业技能差。虽然凭借他们的社会经验以及满腔热情能够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但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无法为老人提供专业服务,如精神、医疗护理方面的服务。
②社区老年群体支持不足目前社区老人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高,缺乏老年群体的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就难以开展。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的老人思想观念停滞不前,依然停留在家庭养老的观念上,对社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比较淡漠;有的老人则认为养老是国家的事情,既然国家倡导社区居家养老就认为社区不应该收费。而社区居家养老的有关服务是收取一定费用的,这使得部分老人参加居家养老的积极性不高。据调查显示,大多数老人不参与居家养老是经济收入限制,当今年轻人的社会生存压力大,老人大多不愿意增添子女的负担,反而在竭尽所能的贴补子女。不论是依靠退休金生活的老人,还是靠自身劳作生活的老人,其经济收入都不高,而水电费、日常生活开销、医疗支出之外基本没有结余,难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从社区的角度讲,社区服务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仅仅作为政府与老人之间的桥梁存在。从服务者的角度而言,他们仅仅为生活所迫,并未将这项服务当作事业。从老年群体的角度分析,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思想对他们影响很深,这使他们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社担忧,尤其是在城市邻里关系冷漠的情况下,这种缺乏温暖和交流的环境,导致老人对“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具有排斥心理。
(4)政府政策难以落实在我国老龄化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政府为鼓励企事业单位、非盈利组织及个人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出台了不少的优惠扶持政策。在税收优惠方面,政策给予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的单位适当的税收优惠,以鼓励他们投资社区居家养老建设;在运营方面给予水电费优惠;在土地方面批给相应单位定向使用土地作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的建筑建设用地,免去土地购买成本。这些政策吸引了不少企事业单位前来投资,然而企事业单位反映在落实这些优惠的时候,明明符合相关规定,应该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然而去相应部门办理的时候却无法落实,常常遇到“踢皮球”的现象。真正落实一项优惠是十分不容易的,即使能够落实,时间周期也是相当漫长的。
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是由政府推动的,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将日常管理放权给社区、街道、居委会等。然而政府没有厘清其在居家养老中的地位,总是将自身置于领导者而不是指导者,不愿放权于社区及民间组织,总是大包大揽,阻碍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中,政府没有做好相应的政策扶持,即使有政策规定也缺乏详尽的规定,这使得履行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者力不从心,难以落实相关政策。
2.2.3 居家养老服务现状与问题评述
在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社区居家养老作为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养老方式为我国的养老事业带来希望。过去十几年里,通过全国各大中型城市的社区居家养老试点,我国的养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发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中存在的不足。社区居家养老已为大众所熟知并接受,并且极力推崇。
这种养老不离家的养老方式在我国的各个城市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形成了不同的居家养老模式,如大连模式,上海亲和源模式,南京鼓楼模式,深圳桃源居模式等等。这些模式为其他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建提供了参考,同时也是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成功开展的证明。与此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老年群体有着丰富的思想活动与服务需求,而不是吃饱穿暖就足够的。现阶段的社区居家养老忽略了老人的个性特征以及他们的多样化需求,服务内容单一,专业化服务不足,无法满足老人多样化、专业化的需求。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的资金需求是巨大的,然而目前资金来源有限,无法满足建设要求,从而导致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缺乏支持。
2.3 民间资本介入的必要性
自改革开发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民间资本迅速积累,存量日益变大。然而民间资本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在行业的发展上有所限制。随着民间资本在经济中的地位逐渐提高,我国也逐渐对民间资本放开相应行业的限制,允许民间资本涉及养老事业,这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是一个契机。
民间资本介入社区居家养老,对于完善这一领域服务将大有裨益,主要表现在民间资本巨大的资金存量可以缓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缺乏问题;民间资本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提高居家养老的管理水平;民间资本拥有专业的人才,能够为社区居家养老带来专业化支持。
2.3.1 缓解资金缺口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筹建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的投入、社区自筹、服务收费这三项,政府的投入主要是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以及给贫困老人的补贴。同时,政府作为国家的首脑,需要制定宏观政策,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计算相应的成本利润,表面上看,由政府管理的资金数目十分庞大,包括财政税收与非财税收入,但实际用于社区建设的比例并不高。据国家统计局 2012 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1 年全国的财政收入 109247.79 亿元,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为7620.55 亿元,仅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 6.98%.[51]
而社区自筹资金主要包括社会捐助、企业事业投资,资金来源并不稳定,难以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在服务收费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国家的福利事业,主要是为老人提供舒适的养老环境,服务收费标准并不是很高,服务收费也主要用来作为服务人员的工资以及日常管理开支。因此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缺口较大。
而民间资本在改革开发几十年的积累中,已形成了庞大的资金积累,同时民间资本也在寻求进入养老事业的路径,目前政府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事业对于民间资本是一个契机,也可以缓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缺口。
2.3.2 提供专业服务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在医疗卫生、文娱活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专业化程度较低。而在医疗卫生方面,民间资本开办的专业医疗医院技术成熟,管理规范,拥有专业成熟的医疗队伍和医疗环境,具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在文娱方面,民间资本涉足媒体、影视等多个行业,拥有大量的专业策划设计团队,专业的表演队伍,优秀的管理体制;在心理健康、社区服务方面民间资本也有所发展。民间资本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构建,能够为社区居家养老带来专业的服务队伍,先进的管理经验,成熟的专业技术。
2.3.3 提高运营效率
民间资本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发展起来的,在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下,必须要有高的运营效率才能够更好的发展,不论是民间资本企业还是民间散落的资本,都是一个极其注重效率的资本。而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中,必须要用到市场机制,因为只有高效且具有公平机制的市场机制才有利于资源的整合与合理配置。市场机制的优势在于能够迅速、敏捷的捕捉到市场讯息,为老年群体提供市场上最新的、质量高的、多样化的优质服务,同时可以迅速地捕捉到老年群体的服务需求,迅速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而民间资本是市场机制下的产物,它具有敏锐的信息捕捉能力,具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它的介入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引入市场机制具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