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国内外的经验及启示。
当今世界,人类社会面临的发展机遇增多,也面临更大的挑战,各国都受到重大动物疫情事件及其导致的公共卫生危机的困扰,如何进行有效的应对已成为各国的共同难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其他国家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的经验教训是非常必要的。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发展,美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发达国家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4.1应急准备充分。
4.1.1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比较健全 .
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应急方案得以实施。
美国在炭疽袭击和“911”事件之后,疫病问题成为生物反恐的一项重要内容,美国一直不断建设和完善突发事件管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系统。[29]美国的联邦应急管理署是向总统负责的独立政府机构,是国家应急响应和主管灾害救援的部门,国防部、农业部、卫生部、环境保护局等分工协作、统一联动,管理体系已经高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美国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措施主要实行以联邦政府垂直监管和各州共管的兽医管理制度。[30]美国农业部(USDA)设有下辖的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负责美国动植物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国家动物卫生应急管理中心(NCAHEM)具体负责应对重大动物疫情,其下属设有生物技术法规、动植物保护和检疫、野生动物保护、兽医服务、动物福利保护、国际事务6个部门。美国在动植物卫生检疫局(APHIS)内专设了紧急动物疫病反应指挥部(EPS),具体负责紧急反应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工作,此外,动植物卫生检疫局在美国动物卫生和流行病学中心设立了紧急疫情中心(CEI),专门负责紧急疫情的分析工作。[29]
其主要职责是:提出工作重点和进行指导;提供国家疫病监测和扑灭策略指南;为各州/地方政府提供重要兽医物资、防疫装备及人力支持;解决法律、立法、疫病控制、财政、管理问题协调和信息发布。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兽医管理部门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而且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兽医管理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30]州政府兽医管理机构有很强的自主性,所有地方流行疫情的控制决策都可自主制定,防控措施也由各州自主执行。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和内阁负责国家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反应,国家管理小组、突发动物疫情咨询委员会、国家应急管理部门、联邦-州政策研究机构等多个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组织开展动物疫情控制、后勤保障、信息交流、社会经济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此外,各州(区)也有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并设置了州动物疫病指挥部和地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负责执行具体的疫情控制任务。
新西兰的农林部生物安全局,[31]全面负责《生物安全法》的管理及实施协调工作,记录处理可疑新出现生物的报告,并对这些报告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内设风险分析、国际贸易和进出口管理三个处。[32]新西兰检疫局是农林部直属的执行机构,在奥克兰、基督城、纳皮尔等12个机场、港口口岸设有分支机构或办公室,负责新西兰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应对外来动物疫病的主要任务由三个疾病应对中心,即国家协作中心、国家疾病调查中心、室外执行应对中心承担。
4.1.2应急预案的制定较为详细科学 .
随着重大动物疫情的不断发生和对应急管理的认识不断加深,许多国家的应急预案的制定不断发展和完善。美国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开始了紧急反应方案的制定工作,如《美国国家动物健康应急管理系统刚要》、《疑似外来动物疫病或突发疫情的调查程序》、《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控制和扑灭行动人员安全措施》,并在73/53/EEC、79/511/EEC等规范中就规定了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猪水泡病、古典猪瘟、非洲猪瘟等多种动物疫病发生后应该采取的措施,在紧急动物反应方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十余重大动物疫病专门的应急行动指南,并已两次修订。
澳大利亚为了确保发生突发动物疫情能及时有效应对,政府各部门能按照统一的应急步骤开展行动,早在1991年就由动物卫生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共同拟定了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预案(AUSVETPLAN),包括疫情应急培训、兽医认证、紧急疫情报告热线等。该预案由《概述文件》、《动物疫病控制策略》、《操作程序手册》、《企业手册》、《管理手册》、《机构支持方案》、《培训资源》、《诊断资源》等8部分组成,经过了几次修订,补充了许多新的动物疫病控制策略,应急预案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
4.1.3经费和物资储备充足 .
美国重大疫情处置费用和检疫费用基本来自联邦财政拨款,实行财政年度预算和议会审定,主要用于动物疫情风险防范、监测、扑灭、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仅2008年用于动物疫病防控的经费就高达4.04亿美元。美国的国家兽医物资储备还是USDA应对重大动物疫情的重要措施,在国内多个配发中心储备有疫苗、诊断试剂盒、消毒物资、个人防护与洗消装备等各类应急保障物资,具备24小时应急空运和陆运能力,解决各州和地方在疫情处置中出现的物资不足问题。[33]
4.1.4疫情危机意识强,宣传力度大 .
对一个国家而言,国民的疫情危机意识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疫情应急管理的基础,许多国家不惜花费巨资对国民经常进行经常性疫情危机意识的教育和培养。为了及时获取疫情信息。
美国非常重视对养殖户和公众的宣传工作,他们印刷了大量的“警示卡”,主要涉及重大动物疫病,卡里的内容包括重大动物疫病的临床症状、危害、报告方法以及免费的联系方式等,努力让使大家都能熟知该病,通过广增报告的渠道,对重大动物疫病的早期发现和迅速反应是非常有帮助的。澳大利亚各州政府为了鼓励公民报告动物疫情,将动物疫情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制作了宣传卡,卡片内容包括报告要素、报告方法和报告的奖励等。
4.2预警预报制度完善。
4.2.1重视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 .
各国政府也早意识到动物疫病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美、澳、新西兰以及欧盟等都已进行了建设。[34]美国1996年就建立了“国家动物卫生报告体系”,澳大利亚也有功能完善的“国家动物卫生信息系统”;新西兰1991年就开始着手建立用于紧急动物疫病控制的信息系统。美国的动物卫生监测系统[35](National Animal Health Surveil-lance System,NAHSS),是一个整合现有的联邦、州和地方动物健康监测和监视工作的综合性集成系统,通过系统收集、整理、分析动物健康数据,NAHSS及时地将动物健康资料传递给相关部门,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提交美国动物疫情报告。目前NAHSS的合作伙伴有动物卫生和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动物卫生实验室网、国家动物卫生项目中心、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州兽医管理部门及执业兽医等。[36]在人与动物健康信息相互交流方面,USDA建立专人专项联络机制,永久派驻两名兽医官员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确保这两个机构彼此提供技术支援、共享国家疫情流行动态、暴露方面等重要信息。
4.2.2动物疫病追溯体系日趋完善 .
早在1990年,澳大利亚动物标识和疫病追溯体系就开始在动物尾标上使用二维码标识;1999年澳大利亚开始使用电子耳标;2005年开始全面强制使用牛电子耳标[37].政府补贴一部分耳标费用,为确保了耳标的质量,政府通过严格处罚年掉标率大于1%的耳标生产企业的手段,规范和管理耳标生产企业;1999年起,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首先开始建立国家牲畜标识系统,2002年开始分阶段实施。
目前,该管理系统管理了澳大利亚所有的牛,实行终身跟踪制度,实现了动物和动物疫病的可追溯性;从2017年开始,羊也纳入澳大利亚牲畜标识系统。
4.3赔偿制度实施合理可行。
处理紧急动物疫情时,扑杀政策是必不可少的,而扑杀政策顺利实施的前提便是给畜主以合理的赔偿。[38]为了落实捕杀措施,世界各国都建立了捕杀赔偿机制,对强制性扑杀的动物,按市场价格给予补偿;疫情处理中的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紧急疫情追踪和监测等费用也由国家承担。
美国还建立了“防治基金+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支持”的重大动物疫病损失补偿方案。防治基金主要由养殖户缴纳,政策性农业保险则由联邦农业保险公司和私营保险公司共同参与执行。而政府借助保费补贴、再保险、业务费用补贴和免税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关扶持,其中保费补贴的一般额度为所缴纳保险费的50%-80%,但会随险种不同作出调整;业务费用补贴的一般额度是业务费用的20%-25%;再保险是指国家保险公司和私营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分担机制,以此降低私营公司的经营风险;联邦政府对加入农险计划的私营保险公司,税收政策优惠,他们只需要缴纳1%-4%的营业税。市场支持是政府在市场供应方面的调整手段,通常以出口补贴、干预收购等方式来提高畜禽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出口市场和维持畜牧业生产[39].
澳大利亚根据突发动物疫情反应协议,农渔林业部将动物疫病分为4类,依据动物疫情对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大小,政府分别承担应对突发动物疫情所需费用的100%、80%、50%和20%的,剩余部分均由畜牧行业承担,在疫情发生时,先由政府和业界共同承担应急资金。这种在疫情发生时资金分配、培训和风险消除等方面的磋商机制,目前在世界上尚属首例。
荷兰动物健康与福利法含有一个赔偿系统,赔偿来自于动物健康基金,如果动物被屠宰或为控制动物疫病传播以其他方法处理。赔偿疑似染疫动物的价值等同于健康动物,而对于染疫动物其价值为健康动物的50%,在此前已死亡的动物则价值为0%.动物产品及材料将以处理时的价值给以赔偿,按照条款,这样确定的数额可被政府以通用方法确定核减。其价值将由执业动物评估员进行评估。一旦价值确定并被接受,部长将尽快告知所有者(养殖者)相关数额。给予赔偿可附加条件,涉及产出、卫生、动物补栏和该农场的兽医监督等。部长可减少赔偿、中止赔偿或要求再赔偿,如查确定某些条件未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