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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9-26 共57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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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探究
【第2部分】大学生法律信仰养成路径引言
【第3部分】法律信仰的概述
【第4部分】 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第5部分】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对策
【第6部分】高校学生法律信仰培育分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社会得以实现的内在动力,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更是依法治国的需要。当代大学生是我国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的历史责任。因此,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积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才能使大学生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调查并分析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及形成的原因,对于加强高校法律教育、减少大学生犯罪以及促进我国的法治实践顺利展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节 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

  最近新闻报道的一个 90 后女大学生复制银行卡、盗刷银行卡犯罪的案件,70 后犯罪嫌疑人以高薪招聘刚刚走出校园的90后女大学毕业生,并利用她的身份开"黑店",通过改装后的 POS 机,疯狂窃取众多顾客们 390 多张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在广东、湖南甚至到台湾等地刷卡消费或在 ATM 机上大肆取现,盗窃金额合计高达人民币 800 余万元。警察介绍,90 后大学生一开始并不知情,但后来工作过程中她察觉到了,想到自己每月 5000 元的工资,就选择默不吭声。明明知道其老板涉嫌复制银行卡、盗刷银行卡犯罪,却还帮助其老板盗刷他人银行卡,一次竟然刷了 470 万,其老板分多次取现,最终大学生及多名涉案人员被绳之以法。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这说明我们的大学生并没有真正形成对法律的信仰,在面对利益与法律冲突的时候,往往会牺牲法律。

  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更是呈上升趋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导致大学生知法犯法主要的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所致。为了全面了解当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状况,本人针对广东省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四所高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在调查对象上选择高职类院校大一、大二部分学生,本科院校大一、大二、大三部分院系学生,大都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共发放问卷 350 份,共收回有效问卷 325 份。从整个调查问卷来看(见图一 1、2、7、11、12、13 等题),当前我国大学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能够意识到法律和他们的日常生活、学习有一定的关系,学习法律知识是必要的。然而,当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还未真正形成(见图一 14、15、17、18 等题)。

  大多数大学生认为自己信仰法律,遇到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时候应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但实际上关于类似 14 题这样的问题"企业老板雇佣童工明显违反《劳动法》,您遇到这样的状况会怎么办?"只有 14%的大学生选择告老板,并且绝大多数大学生认为熟人好办事,大学生在认知和行为选择上是矛盾的。除此,本人针对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外语系、教育系个别学生进行了访谈,人数共计 30 名。从访谈中也可以看出,大学生有一定的法律信念,但不稳定,还做不到坚信不移、身体力行。

  第二节 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有很多,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会铤而走险或者知法犯法,本人认为主要是权力至上观念的影响、法制教育效果欠佳、大学生法律信仰摇摆性、法治观念的贫乏等多种原因造成的。

  一、法律工具主义的影响

  法律工具主义,顾名思义,就是把法律作为一种工具,来达到某个阶级维护统治,实现利益的手段。

  从中西方法律传统来看,西方国家法治建设的时间比较长,民众具备一定的法律信仰。众所周知,西方的法律信仰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希腊哲学圣贤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提出了一些观点,虽然没有直接提到法律信仰但已经体现出法治的思想。例如,苏格拉底之死其实就是最好的例证,表现出苏格拉底对法律的忠诚。

  柏拉图也曾说过:"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不是哲学家,而且在较短时间里又没有好的办法使统治者变为一个哲学家,则法治比人治要好。"这些观点都体现了法治思想观点。从西方的法律进程来看,西方的法律思想经过多年的积淀,民众已经具备一定的法律信仰。例如,启蒙思想家反对专制和神权,提出民主、法治、人权的主张。资产阶级革命后法国、英国、美国,已经开始运用理性、正义的法律来规范各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至上"法治世界观逐步形成。

  相对西方,中国的现代法治起步较晚。事实上,中国在先秦时期主张过法治,也有一些法治思想。例如,春秋战国时期,反对"礼治"和"人治",提倡"以法治国"、"法不阿贵".然而,法律仍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皇帝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利和自由、民主更是被权力掩埋。到汉武帝时期,更是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得法治在中国没有成长起来,随后的几千年里我国都是以礼为主,以 德为主,德主刑辅的一直延续到清末。中国古代的法律被国外学者称为儒家的法律。原因是皇帝高高在上,一言可立法,一言也可废法,掌握生杀大权,使得民众更信任、更崇拜的是权力,而不是法律。
  
  近代法治始于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改革开放,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为了与经济相适应,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国家出台了一部又一部法律规范。现代法治思想的产生则始于199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确定下来,1999 年又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中国正式踏上了法治国家的行列。如果从 1997 年党的十五大,确定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开始,到目前为止仅仅十六年的光阴,中国从"一五"普法到现在的"六五"普法,中国公民略知一些法律条文,知晓一些法律常识,但当代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仍然不容乐观。

  调查问卷第 6 题:您认为法律信仰的含义是什么? 29%的学生选择了"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只有 26%的同学选择了"法律至上",这说明法律工具主义的传统对现如今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还非常深远。

  调查问卷第 15 题:"有人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刀把子',您认为这句话对吗?"38%的学生选择了"对",32%的学生选择了"不对",30%的学生选择了"不知道".这说明大学生仍然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一种工具。可见,法律工具主义阻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

  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单纯看作是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工具,政治的附庸,思想上带有严重的独断专行的倾向。如果把法律当成一种工具,法律将失去其内在的价值和意义。当人们服从法律仅仅是因为害怕被法律的强制性制裁,那人们就无法真正将法律作为信仰的对象。

  二、司法机关公信力缺失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司法机关是体现法律权威的地方,司法机关公正与否直接影响公民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影响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司法不公已经成为现实社会生活中非常突出的问题,近年来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以权谋私、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突出,司法公信力不高、司法腐败现象频发导致公民法律信仰迷茫,影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

  在中国司法体制中, 检察制度、审判制度等许多方面还不完善,法院独立审判权难以行使,大量的以言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存在。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缺乏其公正性,打官司演变成了打关系;一个同样的案子在不同地方、不同法院却得出了不同的结果;有的当事人即使打赢了官司,其诉讼权利也难以得到实现。司法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法律效益的低下,造成全体社会公民对法律期望值的下降。

  调查问卷第 18 题:"您认为目前我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情况怎么样?"77%学生选择"熟人好办事",10%的学生选择"听指令办事",仅有 13%的学生认为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是依法办事。这说明类似于社会上流传"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等等一些不良风气,已经传播到大学,大学生对类似这样那样的司法不公正的现象司空见惯,导致很多大学生对法律失望,对法官失望。

  三、大学生权利意识的缺乏

  中国数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带有明显的人治特点,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强调国家利益,忽视个人权利自由。因而,中国传统的治国理念成了现代法治最大的障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公民都把法律看做是惩戒犯罪的手段,从而和法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现如今公民的权利意识已经被唤醒,但是 "熟人好办事"走后门的思想在大学生思想中根深蒂固,解决纠纷习惯从法律之外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在现代法治意识中,权利是平等的,公民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权利与义务对个人来讲,承担义务就必然享有权利,享有权利也必须承担义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然而,我们的大学生对这一点是缺乏认识的。这样缺位的法律意识,其主要原因在于要不断增强大学生公民的权利意识,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四、法制教育效果欠佳

  高校法律信仰的培育主要依靠大学的法制教育,目前对于普通本、专科的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主要是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来完成。当前,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状况不容乐观,培育的理念、原则、方法和手段落后,严重影响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时少。目前,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对法律基础课重视不够、课时较少的现象,尤其在高职高专院校,公共课要为专业课"让路",更多的课时拿出来上专业课,公共课的总学时没变,但理论课时在减少,法律基础知识内容丰富且自成体系,课时不够就无法讲深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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