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违法行为幵展调查的职权,这是中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笔者认为,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违法行为始终是客观存在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依法、正确、充分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违法开展调查的职权,才能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更好地实现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的法治目的。但是,在当前的检察实践中,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违法行为开展调查这项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虽然笔者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几点粗浅的完善建议,但还有许多不足和遗漏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从工作机制的完善、整合诉讼监督资源、理顺工作关系等方面加以深入研究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我国民事检察的功能定位和权力边界[J].中国法学,2013 ( 4 )。
[2]刘本荣、陈承洲。民事抗诉公权监督属性的迷失与归位[J].西部法学评论,2013(4)。
[3]王建国。列宁一般监督理论的制度实践与借鉴价值[J].法学评论,2013(2)。
[4]吴建雄.检察权运行机制研究[J]法学评论,2009 ( 2 )。
[5]朱立恒。我国刑事检察监督制度改革初探一一以刑事检察监督的弹性化为中心[J].法学评论,2010 (1)。
[6]李娜。检察机关如何拿捏诉讼监督分寸[N].法制日报,2010-10-11.
[7]陈霄。学界担忧“检察调查权”缺少监督[J].法治周末,2010(6)。
[8]卢乐云。发现犯罪与保障人权[J].人民检察,2010(3)。
[9]谢财能。程序视角下诉讼监督的权力结构及配置[A].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0 ( 4)。
[10]〔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1959:184.
[11]冯喜桓。简论检察机关的法律调查权[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1(2)。
[12]荆知仁。试论强化监察院调查权能力问题[M].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
[13]〔美〕博登海默。法理学一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姬敬武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14]陈霄。学界担忧“检察调查权”缺少监督[J].法治周末,2010(6)。
[15]刘国媛、花耀兰。准确定位依法拓展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N].检察曰报,2011-6 - 1 0.
[16]万春。关于完善诉讼违法调查权的几个问题[N].检察曰报,2009-1 - 16.
[17]陈卫东。新刑诉法从九方面规范强化法律监督[N].检察日报,2012-4-1.
[18]李波。论犯罪控制视野中的刑事诉讼监督[J].政法论丛,2011(12)。
[19]张志超。浅议检察诉讼监督权的完善[J].法治与经济(上旬),2012(11)
致谢
光阴荏苒,时节如流。不知不觉间,三年的在职法硕生活就要过去了。
对于这次参加工作十多年后再次入校学习的难得机会,我很珍惜,也尽可能地保证了学习的时间。三年之中,我收获了知识,收获了友情,得到了成长,得到了提高。回首来时路,我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我想感谢湖南师范大学在职法硕班的授课老师,不论是夏日炎炎,还是寒风朔朔,他们都是认认真真地备课,孜孜不倦地传授给我们知识和正能量。特别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王彬辉老师,不厌其烦多次指导我修改论文,使我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论文写作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升。
我想感谢我的家人和朋友,是他们的支持和鼓励,使我克服各种现实困难,坚持如期地完成了在职法硕各门功课的学习。
尽管又将离开青春洋溢、书香沁脾的师大校园,但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秉承湖南师范大学“仁爱精勤”的校训,在生活做好人,在工作中做好事,兢兢业业,努力成就一段无悔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