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税法造成的冲击,是由于税收及相关配套法律的立法滞后,税务机关执法手段滞后、征管模式的信息化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商业模式创新带动经济及社会的变化调整,并引发传统与现代博弈的结果,行政调配效率落后于市场调整等多层面的原因造成的。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及部分国家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制定了许多政策,有的已付诸于法律实施,这为我国在此方面的完善提供了参照。
我国对电子商务所涉及的税法完善时,可从核心的立法、执法、社会综合配套措施等方面着手。立法方面可将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全部法律规范纳入国家立法规划,统筹协调,制定出符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具有保护、引领作用的前瞻性的法律规范。针对具体的税收法律在适用时存在的问题,在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进行相关规则的扩充,使其能有效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方面可通过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电子税务登记制度,推行电子发票实现以票控税,依托信息技术建立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实现软硬件及人才队伍的现代化等方面完善;社会综合配套措施方面可从加强行政机关信息网络的整合及社会公共信息网络建设、融合方面展开,构建各领域协调配合机制,打通阻碍信息共享及交互的屏障,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征信管理体系等。通过上述组合措施的实施,实现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的税收监管的目的。
电子商务的发展引发的包括税法构成要素无法适用的相关问题,相信会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得到解决。由于笔者在相关法律及税收实务领域的知识储备有限,只提出税法构成要素这一局部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对该领域综合性的税收法律的完善,有待今后加强研究。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领域的法律规范都在不断完善中,在本文完成之时或一段时间后,一些问题会因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公布实施而得到解决,如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73、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74,对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工商登记等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虽然有些规范只是政策性文件,但为后续相关立法提供了依据。笔者期待文中所提到的问题能不断的得到有效解决,并会继续关注本领域的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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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带着对法学知识系统深入学习的渴求,在桂花飘香、绿叶吐露时节走进了阔别已久的知识殿堂,开始了各种法学思想的碰撞。学识丰富、谆谆善教、幽默清雅的老师,才智皆具、活力迸发、斗志昂扬的同学,伴我走过这段充实而又多彩的学习生活,在法学知识储备增加的同时,也谱写了一段难忘的校园同行曲。
光阴似箭,浑然不觉中,这段学习之旅即将结束,在无比留恋之际,将千言万语融于“感谢” 二字,呈向启迪、恩泽于我的人。首先感谢这片静心凝神的土地,给了我深思的机会及方向的指引;感谢法学院诸位老师的知识传授与品格的影响;特别感谢萨其荣桂老师,在其身怀六甲期间仍不顾自身不适,亲自到学校对我论文的立题、架构、写作等环节进行悉心指导,几句关键性的点拨,就达到拨云见日的效果,使我少走了很多弯路,其敬业、热情、高效、精细的行事风格值得我学习,在此祝萨老师及腹中的宝宝快乐安康;感谢工作单位的领导、同事对我学习的关心与支持;感谢那些热心帮助过我的同学;最后要感谢家人物质及精神上的支持,这是我能顺利完成学业的最大保障。
马上要向下一预定目标进发了,封装起在内蒙古大学的美好记忆,继续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让精神之树永葆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