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保险硕士论文

保险公司“以房养老”业务的开展方式结论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2-11 共1898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第1部分】保险公司开展“以房养老”的业务模式研究
【第2部分】保险公司“以房养老”业务的发展模式研究引言
【第3部分】“以房养老”及其国内环境分析
【第4部分】国内外“以房养老”业务的经验和教训
【第5部分】我国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的两种模式
【第6部分】 保险公司“以房养老”业务的开展方式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五章结论和建议

  第一节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和比较国内外“以房养老”的业务开展经验,对国内外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及教训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中国的“以房养老”市场环境作了分析,可以发现,“以房养老”在国内的呼声很高,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宏观环境就决定了其开展的可能性,另外,微观市场一一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市场,也提出了对于“以房养老”业务的需求,这就更加验证我国可以并且急需开展“以房养老”业务。考虑中国的环境和“以房养老”在中国失败的原因,创新性的提出了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的两种模式,并通过定价模型演示了两种模式的区别,发现两种模式在风险类别以及房租处理时间上存在差别。两种模式各有优劣,现阶段来说非独居或者有子女的老人比较不适合反向抵押保险的“以房养老”模式,而房屋置换养老地产模式适用性相对广泛。

  在开展业务的同时,保险公司必须认清的是,短期内,“以房养老”业务的市场规模不会太大,毕竟传统观念和现有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都会制约“以房养老”业务发展进度。同样发达国家的“以房养老”业务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业务开展机构在开展过程中不要过干急躁,市场上需求是存在的,该业务一定有发展空间,需要不断提尚自身的业务水平以适应将来的市场需求。另外,“以房养老”业务若要在中国成功推行,初期必须有政府出面,给予各方参与的信心。

  政府必须完善各项规定,在提供政策支持和稳定房价上做好工作。

  第二节建议

  许多学者对于“以房养老”业务开展中的障碍进行分析,主要的观点是认为阻碍“以房养老”业务开展的因素有三:70年产权问题、传统观念问题和房价波动风险。在之前的论述中已经提出,70年产权的问题保险机构可以和政府协商,参照国外的模式,对于参与“以房养老”业务的房屋给予特殊的法律支持;房价波动问题上,一方面政府已经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市场信息,平稳房价走势,另一方面,在初期“以房养老”业务到期时,若到期房屋价值和保险机构贷出资金金额相差过大(这需要设定一个比例,按照保险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具体估计),政府需要对保险公司投以部分资金支持。传统观念束缚固然是一方面,但对于部分独居老人也不愿意参加“以房养老”业务的原因,本文认为是老人和开展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老人对于业务开展方的定价、服务等存在怀疑。为解决这类问题,以下将对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创新,设立几个新的险种,主要针对参与养老地产业务的老年人。

  一、医疗服务不及时险

  投保人:老人或其子女

  被保险人:老人

  保险人: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未获得及时医疗服务而导致疾病加重甚至残疾或者身故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①疾病加重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出医疗需求但未得到及时的服务,并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10日内因情况而发生疾病加重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②身故、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发出医疗需求但未得到及时的服务,并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10日内因情况而发生残疾甚至死亡事故的,保险人按约定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和死亡保险金。

  责任免除:①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出医疗需求,但是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匿疗服务+及时的情况,保险人+负保险贞任。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出医疗需求,养老地产服务中心给予的医治老人不接受的情况除外。

  二、业余生活不丰富险

  投保人:老人或其子女

  被保险人:老人

  保险人: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保险公司。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养老地产机构中居住,养老地产管理方没有提供相应的业余活动,致使被保险人娱乐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业余生活匮乏,保险人要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老年人自身性格孤僻,不与外界交流,不参与养老地产机构组织活动的情况除外。老年人因身体状况不允许,不能参与活动的情况除外。

  三、“以房养老”业务宣传方案

  为扩大业务的受众,本文为“以房养老”业务设计了一段宣传语,具体内容为:您是否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儿女各有自己的新的家庭,是否倍感孤独?是否看到辛苦工作的儿女,也想为他们分担忧愁?或许,您的老年生活不该如此!

  您拥有的不仅是房子,您的房子不仅可以用来居住!房子是您晚年生活的安乐窝,也将保证您的晚年生活质量,完成您年轻时走遍四方的梦想,如果,现在加入我们的“以房养老”业务,您将可以获得的不仅是资金,更是通向幸福生活的一把钥匙。我们这里有专业的理财人员,负责对您心爱的房屋进行维护,负责您每月的生活支出,以及其他的更加高层次的生活要求,您也可以选择简单的生活,将每月多余的资金节省出来,帮助您的儿女偿还令他们担忧的房贷。此外,我们还将为您的健康、您的丰富的业务生活提供专业的服务。如果,您不想再做那么劳累的传统中国老年人,想潇洒走一回,请加入我们的老年幸福计划,用您的房子,打造全家的幸福生活。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