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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上涨与农民增收的关系研究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01 共10733字
  第 1 章 引言
  
  1.1 选题依据
  
  1.1.1 选题来源
  
  众所周知,经过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人们整体实际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此同时,却出现了与人均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不协调的现象,即收入分配明显的两极分化;并且这种收入分配差距仍然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农民处于明显的收入严重低下的地位;近些年来,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的比值一直居高不下,农村内部居民收入的差距也越拉越大,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1984 年城乡收入比为 1.84:1,2001 年为 2.86:1,2002 年至今一直保持在 3.2:1 的水平之上。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也从 1978 年的 0.2124,上升至 1984 年的 0.2439,2000 年突破 0.35,2011 年高达 0.3897.经济快速发展的道路上出现如此尴尬的局面,很显然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农民收入相对偏低的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且须从理论和政策各方面,对如何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等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和探讨。
  
  农民收入水平低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业产业性特征等等,到微观层面的价格制度及与此相关的价格形成机制等等,都有其不合理的成份。在微观层面上,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农民工收入处于工资收入水平的最底层,以及市场经济不成熟阶段的价格机制扭曲等等,都是造成我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农民收入相对低下的重要原因。直至 2000 年,我国的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依然达到60-70%.农产品价格相对于工业品价格普遍偏低,在工农产品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不等价交换,显然是使农民收入持续低下的极其重要的原因之一。
  
  笔者认为,在我国过去和现阶段,农民收入低、城乡收入差距大,这与农业的产业性特征、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等密切相关,并且也有大量的数据和论文对此进行论证过。不过,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成熟,市场机制以及与此相应的价格机制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农产品价格以及农民劳动要素价格的高低将成为影响农民收入的非常重要或基础性的因素。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还是西方经济学中的要素价格理论,都深刻地论证了价格与收入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经济事实也证明了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之间具有极强的相关性。自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差距出现过的两次较大幅度缩小都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有关。一次是1979-1983 年,此期间城乡收入比率下降了 75 个百分点,而 1983 年的农产品平均价格比 1978 年提高了近 50 个百分点。另一次是 1995-1997 年,此期间城乡收入比下降了 39 个百分点,而 1997 年,农产品平均价格比 1994 年提高了约 40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城乡差距出现缩小趋势的时期,同时也是农产品价格上升幅度较大的时期。
  
  正因为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具有相当重要意义,所以,农产品价格调整和改革等问题,引起了不少专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些学者认为农民收入对农产品市场的依赖性很强,一旦农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农民收入迅速减少,并以统计数据为证,说明两者存在总体协同性,提高农产品价格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一些学者认为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将导致整个市场产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农民增收部分在“溢散效应”、“反馈效应”、“区别效应”的共同作用下所剩无几,甚至实际上是减收;大部分学者对前两个极端观点持中立态度,认为农产品价格上升的确会使农民增收,但其他产品价格水平提高将降低这一影响程度。笔者认为学者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正好说明了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各种途径中,农产品价格相对合理地市场规律的上涨对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选取农产品价格作为研究视角,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对农产品价格相对合理上涨对农民增收影响进行研究,以期为提高农民收入出谋献策。
  
  1.1.2 选题意义
  
  1.1.2.1 理论意义
  
  长期以来,如何解决农民收入问题一直是理论研究的重点。国外学者很早就对价格与收入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有关农产品价格稳定上涨对农民增收意义的相关理论,从经典到现代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均已相当成熟。因此,在纯理论方面本文很难有比较大的突破。然而,在国内,对如何增加农民收入的理论研究虽然已经有了比较长的时间,但无论是过去还是当前,很多学者们更多地倾向于从政府政策的角度来考虑如何增加农民收入,而从价格方向和从市场机制方向来研究如何使农民增收的相关理论研究并不太多,至今鲜有文献严谨深入地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系统地对两者的相关性进行分析。笔者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成熟,收入分配是否公平更多地取决于初次分配,而初次分配是否合理又取决于价格机制;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只是在再次分配领域,同时也只是起到微调的作用。基于此观点,本文侧重于利用基础理论结合历史统计数据,分析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的重要影响,探寻农产品价格相对合理上涨对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并以实证分析验证理论结果;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快速有效地提高我国农民收入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1.1.2.2 现实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得农民在收入初次分配阶段一直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现如今,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明显,农民收入相对严重偏低。工业与农业之间,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发展越来越不协调,极大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引发了一系列诸如“土地抛荒”、“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因此,要实现国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是尤为重要且刻不容缓的。本文分析农产品价格相对上涨对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旨在探寻基于农产品价格合理提高,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通过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农民在收入初次分配阶段取得应有的公平地位,让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于农民,逐步抑制住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并且使城乡收入差距慢慢缩小。
  
  在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经济事实也充分证明了,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对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决定性意义。美国 20 世纪 70 年代早期,小麦等农产品价格增幅达到了历史最大值,同期农业收入在美国近代历史上首次超过了非农业。而我国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最大的两个时期,也正是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最快、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幅度最大的两个时期。我国农产品价格在 1979-1983 年与1995-1997 年两个阶段的上涨幅度最大,分别提高了约 50 个百分点和 40 个百分点,而同期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程度也是历年之最,分别下降了 75 个百分点和39 个百分点。因此,本文以农产品价格作为切入点,梳理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之间的理论关系,研究农产品价格相对合理上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1.1.3.1 关于价格与收入的理论研究成果
  
  对价格与收入的关系研究,国外学者进行得较早,其理论框架已经相当成熟。当前主流的理论思想大致分为两派:劳动价值论与均衡价格论。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商品价格由商品价值决定,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商品价值量由该商品的劳动量决定,即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生产商品的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唯一尺度。所以也是衡量生产者商品所能换回的价值量的大小,即交换价值的大小,也可以说是价格的高低。因为在劳动价格理论中,交换价格表现为一种商品和另一种商品的交换比率,即价格(价格即一种商品对另一种商品的交换比率)。根据劳动价值理论,如果某一商品所能换回的商品量越多,即交换价值越大,该商品生产者的所得就越多,即收入就越多。
  
  均衡价格论认为,商品的价格是其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相等时形成的均衡价格。需求价格是消费者购买一定量的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由这一定量商品对消费者的边际效用决定;而供给价格是生产者生产一定量的商品所愿意接受的价格,由这一定量商品的生产费用决定。生产要素持有者所获得的均衡收入,即是生产要素的均衡价格,其形成原理同商品完全一致。但生产要素的需求是由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中派生出来的,所以当生产要素供给价格不变时,商品价格越高,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需求越大,生产要素的需求价格越高,均衡价格也就越高,即生产要素持有者的收入就越多。
  
  1.1.3.2 20 世纪以来国内外学者关于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相关性的研究成果
  
  关于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的研究,国外学者主要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而国内学者 20 世纪 90 年代才纷纷开始关注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的研究。
  
  结论大致可分为三类:
  
  (1)认为农产品价格上涨与农民增收具有正强相关性。
  
  “蛛网模型”是关于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农民收入影响的研究中最重要的理论成果,是用于分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农产品价格及其产量为何以及如何偏离均衡状态发散式波动的。它先由 Schultz 等于 1930 年提出,后经 Kaldor 和Ezekiel 分别于 1934 年和 1938 加以扩展。该理论认为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的这一特性,其供给是由上一期的价格决定。大多数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小,而供给价格弹性较大,极易形成供给价格弹性大于需求价格弹性的情形。
  
  根据蛛网模型理论,这时的农产品价格、供给量和需求量一旦偏离了均衡点,就不能够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动恢复至均衡点,而是发散式的增大偏离量。
  
  因为当农产品价格高于市场均衡价格,农民会增加农产品产量,造成下一期农产品供大于求,价格大幅度下跌;价格下跌超过市场均衡价格,又会使农民减产,造成农产品供不应求。如此反复,使农产品价格形成发散型的蛛网波动。而由于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小,价格下降幅度总是大于产量,致使农民损失惨重。
  
  Schultz1964 年在《改造传统农业》中,基于西方经济学中的均衡价格分析方法,提出收入流价格理论。他认为,收入是一个流量概念,是由每单位时间既定数量的收入流所组成。收入流数量的增加就等于经济增长。他指出在改造传统农业时不能忽视农产品的价格水平,因为农产品价格提高或降低会使收入流入或流出农业。在某些农业部门已成为高生产率部门的某些国家,政府会通过提高农产品价格使某些收入转入农业产业,以改善农民的经济地位。而在某些以经济增长为主要发展目标的低收入国家或发展中国家,政府会降低农产品价格,使农业中的某些收入转向工业,推动工业化发展。
  
  Scherer 于 1969 年所着的《产业结构、战略与公共政策》中,其第二章通过分析美国谷物种植业的产业结构来研究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主要观点是:由于农业产业具有大量的卖家、产品同质性很高和进入无障碍等特性,在实际上非常接近于完全竞争型产业,且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其他产品而言更小,导致农产品价格较低和波动较大成为农民贫困的重要原因。通过研究美国 20 世纪 30 年代至 90 年代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供需量及农民收入的变化,发现农民收入随着农产品价格的急速上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Mellor(1969,1978)通过研究粮食价格变动对粮食的消费者和生产者产生的影响程度,证实了农产品价格的变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巨大。首先他认为,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量中大部分全部用于消费粮食,粮食价格无疑会使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收入减少。其次,他指出粮食相对价格变动通常是由国内粮食产量变动引起的。如果价格上涨的比例与产量下降的比例相同,则所有生产者收入只会有轻微减少;如果价格上涨的比例仅是产量下降比例的一半,那么生产者收入会出现大幅度的下跌,并且低收入粮农比高收入粮农遭受的损失更大;如果价格上涨的比例超过产量下降的比例,则高收入阶层的粮农实现增收,而低收入粮农由于收入增量中的大部分要用来消费粮食,所以可能面临实际收入减少的境况。
  
  Scandizzo 和 Bruce(1980)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农场消费占了农业生产的很大一部分。这个部分可以通过从总产出中扣除来测算市场剩余的供给响应,也可以被看做是产出响应的一部分进行测算。但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必须考虑净供给响应中对需求响应的评价。因为,农民收入水平随着农产品价格的增长而提高时,农场消费也在上涨。这种正向的需求响应会部分抵消产出对价格变动的响应,以及降低市场剩余对价格变动的净响应。影响农业生产盈利能力的是,农产品自身的需求价格弹性,及其相对价格(即相对于农业投入品和消费品的价格)。他们通过测算 6 个不发达国家(阿根廷、埃及、肯尼亚、巴基斯坦、泰国和南斯拉夫)的名义和有效保护系数、国内资源成本、净经济效益系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补贴等值,以及生产者和消费者剩余,对国内贸易条件受农产品价格影响程度进行研究。结果表明,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部门与其他经济部门(特别是制造业)之间的贸易条件相当恶劣。政府对农产品价格强行干预,严重扭曲了市场效率和收入分配效应。并认为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可以改变国内贸易条件,使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实现增收。
  
  速水佑次郎(1988)根据日本经济发展的实践,提出了“速水农业发展阶段论”.该理论把农业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以增加生产和市场粮食供给为特征的发展阶段,提高农产品产量的政策在该阶段居于主要地位;以着重解决农村贫困为特征的发展阶段,通过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是这个阶段农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以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为特征的发展阶段,农业结构调整是这一阶段农业政策的主要目标。其中对第二阶段的划分,正是基于支持农产品价格上涨与农民增收强相关这一观点。
  
  李纯英(1998)与速水的结论存在相同之处。她通过统计数据的比较,认为农产品产量与价格是决定农民务农收入的决定性因素。只有农产品价格和产量都高,农民增收效果才会明显。并且她还认为,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还存在间接影响。主要包括对农民务农积极性、农民农业投入、农民对农业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这五个方面的影响。农产品价格上涨的间接影响可使农业产业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使农民收入得到保障。她还指出,农产品价格下跌将迅速减少农民收入,但是农产品价格上涨使农民加大再生产投入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出来。
  
  Benjamin、Brandt 和 Giles(2012)在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帮助下,利用100多个自然村和9个中国省区的数据对1987-1999年中国农村收入分配的演变以及增加收入不平等的原因进行分析时,发现 1995 以后农村居民收入不平等加剧,农民(尤其是处于收入分配底端的农民)的绝对收入下降。而由于这段时期内的农产品产量并没有显着减少,因此这种绝对收入的下降应该完全归因于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下跌。此外,他们还指出,处于收入分配底端的大部分农村居民都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他们之所以处在收入分配的底端,并且绝对收入不随整体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而增长,其原因是他们缺乏从事非农收入的能力。所以,Benjamin 等人认为我们需要重视农业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中的重要性,并且要将促进农民增收的研究重心转移到农产品价格上。
  
  此外,张冬平和刘旗(2002) 以河南省为例,把农产品市场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量化,发现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农产品市场的波动对农民收入存在很大影响,尤其是对中低收入阶层的农民来说,这种影响更大。因为农产品销售是中低收入阶层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侯琳琳和黄勇(2011)明确地将农产品相对价格作为研究对象,将其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乡收入差距联系起来,认为仅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能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在于政府通过提高农业补贴和实行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减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实证方面,李会敏(2005)利用投入产出模型对不同年份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进行分析,发现由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对自身的反馈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率仅仅只是略低于农产品价格上涨率。何蒲明和朱信凯(2013)选取农产品生产价格、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为内生变量建立 VAR 模型进行分析,发现三者具有长期均衡关系,农产品价格正向影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且对后者的影响更大。谢长伟和张东平(2010)、郑素芳和张岳恒(2010)采用传统的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农民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农产品价格、非农收入是影响农民收入增加的最主要因素。
  
  (2)认为农产品价格上涨与农民增收呈现正弱相关性。
  
  Johnson(1948,1951,1953,1954)从农产品价格与农村劳动力流动两个角度来研究农民收入问题。他通过对美国农业当中的要素回报进行估计,并将其与其他产业的相比较,发现提高农产品价格、减缓必要的劳动力流动无助于农民家庭福利的改善。他认为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收入的提高是降低农业劳动力的外流率反作用于农业劳动的一种回报,且这种回报是一次性的。当农业和非农业劳动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增长回到最初水平,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就消失了。他认为农民收入主要取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程度和农民对人力资本的投入程度,而非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价格水平的高低只是影响了投入农业生产的要素数量,但是对除了土地以外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报酬并不存在影响。农民只能通过要素市场才能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因此要使农民增收,就是要使经济增长的成果充分惠及农民,并且只有改善要素市场运作这一途径,而不能依赖于农产品价格的提高。
  
  杨继国(2003)认为中国的农产品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卖方完全自由竞争,而买方垄断,形成一种特殊的农产品二元市场结构。垄断形式有两种:一是市场垄断,指农产品的收购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企业,以及流通中介)凭借自身对市场信息的掌握、以及资金优势,对农产品压级压价进行购买,压榨农民。二是政府垄断,指政府以稳定农产品价格为由,指定收购商、限定收购价,对农产品收购过程进行干预。他认为,不论是哪一种形式的买方垄断,农产品价格上涨虽然能使农业利润增加,但大部分会被非农产业通过垄断低价从农民手中掠夺而去,农民实际收入并未明显增加。
  
  赵复强和卜庆娟(2006)认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伴随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上涨,农业收入与非农业收入的差距拉大,使得农产品提价对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效应和激励效应均大大减弱;农业人均资源稀缺、农业生产规模小、农产品商品率低等农业产业现状,决定了单靠农产品提价不可能解决农业产业比较利益偏低的问题;通过政策提高农产品价格在扭曲贸易条件的同时并没有表现出促进农民增收的较高效率。因此,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虽然存在着收入效应、激励效应、资源配置效应和政策机制再造效应等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已经在不断减弱了。
  
  Ivanic、Martin 和 Zaman(2011)与 Mellor 一样,也认为低收入人群的支出大部分用于消费食物,并且还认为农业收入是贫困家庭重要的收入来源。但他们通过评估 2010 年下半年 38 个中低收入国家中单个农户粮食产量和消费水平,以及食品价格上涨对家庭福利的影响。价格变动对贫困的影响后,所得结论与Mellor 存在较大差异。研究结果显示,2010 年年中爆发的全球粮食价格上涨幅度巨大,超过了农产品产量的下降幅度,但由于它给粮食净买家带来的损失大于给粮食净卖家的获利,使得粮食价格的提高并未给农民带来收入大幅度增长,还导致世界贫困的人口数量和深度均增加了。
  
  此外,黄珺等(2006)认为在农民接收农产品市场信息滞后、农民在农产品市场的势力相对薄弱的条件下,农产品价格升高难以使农民真正实现增收,并且国家对农产品提价的政策效果也不显着。陈艳和王雅鹏(2004) 认为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虽逐年下降,但仍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利用传统对数回归方法对影响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因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农产品收购价格上涨是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增收的具有较大的负效应,将削弱农产品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增收效果。杨丽莎(2011)采用动态面板模型的 GMM 方法,借鉴新古典理论的条件收敛框架,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对数、农产品价格,以及加工贸易进、出口和财政支农三个控制变量为解释变量,建立农民收入增长模型。实证结果表明,农民并没有从农产品价格上涨中显着获益,而加工贸易出口和财政支农对其影响显着。
  
  (3)认为农产品价格上涨与农民增收负相关。
  
  张庆旭和陈海燕(1997)认为通过提高农产品价格以达到农民增收的这种方式或者理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下存在缺陷。他们建立了一个农产品、农用工业品、基础工业品和居民日用品的价格系统,认为这四者相互影响,可以看作一个整体运作的系统。在工业企业预算的软约束及工人工资“刚性”的约束下,农产品价格上涨会造成成本推动型的价格普遍上涨,形成“溢散效应”;因此而上涨的农用工业品价格,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减少,张庆旭将其称为“反馈效应”;在此情形下,通货膨胀导致总体物价上涨,使市场货币对工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不均衡,工业品价格比农产品价格的反应更迅速,形成“区别效应”.他们认为在这三种效应的共同作用下,预期的农民收入丧失殆尽,整个价格系统的环境恶化,两者恶性循环。
  
  邱强和余巍巍(2004)认为农产品属于完全竞争产品,且需求缺乏弹性。在此基础上,利用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假设农民收入全部用于购买农资产品,则农产品价格上涨将伴随着农资产品搭车涨价,使得农民收不抵支。
  
  袁玉坤(2005)认为农民收入和消费结构,以及土地收益率的变化是决定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影响程度的重要因素。他认为农民收入多样化,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占比逐渐减少,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收入增加的贡献越发微弱。并且农民收入大部分用于家庭生活消费,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同时,又带动了其他产品价格和工人工资普遍上涨。使农民消费支出幅度大幅上涨。而当土地单位面积产出难以提高时,土地的投入费用在农资价格上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下增长较快,使得农民务农土地成本纯收益率持续下降,在更大的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实际收入。陈满雄(2008)与之持相同观点,认为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权重下降使得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减弱,并指出农产品价格上涨使物价结构性上涨扩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更快,使农民利益受损。
  
  刘耀森(2012)也选取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民收入作为内生变量建立 VAR 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均与农民收入负向弱相关,前者略小于后者。因此,他认为提高农产品价格并非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
  
  笔者认为致使分歧产生的原因有三:第一,学者们关于农民概念的定义不同。学者所论述的农民,有的是农业生产者,有的是农村居民。第二,学者们所论述的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产生影响的时间跨度不同。因为农产品价格变动所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反应出来的时间不同。第三,学者们论述的角度不同。
  
  认为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具有正强相关性的学者将研究焦点集中在农产品价格的高低对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上;而认为正弱相关或负相关的学者,则是普遍将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定义为政府对农产品提价,是研究政府提价行为对农民增收的影响。除此之外,以上没有考虑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存在负面影响的学者,其结论过于理想或片面;而有考虑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会产生负面影响的学者,一部分没有对这种负影响程度进行测度,另一部分虽然进行了定量分析,但是却没有将农产品价格上涨产生的实际负面影响从成本上升或消费支出上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分离出来,严重影响了其结论的真实性。
  
  1.2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1.2.1 研究方法
  
  (1)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研究为主,实证分析为辅。
  
  以理论研究为主的定性分析:首先,梳理产品价格与劳动者收入相关的理论内容;其次,基于均衡价格理论,严谨深入地分析农产品价格如何影响农民收入,以及影响农产品价格的基本因素。以实证分析为辅的定量分析:利用统计方法处理数据,描述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的现状特点和预测两者的未来发展趋势;横纵向对比国内外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的历史数据,分析两者的相关关系;最后利用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的实证方法,测度粮食价格对粮农收入的实际影响程度,以对理论成果进行验证。
  
  (2)坚持比较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
  
  本文将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六个国家和本国各个发展阶段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的增长情况进行横纵向比较研究,再根据对比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此外,对比我国农民收入与农产品价格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特点,找出现阶段我国农民收入与农产品价格存在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使农产品价格合理相对上涨的政策建议。
  
  1.2.2 技术路线
  
  1.2.3 全文研究架构
  
  本文共有五个章节:第一章,引言部分,提出所研究的问题,分析研究背景及意义,简述文章采用的研究方法,并对全文研究架构做出总体说明。第二章,对东西方经济学中价格和收入的相关基础理论分别进行详细梳理,并对当前国内外关于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相关性的研究结果进行整体概括和评述。
  
  第三章,对本文所研究的农民收入和农产品价格进行概念界定,归纳影响农产品价格的基本因素,并运用统计学方法具体描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和农产品价格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特点。第四章,基于均衡价格理论,分析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的基本关系以及影响我国农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结合国内外历史数据横纵向对比论证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以协整和误差修正模型的方法,实证验证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农产品价格变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程度,以证实农产品价格相对上涨对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第五章,结论与政策建议部分,将前文所进行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结果进行总结,得出主要结论。再依据所得结论,基于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角度,提出如何使农产品价格相对合理上涨的政策建议。
  
  1.3 创新与不足
  
  1.3.1 研究特色与创新
  
  (1)本文强调未来我国日趋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对农产品价格的重大影响,从收入的初次分配领域入手,立足于初次分配的公平,来研究如何解决农民增收的问题;有别于国内更多地倾向于收入再次分配领域调整和增收的研究思路。
  
  (2)本文结合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六个农业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以及我国各发展阶段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的变化数据进行横纵向比较,加强论证力度。
  
  (3)本文将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区分开,强调农产品价格的变动引起的农产品产量和单位生产成本发生的变化对农民收入的间接影响程度。并通过建立收入模型、产量模型、成本模型和农资价格模型,层层递进地测度粮食价格对粮农收入的实际影响程度,以确定在充分考虑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产生的负面影响,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否依旧与农民增收高度正相关。
  
  1.3.2 不足之处
  
  由于作者能力有限,本文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部分。对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研究的数据获得性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析结果的细致和精准,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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