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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结构与发展现状

时间:2016-04-28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本文字数:77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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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山东省民间户外救援发展困境探析 
【第一章】山东户外运动救援组织建设探究前言 
【第二章】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研究现状 
【第三章】山东省各地的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研究对象与方法 
【4.1】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结构与发展现状 
【4.2】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生存环境 
【4.3  4.4】户外救援民间组织生存策略与影响因素 
【结论/参考文献】山东地区户外救援民间机构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4.结果与分析

  4.1 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结构与发展现状

  当前活跃在我国的民间救援组织有 350 多支队伍,主要集中在蓝天救援联盟和壹基金救援联盟的各地方分队。通过调查走访,对山东省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的情况进行了摸底,以蓝天救援联盟为例,目前山东 17 个地级市除德州外其余 16个城市均设立了蓝天救援分队,还有山东救援队,壹基金青岛救援队、绿野烟台救援队、济南救援队、济南山巅救援队、泉城救援队、青岛市救生协会救生队、山东青州嘉隆汽车俱乐部救援队、东营史口阳光爱心团队、山东飞鹰特种通信大队、淄博城际救援队、临城无线电应急救援通信志愿大队、胶南市“山海情”志愿救援联盟等壹基金救援联盟旗下的救援队伍。同时在众多户外爱好者中还存在着很多大大小小的自发性救援组织。这些组织都集中在 2010 年左右初见雏形,呈现出一种井喷式发展的态势,在诸多救援组织中,以民间救援力量相对活跃的青岛、济南、临沂、泰安救援队伍的发展为例加以研究(见表 8)。

  4.1.1组织结构

  4.1.1.1科层制的组织结构

  通常而言,科层制是一种依托于正式规则的管理方式,科层制组织大多具有精细的分工与较为复杂的规章、制度体系,其主要特征包括:第一,分工明确;第二,职权等级明晰;第三,规章制度体系明确;第四,私人关系和公务关系的分离;第五,量才用人;第六,管理权力依附于职位,而不依附于个人。一直以来,科层制都是现代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方式[21].

  科层制的组织结构以青岛市救生协会、青岛市蓝天救援队、泰山救援队为代表,其具有较为正式的组织结构,基本按照现代科层制的管理体系建立了自己的管理构架,设立了协会章程,以规章的方式约定了组织的构成、会员的加入方式、负责人的选举等,并对主要领导(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队长、副队长、搜救组长等)、下设各部门或小组的工作任务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4.1.1.2 多核心的组织结构

  相对于科层制的组织结构,多核心的组织结构较为松散,队员的加入和退出都比较自由,如济南泉城救援队,队内决策层由五位核心成员组成,这五位成员就是救援活动的联络者,他们构成了救援队的核心,决定和商议队内事物。其他成员基本都是在他们的组织、协调下开展活动。因此,组织的结构特征是多核心的,也就是说组织是以几个核心成员为主要构架,核心成员周围又围绕了数量不等的队员。

  在此组织结构中核心成员的私人关系网格中的亲疏远近对组织关系结构的形成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除了几个核心成员以及关系较为亲密者,其他成员的进入和退出非常随意,不会对组织造成影响。

  同时在组织的不断壮大中,随着资源短缺与分配的矛盾,组织会进行分化,其实就是联络人与联络人关系扭断的分化,多余的成员就会在核心成员的带领下从当前组织退出,选择加入或成立新的组织,就如更名前的临沂市红箭救援队就是原临沂市蓝天救援队其核心成员之一的联络人带领部分成员从中分化出来成立并寻找新的组织--北京红箭救援队进行挂靠,从而形成一支新的队伍。

  4.1.1.3 单核心的组织结构

  单核心组织结构中组织发起人就是组织中最具话语权的人士。他们通常是行动的组织者和决策者。同时在这样的组织中很多活动的开展较为柔性,活动中组织者个人威信较强,成员间情感更为强烈,因其单一的结构使队伍凝聚力较强。

  但单核心组织中的组织负责人也往往背负比其他组织结构中的负责人更多的压力,长此以往也不利于组织的长远发展。如临沂红箭救援队(现更名为中国闪电救援队),由队长王经风带领十几名队员从临沂蓝天救援队脱离出来组成新的队伍,此队伍在日常训练、考勤考核等方面还未形成硬性制度,科学管理较少,个人情感因素较多,不利于科学化管理。队长本人独当一面,削弱了其他成员的主人公意识,不利于集思广益谋发展。

  4.1.2 发展现状

  在当前存在的山东省民间户外救援组织中,有注册成功的也有未注册的,有业务主管单位是民政部门的也有体育部门的,救援范围有山地救援也有城市救援,有相对规范正规化发展的也有散兵游勇的,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的如青岛市救生协会就有9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也有大多数都是爱好者自发自觉的。其数量众多,名称、编制繁杂,缺少统一的评判标准,如何进行分辨不仅对民众是个难题,也不利于政府对民间应急救援力量的统筹、整合和服务管理。笔者将以山东省户外运动及民间户外救援工作开展较具代表性的济南、青岛、临沂、泰安的深度调研为依托,对当前山东省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现状进行归类和总结。

  4.1.2.1 合法身份地位的困境

  M6:民政部门要求比较高,现在也是个普遍现象,宁缺毋滥应该规范但确实门槛比较高,北京那边意识高,北京那边的在 08 年就搞了一个枢纽型社会组织,包括红会、团委、民政等部门鼓励一些社会组织积极挂靠,地方上现在意识上还没有达到,我们现在大部分都以民办非企业注册,但是民办非企业本身就没有什么资金来源,在注册时门槛高,主要是费用,民办非企业三万是底线,说是开办资金,如果让这些队员们自己兑钱去筹集,那么这些钱相当于一个底金,应该是用于正常的运行也没办法抽出来,而我们红会作为他的业务主管单位也没法用国有资金去注入。不能注册成功他就不是独立法人,规范性就还比较弱。

  M20:救援队拥有合法身份,就可以开展各种社会活动,保障好多大型赛事的救援以及社区培训,同时也为政府向我们购买相应服务提供了前提,这就能部分解决日常运转的经费问题。

  我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该具备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需有 10 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需有 3 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22].然而对于这些非盈利性的民间组织,他们并没有经费来源,所以以往过于严格的限制性法律法规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发展。

  M18:其实我们的想法一直就是扶植和培育自己的救援队伍,这些社会上的救援队我们是并不欢迎的,有的时候也是怕他们添乱,而且还要考虑到他们队员自身的安全,所以说都是麻烦事。

  M6:这些救援队一方面是我们的补充力量,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对他们负责给他们提供帮助,我们选择蓝天救援队作为我们红会的一支救援队伍,是因为我们的业务需要他们辅助完成,而且蓝天在全国发展的都比较好,他们本身就和北京的红会有着良好的合作,但是你像也有一些其他的救援组织也一直想和我们合作,蓝盾、红剑呀但他们的发展也不是很成熟,我们也要考虑到我们的这个责任,所以也一直没有推进。

  在注册时,需要寻找业务主管单位,很多相关部门出于“害怕担责任”等心理在决策上顾虑过多,导致大量缺乏背景的民间户外救援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注册。对于这部分民间应急救援资源,实际上政府在对这些组织的管理上存在缺位。导致这部分民间应急救援力量由于没有合法的身份,在募集资源、开展活动、社会公信力等方面遭遇诸多阻碍。

  M7:我们就是在户外登山运动中集结起来的,大家就在活动中就发现有人摔伤呀迷路呀什么的我们就帮帮忙,后来这样的事情多了我们就想索性成立这样的一个组织的,尤其是在那年印尼大海啸中我在电视上无意间看到,有一个国外的女的提前用自己的电台预测到了海啸的到来救了很多人,我们中也有很多无线电运动爱好者大家就想用我们的技术去救人,这就是最初成立的初衷,后来我们越做越好,也经常出去培训和学习,大家也都付出了很多财力精力,在青海地震的时候我们就想到现场去进行救援但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主管部门我们被拒绝进入,直到鲁甸地震,如果不是近年来我们和红会有合作关系,很多救援现场根本就无法进入,因为没有正规身份。

  主管部门难寻,无救援身份对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的救援行动一直是一个瓶颈,在日常的山野救援中,民间救援队与消防队的合作是常态。按照规定,消防队才是救援工作的指挥者,民间救援队则是消防队的“有益补充”,民间救援队没有救护、行医的权利,“只能搜,不能救”的制度缺失是众多民间救援队面临的尴尬[23].因而解决注册难,拥有合法身份,是这些民间救援组织能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提。

  4.1.2.2 运作经费匮乏

  M6:针对这些救援组织和志愿者的保障太少,大家都在拿自己的钱在做,就会造成很多潜在的隐患导致队伍不能持久。可以参考香港的民安队,除了一二十人的教官是政府全权负责外,其他的志愿者进来要和政府签订一个协议,这些人政府会给政策和支持,比如务工补偿,政府还能出面协调,每个月都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以保障,这种荣誉感强,也相对规范。

  M9:我们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经费。其实很多户外装备都很贵,而且都有使用年限需要更换和购买,我们每次的救援都是队员们自发的志愿行为,个人设备尚可由个人解决,但专业救援设备始终是短缺状态。因为没有救援专用车辆,每次救援大家都是有人出人、有车出车,凑钱加油,大家都是凭一颗公益心在做,但我们也都是收入一般的普通人,这样常常捉襟见肘的情况让我们也很为难。

  M20:救援对专业性要求很高,而且我们也要保障自身安全,会定期对队员进行无线电、医疗急救、绳索升降、山地设标巡标、水域救援、地震救援等技能培训,每年还会派出部分队员到外地参加学习交流,这些都是需要费用的,队里的这些培训能在山上就在山上,实在需要场地的就会去队员家的仓库,培训中可能产生的费用也都是大家 AA 制分摊。

  M13:政府也慢慢放开了,他就把这种东西都交给了社会去做,扶持我们现在已经得到了很好了,你像今年得到了民政局对沿海一线的救生宣传和救生技能这一块的,海岸上的这一块购买了我们的服务。青岛市体育局对我们的社会公益,救生培训也给了我们 15 万的支持。

  你像那个是民政局给我们 10 万。这些钱虽然远远不够但是这给了我们希望吧。你像我们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体育局,但感觉这块远没有人家民政部门做的好,你看红十字会下面挂靠的就会有经费,给他们,我们没有。那我们体育这块这个钱从哪儿来,全部都是从社会自己招募的、募捐的,所以我们也通过很多种方式吸收了一些企业作为我们的会员单位为我们提供装备支持。这是我个人做实业有能力,目前我自己在这块就已经投入了将近百万了,也是在苦苦维持吧。

  在调查的所有民间救援组织中,资金问题是当前所有组织发展亟待解决的最大问题。目前,民间户外救援组织的资金很少是来自政府的资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组织内部的自筹经费、国内外的基金会资助、社会和企业的捐赠。基金会资助在我省尚未发展成熟,社会及企业对救援队的资助也未形成气候,经费难是困扰很多救援组织的问题,即使能够挂靠到红十字会下面的救援组织获取的资金支持也是很少的,红十字会给他们提供的通常是装备和人员培训,但每次出去救援产生的费用依然是队员 AA 自掏腰包,所以无论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还是这些民间组织都迫切的感觉到受经费问题的制约会影响救援行动。按照过往的政策环境,如果运行资金不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补给,民间救援组织要想长期的走下去非常难。

  4.1.2.3 组织内部管理规范化有待改善

  (1)名称的不规范

  队名是大众认识和了解救援队性质的直接途径,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救援组织在名称上的混乱和概念界定的不一致,增加了研究难度,更使大众对这些救援组织的了解产生了干扰,不利于组织正规化发展。比如至今在蓝天救援的论坛上还可以看到 2013 年的帖子正式告知“济南蓝天救援队”整体改名为“泉城救援队”,在蓝天论坛山东板块,与青岛蓝天救援队,威海蓝天救援队不同,济南的名称为“山东蓝天济南直属队”.而笔者在对泉城救援队队长付学杰采访时问及此事,其在言谈中流露出对于蓝天救援队的排除,表示泉城救援队与蓝天救援队没有任何联系,现在自己与红十字会合作,是济南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的的一支分队。后经笔者多方了解到,现在的泉城救援队的确已与蓝天总队没有了任何关系,因一些个人分歧与矛盾导致其中一些队员脱离和退出了蓝天总队,但他们依然沿用泉城救援队的名称,无奈为了区分方便,蓝天总队又将留下的队员组队,更名“山东蓝天济南直属队”.但是关于队名及人员的变动并未在蓝天总队及相关活跃度高的户外论坛予以说明,从而混淆了大众的视听,更带来一系列的管理问题。类似的情况非常普遍,还有一些队伍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几经更名,但在事后并没有一个说明,这些都影响到实践中相关部门对其的有效管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间救援组织的良性发展。

  (2)管理的不科学

  M9:一般情况下我们也是让队员投票来决定队内事务,那提议就是由我们五个最先组队的核心成员来提议,包括任免队长呀,批准成为正式队员呀,还有就是选择谁去参加培训。为了赢得队员家人的支持,减少队员进行救援的阻力和障碍,我们也会经常组织家属的联谊。矛盾是肯定有的,对人管理比救援还要复杂,因为大家都是自觉自愿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什么奖励的,谁都愿意图个心里痛快。

  M20: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吸纳了来自社会各个领域的群体,有退伍特警、护士、记者,在校的研究生、公务员、教师、打工者等,尽管队员靠一腔热血、共同爱好走到一起,但存在很多现实问题,如果没有人费心张罗,也很容易就会散了。

  当前山东省大部分民间户外救援组织都处在成长阶段,组织管理的很多方面不够完善,没有建立起一套较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对人员、接受捐赠及调配资金物资等方面进行科学管理。即使有组织进行组织结构的规范和尝试,在组织运行的实际操作中也很少能够科学的去执行。很多民间救援救援组织的凝聚力过度集中在组织内部的领导者上,也就是救援队的组建者或核心成员。一旦由于某些特殊情况,这些管理层人员脱离队伍,就会对整个组织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因此导致队伍的解体[24].在对整个团队的监管上,虽然一些组织在近几年的发展中有了科学管理的意识,但实际上在整个民间救援队的管理上还是最初创办时的个别核心成员起着决策的作用,个别人权利过于集中,容易出现矛盾,这对本来就桀骜不驯的驴友们是一个重大挑战,这也是导致很多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分化、人员流失的重要原因。一个主要依靠领导者个人魅力“人治”,不依靠完善的治理结构、规章制度进行“法治”的团队,很难走得较远。另外目前活跃在山东各地的救援骨干力量和负责人有很多都是退伍老兵或者有过当兵经历的户外爱好者,由于他们的职业造成的性格、说话方式的直接,管理方式的单一也是造成人员流失的原因。

  (3)资质认证与考核缺少统一的评价体系

  M9:我们是分有通讯、搜救、医疗、后勤和秘书组,新队员入队之后自己先填写一个意愿,我们会根据他们的特长和意愿进行分组,然后再进行培训,我们开展的是精英培训,志愿者很多有 200 多人,但正式队员一直保持在 20 几人,一次救援最多 10 参与就够了,因为人多,想法就多,就越难管理,也是为了避免各种不良风气的进入。队员在成为正式队员以前是不能进入一线救援的,只能做后勤保障。培训是每个月都会进行,有不同的项目,济南市红十字会也会进行救护培训发放救护员证,水上救援要有水上救生员证。

  目前很多组织都会开展这样定期的活动和培训,并把参加培训的出勤率作为对队员的考核标准之一。但具体的培训项目、内容的设置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在队员的报名表上要求身体健康,但并不需要相应的医学证明,此项站在管理者的角度也就失去了意义。

  M13:救生协会的会员他没有技能,只要思想品德好他就可以进来,我们会对他进行培训,我们是有两证的,一个救生协会的会员入会的的时候要有救护证,简单的心肺复苏、人工呼吸,上红十字会领这个救护证,这是法律的保障,他是救护人员。但是我有技能的话,我可以考取救生证。就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会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可以做游泳教练和水上救生员。

  那么地方政府它给青岛市救生协会一个很大的支持与委托,那么他把这个地方政府和青岛市救生协会做了一个证,地方政府、体育局认可,就可以培训户外救生救援这个证书,下面是体育局的章。那么你这个游泳资质水上资质,是国家的规定,那么我们这个户外救生员这是地方法律的规定,国家现在没有制订出来这个东西,我们先临时用着。

  国家体育总局在 2004 年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体育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目前,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游泳救生员”.我国户外运动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名称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户外运动的项目有: 山地户外、拓展、滑雪、攀岩、滑冰、潜水、漂流、帆板、滑水、跳伞、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等[25].现行的户外运动类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与户外运动项目实际开展的现状严重不符。

  例如,溯溪、丛林穿越、野营这些现阶段群众参与程度高的户外项目没有纳入职业标准工种之内,而帆板、滑水、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蹦极这些对环境要求高而非大众化的项目却包括在内。这些都是针对某个项目的指导,是对户外活动中领队和组织者的一个资质认证,并未涉及救援,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户外救援资质的一个认证,在我国初级山地户外指导员培训内容中也未涉猎救援的相关知识与技能(见表 9)。在诸多救援队的队员介绍中对于自己的资质认证也只是参加户外领队培训、参加红十字培训取得的两个证作为自己的资历认证。

  (4)各救援组织之间缺乏有效互动沟通平台

  M13:中国救生协会,它只是一个游泳的救生协会,其他什么都没有,就是在游泳馆里那种。登山协会就是干登山协会的救援,不应该是那个概念。我们青岛救生协会就是想提供一个平台把这些各个项目都整合起来,登山协会你可以有包括你的培训大纲,包括你的职责,你的培训内容里面有登山的救生救援的这些知识技能,但是你还是要有公益心,把你的这些技能对社会贡献出来。它是刻意去有人去主推才能促成的,实际上这个团队组织起来以后有很多有爱心的人进来。它就没有了那种散兵游勇的状态,咱就是把这个平台搭起来了,大家这样进来。也可以登山协会和救生协会合作,因为我们总体是在一个体育局的领导下,登山里面也有救援,但是名字上不是救援的。所以你说这个东西以谁为主,以谁为辅就不好说了,因为你说谁听谁的,都不愿意妥协,大家想法太多了。

  青岛市救生协会在这方面还是做的很好的一个例子,能够有合作的意识,但现实是目前活跃在山东的近百个救援组织都是各自为战,自成一派,各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动几乎没有,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在这些组织中最初由无线电爱好者组建的青岛蓝天救援队拥有丰富的无线电搜救经验,能为应急通信保障任务和执行紧急救援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撑;青岛市救生协会因自身就有游泳救生员培训资质并拥有水下搜救机器人、搜救艇等先进设备,因而进行水下救援是其长处;青岛天使救援队拥有丰富的山地救援经验,其自行车队在城市救援的巡防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青州嘉隆汽车俱乐部救援队具有丰富的摩托车、汽车的紧急救援经验,配备有整车背负式及拖吊式拖车,使救援过程更快捷安全。这些队伍都在各个救援领域各有所长,却缺乏一个平台与机制让他们在培训、救援、器材设备等领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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