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体育要为农村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湖南省内唯一一个进入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地区,也是湖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所在地。作为传统文化活动中最重要的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内容,是湘西地区农村开展群众体育和实施全民健身运动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本论文通过对农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开展现状进行专门性调查研究,针对开展现状提出了有助于湘西地区农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长远发展的对策,为促进湘西地区农村体育事业的繁荣与可持续性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又为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和“亿万农民健身工程”的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是根据湘西地区行政区划及城乡差异等情况,采用整群分层随机抽样,随机抽取湘西行政区划内吉首市、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 5 个县市中的 10 个村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调研法
通过中国知网、万方硕、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体育学院资料室等获取了大量与本论文有关文献资料。
1.2.2 问卷调查法
根据研究目标和需要,确定调查问卷的框架。按照社会学原理设计问卷,根据研究内容设计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 500 份,回收问卷 500 份,有效问卷 486 份,有效回收率为 97.2%。
1.2.3 实地观察法
本人走访了湘西州(市、县)体育局、文化局,同时深入村,与当地村委会领导、村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点工作人员,文化站的负责人进行深入访谈,详细地了解当地农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情况,获得比较详实的资料,并进行完整的归纳和总结。
1.2.4 数理统计法
在 Windows7 操作环境下,利用 Spss19.0 数据处理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确保研究的科学性。
2 湘西地区农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开展现状分析
2.1 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项目内容
笔者通过对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加的民族民间体育活动项目内容进行调查发现,湘西地区农村居民选择参与的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内容呈现出明显的年龄特征。参与者最多的是民族民间武术,大都是中、老年农民;其次是舞龙舞狮,大多数都是湘西地区农村中、青年农民,排在第三位的是苗族鼓舞,中青年女性居多。这些项目简便易行,容易开展,没有场地设施的限制,符合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另外,还有一些民族民间体育项目开展得也比较好,比如说:摆手舞、跳竹竿、秋千、上刀梯、龙舟、高脚马、陀螺、抢花炮等(见表 1)。【表1】
总的来说,湘西地区处于偏远贫困山区,农村居民的居住较为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通,文化观念陈旧,在体育活动项目内容的选择上呈现出单一、随意的特点。在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选择上,由于认识不足,开展得较少,而且开展的时间多集中在节庆活动。由此,湘西地区农村居民,选择的大都是一些对场地设施要求不高,并且简便易行、便于开展的活动项目。
2.2 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目的
对体育而言,体育意识是体育行为的基础,否则就不可能有体育行为。从表 2 可知,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动机因素很多,其首要目的是为了增强体质,促进身体健康97.87%;其次是民俗习惯占 90.07%;而选择的提高自身运动能力的农村居民占 64.04%,排在第三位;以下依次为调整情绪、消遣娱乐、增进社会交际。这说明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对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目的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它不仅是一种锻炼身体的活动方式,同时也是人们传承民族文化的一种方式。【表2】
2.3 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时间、次数情况
(1)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时间情况【表3】
没有一定的体育活动频率与体育锻炼时间,就难以产生较为理想的体育锻炼效果。因而,参加体育锻炼的频率和时间是评定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重要指标。结果表明: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时间具有很强的时令性、节令性和不确定性。
(2)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次数情况【表4】
表 4 表明,湘西地区农村居民的时每周参加民族民间体育活动 1- 2 次者占被调查人数的 10.64%,每周 3 次及 3 次以上的占被调查总人数 1.42%;每月参加 1- 3 次者占被调查总人数的17.02%;每年参加 1- 4 次者占被调查总人数的 41.84%,每年参加 5- 7 次的占被调查人数 24.82%,每年参加 8- 11 次的占被调查总人数的 4.26%。由此可见,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次数是不确定的,这与湘西地区农村居民的劳作特点、体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农民对健身常识的掌握程度等有关。因此,湘西地区农村居民不能形成周期性的参与时间和稳定的参与习惯,是造成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加体育锻炼次数不佳的主要原因。
2.4 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场所情况
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加民族民间活动场所比较分散。表 5显示:湘西州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以自家庭院为首要选择,占被调查总人数 67.38%,因为湘西州苗族村落农民多有自家庭院,空间较大,这是非常现实的选择。接下来依次为“田间、路边、树林及空地”、“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本村落学校内”“、免费的村落文体活动室”以及“收费文体场所”分别占被调查总人数的 43.97%、31.91%、18.44%、9.93%、1.42%,其中在选择“收费文体场所”进行体育锻炼的湘西地区农村居民人数,排在最后,这一结果反映: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场所,相对随意、方便、离家近是他们的首要选择。【表5】
2.5 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由于湘西地区农村农民的居住地比较分散,村与村之间相隔的距离较远,加上交通闭塞,信息落后。所以,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加民族民间体育锻炼的群体,形式上不仅规模较小,且多半是在日常频繁接触的人群范围内进行。【表6】
从表 6 可以看出,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加民族民间体育活动是以个人为单位的松散方式开展的。个人参加体育锻炼者占被调查总人数的 40.43%;与家人、朋友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的农民占 30.5%,与村民结伴参加体育锻炼的占被调查总人数的14.88%,参加村落组织的体育活动的也占有一定的比例,达到9.93%。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大多选择自发性体育锻炼,而较少参与村落组织的体育活动。为此,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单独进行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较高,农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形式仍需要加以引导和改变,在体育活动项目的选择上,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体育需求,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2.6 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通过考察表明,农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经费主要是靠政府拨付和组织自身筹集。以下的排名依次是社会捐助、商业化活动以及其他渠道收入。可以看出,湘西地区农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自筹经费的比例高,而社会赞助和商业化收入水平很低,说明由于湘西民族地区经济水平落后,而旅游等商业经济发展不均,且整体发展水平落后,也必然造成当前传统体育活动的商业化、市场化渠道相对狭窄。如果农村体育组织利用社区各种渠道筹集经费,不但增加了它们和社会的交流,无形中也宣传了自身,扩大了民族民间体育的影响力,这样也会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到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当中来;另一方面,利用社会各种资源筹集更多的资金,会减轻政府和体育组织成员的经济负担,经济上独立使得农村的体育组织有了更大的自主权,这样会促进体育组织活动的开展和丰富。
3 结论
湘西地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发展湘西地区民族民间体育是整个体育工作的重点。从调查可知,湘西地区农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经费不足;体育指导员缺少;农村体育基础亟待强化;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仍有待完善;滞后的传统观念严重制约了农村民族民间体育的发展;乡镇政府的重视程度以及体育竞赛的组织和宣传都是影响湘西地区农村民族民间体育开展的主要因素。
4 促进湘西地区农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开展的对策
(1)加大对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宣传力度,传播科学的体育活动方法。各级政府的体育主管部门、各种媒体,应加大对湘西地区农村居民参与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健身的宣传力度,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标语、广告等宣传媒介,推动湘西地区农村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并传播科学的体育活动方法,才能真正形成湘西地区农村民族民间体育健身活动的良性循环。
(2)加强资金筹集,改善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各级政府要从湘西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有效的合理运用体育彩票、体育旅游和企业赞助,弥补湘西州苗族村落体育经费的不足,进而巩固和发展湘西州苗族村落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高湘西州苗族村落有限的体育经费的使用效率。
(3)加强对湘西地区农村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与推广工作。政府相关的管理部门在工作实践当中不能仅仅以促进农民身体健康,推进全民健身来对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加以引导,在工作中需要加强体育与文化、民族、宗教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4)加强民族民间体育与商业活动的结合。一方面通过商业活动取得资金资助,另一方面,通过商业活动展示、宣传和推广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在商业活动中需注意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参考文献:
[1]万 义,白晋湘.湘西州农民体育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6(6):34-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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